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真正喜欢酒,懂酒的人,能喝出酒里的故事和感情。真正的美酒,就应该蕴含感情!因为每一份美酒甚至美味,都饱含创造人的心与血。
张逸风虽然没有花多少心血,但灵月大陆那位创出这些酒的人,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
“世间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酒。”
十大酒庄的人喝了青春系列,都在摇头叹息。
不得不说,达克斯新系列的酒,真的太优秀了。无论是刚才的达克斯•芬芳,还是现在的青春系列,都比他们的酒高几个品次。
这个张逸风到底何方神圣?
贺富明将股份转给这个小子,难道是早有准备!
“各位大师,请大家先不要醉,接下来的酒,才是本次品酒大会压轴的存在。这个酒,被我称为东方之星•宿醉。我可以很肯定的说,此酒一旦问世,五百年之内,绝对没有任何一个品牌的酒,能超越它!”
张逸风的声音霸气无比。
其实他本来想说千年之内的,但可能太浮夸,他干脆说五百年吧。毕竟地球上一千年的时间,可以该朝换代好几次了。
“什么?难道青春系列还不是达克斯最好的酒!”
“怎么可能,苏亚兹大师说这酒单独一瓶就已经堪比罗曼蒂康尼,三瓶一起喝,更是超越罗曼蒂康尼。怎么可能还有比青春系列更好的酒!”
看客们一脸不可思议。
“张逸风,赶快拿上来。”
五位品酒大师,特别是博特和苏亚兹早就按耐不住了。原本他们也不相信张逸风的话,但品尝了达克斯四种不同味道的酒后,他们已经开始信了。
“小张董,我们能喝吗?”
宾客们也纷纷开口,如此美酒,有他们的份吗?
张逸风淡淡道:“宿醉酒非常珍贵,但我说过,只要今日在场的人,无论什么身份,哪怕你只是一位记者,一位保安,也能喝到别人想买都不买不到的东方之星•宿醉酒。依旧是每人一杯!”
话落,张逸风拍了拍手,模特手持一瓶包装并不精致的红葡萄酒走了上来。
“好鲜艳的颜色!”
酒刚刚端上来,就有人发出了赞叹。
这瓶酒只是从颜色来看,已经趋于完美了。
当模特将酒倒入杯里的时候,鲜红的葡萄酒,像是鲜血一般在杯子里旋转,在阳光的照射下,红色的酒似乎发出了光辉,晶莹剔透,如梦如幻。
品酒大师们还没有端起酒杯,酒的香味已经飘然而上。
这一刻,哪怕几位是品酒大师,一时之间也找不到言语来形容宿醉酒的香味,因为这香味,居然不定性!
它飘渺似云,迷蒙如雾,你想抓住它,根本抓不住,你以为它消失了,但它却又时刻萦绕在你的身边。
这酒,只是味道,似乎就让人“醉”了!这种醉,不是喝醉,而是沉醉,让你忍不住闭上眼睛,仔细感应它们的存在。
“忍不住了!”
终于,有品酒大师忍不住了,直接端起酒杯,率先尝了一口。
“啊!”
只是一口,就让品酒大师发出一声长叹,随后他整个人摊在了沙发上,摇头晃脑,好不快乐。
五位品酒大师先后喝下宿醉,但没有一位大师开口点评,他们都闭上眼睛,像是已经喝醉了。
台子上,无比安静,现场,也无比安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位大师先后睁开眼睛,每一位大师眼角居然都带着一滴眼泪。
“完美!这才是真正的美酒。无论是颜色,香味,还是余味,都让人找不到丝毫瑕疵。”
“是啊,我只是抿了一口,却感觉自己醉了。宿醉酒,名不虚传。”
“这酒不仅味道好,还饱含爱意,我就是被这杯酒蕴含的爱意所感动而流下了眼泪。”
“这杯酒,绝对超越拉菲,绝对超越罗曼蒂康尼!他的口味,比拉菲和罗曼蒂康尼还多,不仅有花香,还有几种果味。这些味道彼此混合,却并不冲突。品尝这杯酒,就像是品尝人间百味,一杯酒,就能让人宿醉!”
“这酒,简直是酒中之王!”
几位大师纷纷开口,评价非常高。博特更是直接扬言,此酒超越了拉菲,也超越了罗曼蒂康尼!
大师们的话落,现场居然陷入了短暂的安静。因为所有人都喝了杯中的酒。
那一刻,所有人都闭上了眼睛,有的人脚步甚至几个踉跄,似乎真的醉了。
宿醉酒,名不虚传!
品酒,就是品位人生。
醉酒,就是醉看人生。
这一刻,不少人都哭了。
十大酒庄的老板,更是摇头长叹。没法比,这宿醉酒简直不是凡人能造出来的。
此酒只因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尝。
“张逸风……”
金丽思•爱德森一直盯着张逸风。
“我想问一下,这些酒会在哪里销售?特别是宿醉酒!今天能在现场买到吗?”
有客人忽然发出了疑问。他的问题,算是问到了点子上!所有人都想知道,酒能不能现在就买。
在场人都知道,这么好喝的酒,错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张逸风摇了摇头道:“各位,有些抱歉,东方之星•宿醉酒,暂时不售卖,毕竟刚才给大家一人一杯,已经消耗了不少。不过,达克斯•青春系列和达克斯•芬芳酒有销售。我友情提示一下,无论是达克斯•芬芳,还是达克斯•青春系列。我们只售卖这一年,所以大家买来之后,最好省着点喝,用来珍藏是最好不过的。特别是达克斯•青春系列,大家最好多集几套,今后的价值不会比宿醉酒差多少。这两个系列,卖完之后,就不会再销售了。至于东方之星•宿醉,每一年都会量产一些,但产量不多。大家最好多多关注达克斯酒庄发布的消息。当然,今日的销售也是限量的,不能被你们都买完了,还怎么分销国外。”
“买不到宿醉酒吗。”
听了张逸风的话,不少人都有些遗憾,但转念一想,还能买到达克斯•芬芳和青春系列,也算不虚此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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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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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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