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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节 梦海螺的下落

封闭药剂的后遗症,在两天后,终于消失。

在这两天内,安格尔也没有闲着,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了与托比的交流上。

主要是对于“暴怒之狮鹫”,他有太多疑问了。而且,托比昏睡了这么久,安格尔也有很多事情要交代,尤其是关于格蕾娅的事,以免托比担心。

暴怒之狮鹫,是托比战胜且吞噬了“极怒”情绪后,获得的一种变身能力。

狮鹫这种生物,安格尔以前没有听过,也没有见过,不过根据托比所说,这似乎是一种很受天眷的种族,生来就对元素能量十分亲和,基本上没有初生的‘蒙昧’,直接就跳入了魔兽的阶段。

它们的分类,按照自身掌控的能量性质来划分:譬如焰火狮鹫、幽冥狮鹫、雷霆狮鹫……等等。

当然,名字可能有差错,因为一般来说,魔兽有了自我意识都会自动浮现相应名字,譬如净化之海的那只大海蚌的名字叫“厄德斯”,这种名字大多不是自己取的,而是冥冥中的一种对自我力量的诠释。当力量够强大的时候,“厄德斯”这个名字的力量,甚至可以化身真名,冥感万千位面。

所以,假如某只焰火狮鹫叫做“斯芬克斯”,另一只焰火狮鹫叫做“伊底帕斯”,也不必惊讶。

而托比所化的“暴怒之狮鹫”,自然不可能是拥有“名字诠释”的魔兽。这只是一种“伪”狮鹫,它的真身还是那只小不点海鸟,不过在变身后可以拥有一部分狮鹫的力量罢了。

根据托比所说,它化身“暴怒之狮鹫”后,会消耗大量的能量,一旦能量消耗殆尽,便维持不了变身。按照满状态来算,它最长可以变身狮鹫约莫半个小时,半小时后就彻底蔫了。

不过,虽然变身时间短,但变身以后,托比妥妥就是半步巫师级的魔兽了!

以前,托比可以靠着傲然的速度,配合重力脉络的打击,比拟普通的三级学徒。但变身为狮鹫后,不算重力脉络,光是本体的力量,它就已经能媲美巅峰学徒了。

若是算上重力脉络,绝对的半步巫师级。而且这还是初步估计,如果托比继续成长下去,就算拥有正式巫师级的战力,也不是没有可能。

接着,安格尔又详细的了解了“暴怒之狮鹫”的具体能力,不仅肉身强横、力大无穷,因为偏于“焰火狮鹫”,所以托比还可以操纵火焰元素,除此之外,托比变身后还可以操纵“愤怒”的情绪。

安格尔自己试验了一下,被“愤怒”情绪所操纵后,他几乎无法思考其他,大脑一片混乱,只想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安格尔也可以用自己的天赋,强行调动他人的怒火,但有个前提是要有幻境或者魇幻之力配合。而托比,却是凭空操纵情绪,这就很厉害了,完全可以不知不觉间就让人丧失理智。

不过,操纵愤怒情绪也是一把双刃剑,愤怒可以让人失去自我,愤怒也可以让人超越自我。所以,也不是什么状况都能使用的。

不过,纵然抛开操控愤怒情绪的能力,托比的变身依旧是强大无比的。

至少,安格尔觉得自己如果现在对上变身后的托比,估计也是被吊打的份。

在了解了“暴怒之狮鹫”的具体特性后,安格尔脑海里已经出现了很多与之配合的战术,无论是打游击、埋伏甚至强攻,都有迹可循。

结合这些战术,如果当初与托比配合,遇到那只海沟里的大章鱼奥克涂泊,说不定根本不用逃跑,完全可以反虐而杀之。

托比说清楚自己能力后,安格尔也将这段时间的见闻说了出来。

尤其是在黑城堡的经历,听得托比两眼发光。

到了最后,安格尔索性直接用幻境模拟出黑城堡的各种情景,以及格蕾娅与菲丽希娅的样子。

虽然格蕾娅目前换了个身体,但只要她平安无恙,托比也放心了。

一人一鸟,一个在模拟幻境,一个在仔细观影,时间就这么飞快流逝。

两日后,封闭药剂的后遗症消失,安格尔总算有空去做自己的事,他打算去找暗影,让他帮忙寻找一下“胡克迪克”。

如果能在机械城就解决掉胡克迪克,那自然最好。毕竟等回到了野蛮洞窟,有尼斯在,他还不容易找到机会。

不过在去找暗影前,安格尔先是打开手镯,将蕴魂花中的弗洛德放了出来。

经过这些天的蕴养滋润,弗洛德的灵魂比最初要凝实许多,也没有再出现堕落的迹象。

弗洛德一离开蕴魂花,便打量起四周。最后飞到了阳台,看着远方机械城那繁华的剪影,还有碧蓝的天空以及悠悠白云,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转进屋。

“我果然没看错,你成功离开了净化花园……恭喜你。”弗洛德的声音低落,眼看着安格尔离开了净化之海,而他却永远留在那片深海……或许,连深海都已经消失了,顶多算是记忆里的深海。

这种强烈的对比,让他感到深深的失落。

“我遵守了诺言,将你带了出来。”安格尔言语顿在这,静静看向弗洛德。

弗洛德也明白安格尔的意思:“我也会遵守诺言的。”

“我把‘梦海螺’寄存在了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顿了顿,弗洛德看向安格尔:“不过不在繁大陆,而是在启示大陆。那里几乎都是凡人,梦海螺放在那里最为安全。”

“启示大陆,凡尔赛公国?”安格尔回忆了一下,询问道。

弗洛德愣了一下:“在帝国划封的十九个公国中,的确有凡尔赛公国,不过十分的狭小,以鲜花而闻名……难道帕特先生也来自启示大陆吗?”

“不是,我一个好友来自凡尔赛公国。”安格尔脑海里闪过赛鲁姆的样子,他之所以能记住凡尔赛公国,完全是赛鲁姆对自己的国家十分的骄傲自豪,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赛鲁姆就时常将祖国挂在嘴边。

“原来如此。我是从启示大陆出来的,还以为帕特先生也是……”弗洛德顿了顿:“我说的‘梦海螺’并没有放在凡尔赛公国,而是放在了我曾经的家,位于启示大陆最中心的中央帝国,也是十九个公国的宗主国。”

“也就是说,你现在拿不出来。”安格尔眯了眯眼,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弗洛德脸色一变,以为安格尔生气了,连忙道:“我可以带领帕特先生去,如果帕特先生不信,我也可以先画出地图,大人可以派其他人去拿也可以。”

安格尔摆摆手,弗洛德却是误会了,他并没有生气,而是在想着启示大陆的位置。

他打算今年中下旬就要回旧土大陆,如果顺路的话,倒是可以去启示大陆一趟。

应该是顺路吧?至少不会绕太远,毕竟当初他是在魔鬼海域遇到桑德斯的,那时赛鲁姆就已经在云鲸上了。

想了想,安格尔问道:“你可听说过旧土大陆?”

弗洛德一脸懵懂的摇头。

“那边缘岛呢?”安格尔换了个称呼。

弗洛德立刻点点头:“这个我知道,在鲸须海以南,中央帝国常有商人去这小岛互换物资。”

“小”岛!

自己曾经生活的地方,居然在一个也是凡人生存的“启示大陆”眼中,还算是“小”岛,难怪用出旧土大陆,他一脸茫然。m.

没办法,这个世界实在太大了……安格尔叹了一口气,依照他的目光,旧土大陆可真的不算小,大大小小的帝国王朝就有好几个。

“好吧,这个小岛离启示大陆远吗?”安格尔询问。

弗洛德:“启示大陆在鲸须海以北,从启示大陆乘坐船只去边缘岛,大概要两个月时间。”

两个月时间,安格尔稍微计算了一下,以凡人的船速,倒是不远。换算成“贡多拉”,估计就是几天的事。

安格尔又问:“那从繁大陆到边缘岛,会经过启示大陆吗?”

“要看从哪个港口离开。”

安格尔回忆片刻,犹豫道:“暮港海岸?”

“帕特先生说的是古曼王国的港口吧?从那里离开的话,可以算是顺路,只需要绕一段距离,就可以抵达启示大陆。不过走这个港口,会经过危险重重的魔鬼海域。”

“顺路就好,不用担心,我又不下海,在半空中飞。”安格尔继续道:“我今年下半年时,应该会去一趟边缘岛,到时候我会顺路去启示大陆一趟,如果得到了‘梦海螺’,我会放你自由。”

弗洛德眼眉低垂,点头应是。人在屋檐下,也不得不低头。

“既然你同意了,我也不会亏待你。”安格尔看了一眼已经有些蔫了的蕴魂花:“我会为你炼制暂时栖身的地方。”

“谢谢。”弗洛德恭敬道。

“你……可还有什么需要善后的事?在繁大陆。”安格尔本想询问弗洛德是什么巫师组织的,需不需要去收拾一些遗物等等。但想了想,觉得这么问可能会惹人误会,便换了种说法。

弗洛德摇摇头:“我出自飓风高塔,没什么可收拾的东西。死了的人,就跟丢进池子里的石头,除了掀起一点水花,很快便会沉寂下来。”

弗洛德话中之意,是让安格尔不用顾及会有什么麻烦,只有活着才有价值,死了的人,就算曾经是飓风高塔的精英学徒,依旧如那入池之石子,掀不起太大的波澜。

“那好,在你的栖身之所没有炼制出来前,你还是先待在蕴魂花里吧。”安格尔顿了顿:“如果你有什么其他需求,可以随时告诉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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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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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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