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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安东尼老爹

一把大马士革刀。

搁在刀架上。

刀锋相当锋利,差点儿割破周森的手指,吓的他赶紧放了回去。

这是安东尼老爹最喜欢的东西,他还收藏了一套完整的哥萨克骑兵的铠甲和马具!

这些被安东尼老爹视若珍宝的东西,周森并不喜欢,所以,周森平时很少来书房,除了犯错被教训的时候。

自从他成年当上警察之后,就更少了。

原身喜欢文学,还喜欢戏剧,喜欢表演,还感觉自己特别有文艺细胞,如果能够让他在艺术的道路上探索的话,将来是有机会成为一代文学大师的。

可惜,他的文学之梦,被安东尼老爹粗暴的给掐断了。

记忆里,都是被强迫学习骑马,摔跤,跟踪,驾驶,拍照,心理学……

接触到这些东西,周森脑海里涌现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似乎都跟安东尼老爹有关。

玛德,再这么回忆下去,周森都怀疑自己会不会人格分裂,这些很多都跟他是南辕北辙的。

书桌上摆放着一张他跟安东尼老爹的合影,是他刚上警校那时候拍的,他身穿黑色的警服站在坐在椅子上的安东尼老爹身后。

他最爱的是他上嘴唇的那一撇胡子,修剪的非常漂亮,说一个成熟可靠的男人,不能没有胡子。

安东尼老爹是一个好学的人,书房里的藏书不少,不光有俄文的,还有中文,日文和英文的。

原身的记忆里,他很小就被父母卖掉了,十岁之前待在一个戏班儿,练功很苦,还吃不饱饭,挨打更是家常便饭,后来,他瞅着机会逃出来了,流落街头,才被安东尼老爹给捡回来的。

说是捡,还不说是救,要不然,他不饿死,也冻死在街头了。

这些东西对现在的周森来说,都已经相当模糊了,如果不去刻意的想,甚至还回忆不起来。

他要努力的在脑海里过一遍原身过去的人生,毕竟,这关系到他接下来的生存。

目光突然被书桌正对面墙面上一副油画吸引住了。

那是一副人物画像。

画像中的人很像安东尼老爹,那是他的父亲。

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坐在一张俄罗斯背靠椅上,一身俄罗斯贵族的礼服盛装,颜色鲜艳,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看上去特别神气,特别是,左手无名指上一枚鸽子蛋大的祖母绿戒指。

据说是家族的传下来的唯一宝物了。

周森只听说过,但没见过,应该是被安东尼老爹藏起来了,这东西不说价值连城,起码也是相当值钱,容易被人惦记。

只是这戒面儿似乎有点儿亮,与边上的颜色对比起来,有点儿不协调……

周森忍不住好奇伸手去摸了一下,稍微用了一点儿力,就感觉那戒面往里面“凹陷”了进去。

只听得“咔嚓”一声。

这是机关?!

周森心头一阵狂跳,这是记忆中没有的,扭头,声音是从书桌背后的书柜里发出的!

其中一层中间隔板退到一边,露出了一个暗格。

印象中,安东尼老爹就是一个稍微有点钱的白俄商人,家里怎么会有这么精巧的暗格机关。

这是藏着什么秘密不成?

带着一丝强烈的好奇心,周森把手伸进了暗格,摸到了一个长方形盒子一类的东西。

取了出来,放到书桌上。

盒子不大,木质的,看不出来是何种材质,但是感觉份量不轻,质地也比较坚硬。

盒子没有上锁,就是简单的一个铜扣子。

周森犯难了,要不要打开看一下呢?安东尼老爹既然费劲心思的弄了这么一个暗阁藏在家里,那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东西,难道里面藏的是油画上的那枚祖母绿戒指?

要真是的,也能说得通。

仔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自己虽然不算是正人君子,但偷窥别人秘密的这种没品格的事情,还是不屑做的。

把盒子收起来,还藏了回去,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安东尼老爹说是去奉天谈生意去了,这一走都快三个月了,也没个消息传回来。

奉天虽然是远了点,打电话回来可能是麻烦了点儿,但拍个电报总可以吧?

这样的情况以前也有过,但很少有时间这么久的。

他不回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儿,没人管束,这三个月“周森”是彻底放飞自我,要不然,自己哪有机会鸠占鹊巢?

算了,还是回房睡觉吧,明天还要应付那个林大宽呢,这可不是个好对付的主儿。

头疼……

伊伯利亚饭店,坐落在道里中央大街上,是一栋巴洛克风格的建筑,精美的浮雕,外观相当奢华。

门口进出的客人,一个个身着高档,十分热闹。

周森从一辆马车上下来,扶了一下黑色貂绒的圆顶帽子,呼出一口白气,这天实在是太冷了,没办法,不多穿点儿衣服,真不敢出门。

已经是上午十点多,往日繁华无比的中央大街上似乎也没多少人,行人走路也都是低着头,匆匆而过。

从烟贩子手中买了两包双福烟,昨天从白玉岚那儿顺走的半包烟早就抽没了。

通过高大的旋转门走进了饭店的大厅。

果然是高档饭店,里面装饰的十分奢华,大厅宽敞明亮,雕花的廊柱,如同精美的艺术品,地面更是光滑如镜,踩在上面都能倒映出人影来,这若是放在后世,这装修的档次也是不差的。

“先生,您可有预定?”大堂经理上前询问一声。

“警察厅特务科,林大宽。”周森报了一个名字。

大堂经理顿时露出一丝惊讶之色,忙道:“原来是林主任的客人,请您随我来。”

“多谢。”周森微微一点头,跟随那经理上了二楼。

“您是周森周少爷吧,林主任打电话交代了,让您稍坐一会儿,他马上就到。”经理打开一间包房,将周森让了进去,微笑道。

“嗯。”周森点了点头,“给我一杯水。”

“好的,周少爷您稍等。”经理恭敬一声,退了出去。

摘下帽子,脱去外套和围巾,挂在衣架上,包房里的烧了炉子,要比外面暖和多了。

不多时,一个侍应生敲开门进来,给他送上一杯热水,然后道了一声“慢用”就出去了。

他刚晋升警尉补,从此摆脱了风吹雨淋的巡街,有机会直接坐办公室了。

要知道,这一步,多少警察都很难跨过去,普通警察,那是一辈子都没机会。

说起来,自己这一次晋升也是有些莫名其妙,个中缘由他也是稀里糊涂的。

前天突然宣布的,当天晚上他就被一群警署的同僚怂恿着去凝香馆喝花酒了,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

还有怎么就爬上白玉岚的床,这中间有发生了什么,他也是没有半点儿头绪?

凝香馆虽然是男人快活的地方,但跟冰城的其他春楼楚馆还是有些区别的。

首先,馆内的姑娘档次比较高,一般人消费不起,而且,姑娘们有挑选客人的权力。

越是红的姑娘,越有自主权。

其次,凝香馆的老板白玉岚,有道外第一美人之称,她可不是个简单的女子。

她并不是凝香馆第一任老板,第一任老板姓马,是她丈夫,实际上,她应该算是凝香馆的老板娘。

奈何这马老板福薄,白玉岚嫁给他不到两年,马老板就离奇暴毙身故了。

白玉岚接手凝香馆,非但没有像有些人想象中的经营不下去,反而经过一次海选花国皇后,白玉岚亲自下场,夺得冰城花国皇后之外号,至此,道外第一美人就不胫而走,原本只有小有名气的凝香馆居然一跃成为冰城最负盛名的销魂之窟。

与桃花巷的群芳楼、北道街的群仙会馆并列。

这等女子,不知多少人都觊觎她的美貌和财富,怎么就跟他一个小小的警察扯上了关系?

细思极恐。

这里头只怕是水深不见底。

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可这做也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风.流鬼吧。

他可不相信白玉岚看上了自己,这其中必定有什么隐情,不过,他现在也没时间去追查这个。

而今天这宴怕也是无好宴了……

周森胡思乱想之际,门外传来几道脚步声。

连忙抛弃杂念,赶紧站了起来。

推门直接进来的人正是林大宽,他那大脑袋太醒目了,在他身后还跟着三人,都穿着伪满警察制服。

一个警正,两个警尉,都比他官儿大。

警察厅特务科的人,那在冰城,除了日本人,谁的面子都不给,横行霸道惯了,看他们走路的姿势和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了。

周森原身记忆里很快就浮现出三人的身份资料来,紧随林大宽的身后半个身为的警正,叫邹树勋,特务科行动队队长,外号“邹瘸子”,绺子出身,后来被收编,当了正规军,左脚受伤,日本人占领冰城后,卖身投靠,当了汉奸走狗,成了林大宽的手下第一打手。

李绍棠,警察厅司法科刑事室主任,皮肤黝黑,整天一张冷脸,就跟别人欠了他二吊钱似的,外号“李二驴”,这家伙在审讯方面有一套,是林大宽的拜把兄弟,绝对的心腹。

最后一个是白白胖胖的,戴一副黑框眼镜儿,眼睛小小的看上去贼兮兮叫吴树青,比周森大不了几岁,是特务科的日语翻译。

基本上林大宽办案以及跟日本人打交道,都带着这个家伙,林大宽日语说的不太好,日常问候还行,真要说事儿,那就抓瞎了。

他也不知道,安东尼老爹怎么会跟林大宽这种汉奸搞在一起,不过念头一转,也可以理解,安东尼老爹是白俄,所谓“汉奸”对他来说,没什么障碍。

“林叔。”周森赶紧上前招呼了一声。

现在看来,安东尼老爹也是个有秘密的人。

一时间,周森有些心乱如麻,林大宽找上自己,明显就是不怀好意,偏偏自己还不能拒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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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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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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