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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8节 血夜庇护

安格尔想了半天也没弄明白,他甚至想要重新炼制一个试试。不过碍于材料稀缺,此时又在凡人主宰的大陆,想要补充材料都没办法,他最终只能作罢。

至少,有这效果比没效果要好。

安格尔重新将目光放在了眼前的披风上,纯黑色的底面,绣以淡淡的暗金纹,风一吹隐隐有金色纹路悬浮游移。

内胆是鲜红色的,选用了上等火鼠的皮毛,有自洁与恒温的作用。

金色肩封是单右肩的,在尾部缀着一个宛若泪滴的水晶。

这个水晶既是挂饰,也是一个拥有亚空间性质的宝物,披风可以随时收束在水晶之中。同时,披风的动力源,也在水晶内部。

虽然披风整体只有黑色、暗金色和鲜红色,但这三种颜色恰好属于贵族系的颜色,再加上底面的金色悬纹,最后出来的效果也很不错。

比较符合安格尔的审美,既不招摇,同样也不黯淡。

对于披风的整体,安格尔自己是满意的。不过,披风的原本设计者——纳米,估计要气的跳脚。因为当初安格尔与纳米在确定图纸前,纳米的定案是内胆亮紫色,底面草绿色,悬纹则用正红色。

这样大胆奇葩的用色,大概也只有纳米敢穿出去了。

披风的外观以及效果,目前安格尔都很满意。现在需要试验的是,空白之诗在开启时的续航性。

安格尔从手镯里取出一枚魔晶,放在泪滴挂饰附近,只见魔晶自然而然的融进了泪滴挂饰里。

随着动力源逐渐充盈,泪滴挂饰突然开始闪烁起淡淡的金色光辉。

穿上披风后,安格尔启动了“空白之诗”魔能阵。与此同时,泪滴挂饰上的金色光辉,化为了无数条光带,融入进了披风之中。

在空白之诗的光环笼罩下,安格尔并没有感觉周遭有什么变化,也没有任何的能量波动,只是他冥冥中生出了一种莫名的安心感。

若非发现魔晶中的能量在不停下滑,他甚至完全没发现空白之诗在起效。

根据魔晶中能量的下降频率,安格尔大致推算出,全力开启空白之诗的情况下,一枚魔晶估摸可以维持三天时间。

一枚魔晶可以维持超过70多小时,看上去似乎不错。但仔细算一算,就知道这是一笔多么庞大的账。

因为谁也不知道预言巫师什么时候会来预言他,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家人的安全,安格尔必须要长期佩戴,一刻都不能取下。

等于说,每三天他都要更换一枚魔晶,甚至消耗的魔晶,有99%的可能性,并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完完全全就是在烧钱!

换了任何一个学徒,估计都撑不住这种白烧钱的速度。

好在,安格尔身上的魔晶还很多,哪怕长时间维持都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安格尔依旧觉得有些心疼……

既然已经开启了空白之诗的魔能阵,安格尔也没打算再关闭了,准备从此刻开始,就一直将空白之诗维持最大的效果。

好在,空白之诗是光环效果,安格尔不用二十四小时穿在身上。

披风收进泪滴挂饰里,依旧可以发挥效果。不过光环的范围就会大大缩小,只能屏蔽他一人。

“试验结束。”安格尔伸了个懒腰,取出私人手札,开始记录今日炼制所得。

其中,安格尔着重记录了卡西尼其人,以及披风莫名其妙出现的特殊效果。这些问题,都需要留待未来解决。

当安格尔最后收笔时,他为披风取了一个名字。

——血夜庇护。

披风的外罩为黑夜之色,内胆为血液之红,效果又是不受预言术的窥探。故而,安格尔取名如此。

他自己觉得挺美滋滋的,直到未来他重新翻阅手札时,才会觉得当时的自己有多中二。

血夜庇护的炼成,意味着他暂时没有后顾之忧,鼠蚁地下会想要找到他,基本不可能了。绷紧的心弦,终于放松下来,加之“空白之诗”给予的安心之感,安格尔难得的一夜安眠。

梦中一片空白,舒适的仿佛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温柔的颂唱声,在耳边轻声念叨,宛若天籁,驱散了一切负面邪恶的入侵。

第二天清晨,安格尔的精神空前的好,琐碎堆砌的繁冗思维全都消失不见,这一刻就像获得了新生一般。安格尔回想起昨夜的梦,心中隐隐有些明白这个魔能阵为何会叫做“空白之诗”了。

依旧是大雪纷飞的一天。

安格尔起来后,直接开着贡多拉来到失乐歌市数千里外的一个无人山脉,寻了一个平坦的僻静之所,安格尔拿出各种材料与炼金工具,开始了今日份的炼金。

炼金到了半途时,又出现了炼金异兆。

不过这次异兆,安格尔已经驾轻就熟,轻易的度过了。随着异兆消失,他的面前多了一根仿佛不融于世的灰暗羽毛。

这是专门为托比炼制的羽毛,与含雪之羽相对,安格尔命名为:幽暗之羽。

品级是初入中阶。

此前,无论是鼠蚁地下会的人,亦或者是捷波,之所以发现安格尔的踪迹,皆是因为托比的存在感太强了。

故而,安格尔专门炼制了这根幽暗之羽,其上刻画的是“无边静寂”,以后若是托比再行追踪的任务,就不在容易被人发现。

幽暗之羽被托比放置在脖子下面的胸羽中,颜色完美的与周围融合,与此同时,托比的存在感慢慢的被削弱。

若非安格尔时时刻刻注视着托比,估计也会不自觉的把托比忽略掉。

“走吧,准备离开了。”安格尔召回得到新玩具一脸兴奋的托比,重新坐上了贡多拉。

将幽暗之羽炼制完成,这边事已了,安格尔便打算离开失乐歌市。

他来失乐歌市,原本的目的是寻找卢卡斯的线索,可惜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有得到,捷波那边又有耳目在虎视眈眈,他最终还是放弃了继续掺合卢卡斯的事。

在这里,他又寻不到天赋者,继续留在失乐歌市也是浪费时间,还不如早点去月瑟城,带上杜鲁离开费兰大陆。

不过,在离开之前,安格尔还是准备回一趟新罗斯伯爵府。

此前他曾答应过尼特,在离开之前会将浅蓝之水交给他,自然不会食言。

贡多拉速度很快,不到几分钟就来到了白橡山。安格尔收起贡多拉,飞靴连踏,朝着新罗斯伯爵府前去

半晌后,安格尔便来到了银装素裹下的伯爵府,悬浮在半空之中,他背后的血夜庇护在雪风之中烈烈作响。

精神力一扫,便发现了在后院与一位少女谈笑风生的尼特。

安格尔直接落到尼特身边。

尼特先是吓了一跳,可反应过来后,立刻走上前,与少女一起向安格尔鞠躬行礼。

“大人,您有什么事要吩咐吗?”尼特恭敬道。www.

安格尔瞥了他一眼,又看看旁边的少女。两人的脸上都带着些许绯红,眼波流转间有暧昧攒动。

“看来,我是打扰你们的好事了。”安格尔笑道。

尼特咳咳两声:“大人说笑了,我和桑娜只是,只是……”

尼特半晌都说不出话,反倒是穿着朴素的少女桑娜道:“尊贵的巫师大人,我只是雪茉园的园丁,与尼特少爷并无关系。”

尼特立刻摇摇头:“桑娜,我是真的对你……”

桑娜表情有些黯淡,她只是仆人,尼特却是贵族少爷,哪怕互生情意,也很难不受隔阂的在一起。

安格尔在旁只是看了一会儿,大致就了解这其中狗血的故事,贵族少爷与园丁女儿的一见钟情。

“行了,你们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安格尔打断俩人的狗粮互动,对尼特道:“我这次过来,是把这个给你。”

一个装着浅蓝色液体的瓶子,落到了尼特的手中。

尼特一见瓶身,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对安格尔连连道谢。安格尔摆手示意他停止,然后转头看向桑娜:“你刚才说,你是雪莱园的园丁?”

桑娜点点头。

安格尔表情突然有些古怪,在穆娅的手抄卷里,清清楚楚的记载道,穆娅一生挚爱雪莱花,所以终身都住在雪莱园。

此雪莱园,与彼雪莱园是否是同一个?

“雪莱园在哪?”安格尔问道。

未等桑娜回答,尼特便道:“大人,这里就是雪莱园。”

安格尔环视着这片园地,并没有任何建筑,只有一朵朵在傲雪中坚持挺立的紫色花朵,这就是雪莱花。

突然,安格尔的目光定睛在了一角。

那里有一个被枯草掩盖着的井。

安格尔心中一动,收回了视线,看向尼特:“你们家族,是什么时候开始定居于此?”

尼特一愣,不明白帕特大人怎么突然又关心起新罗斯家族之事,虽然疑惑,但他反应却不慢:“三千年来,安茹王朝战乱一直不断,可从来没有波及到失乐歌市。虽然我们的领地在千里之外的冬领,但我们新罗斯家族的嫡系,从烁金时代就一直定居在此。”

“也就是说,三千年前你们就住在这里?”

尼特点点头:“是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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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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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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