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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相认

林季回到林家的偏院时,已经是清晨时分。

他住的这小院里多是些在林家做工的下人,因此虽然天还未大亮,但是邻居们却都已经忙碌了起来。

林季回到自己的房间之后,躺在床上准备小睡一会。

昨天夜里的战斗虽然无疾而终,但终究还是有几分疲惫的。

只是,他才刚刚闭上眼睛没多久,房间门就被敲响了。

起床开门,发现门外站着的是小花。

“你昨晚去哪了?昨天夜里老爷点名要见你,我来找你找不到人,还以为你不辞而别了呢。”小花抱怨道。

“你们家老爷见我做什么?”林季有些不理解。

不过说起来,是林家人救了他,如今他的伤势都已经无碍,理应去向主人家道一声谢的。

小花则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还能干什么?老爷大发善心留你做工,这是城里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结果你..你还跑的不见人影了。”

说话间的功夫,一个小屁孩也钻进了房间里,正是林家的小少爷林春。

“嘿,没事,我也给爹说了好话,他答应你留下来了。”林春颇有几分邀功的架势。

小花连连点头,又亲昵的摸了摸林春的脑袋,说道:“多亏小少爷说情了。”顶点小说

“那可不。”林春笑着应道。

听到这些话,林季算是明白过来了。

原来是他们担心自己在维州过不下去,因此才向这林府的老爷请求,收留自己?

虽然林季并不需要,但是能对陌生人有这般好意,林季心中是领了这份情的。

“多谢两位了,林家老爷的确该见见,但我却不能留下来做工,只能辜负二位的好意了。”林季拱了拱手。

“你不能留下来?不留在玉城你还要去哪?难不成又进山里打猎?”小花不理解道,“在林家你可以吃喝不愁,也不用经历什么危险,难道不比你一个人在外面讨生活强吗?”

林春也连忙在一旁帮腔。

“是啊林大哥,这维州除了玉城,其他地方都是些该死的秃驴,出了城万一被秃驴们找上了,麻烦可不小。”

听到这话,林季微微挑眉看向林春。

“怎么,这事你也有所耳闻?你爹娘连这话都说给你听?”

“哼,别当我是小孩子!我知道的多了去了!而且这不是我爹娘说的,是我老师说的。”林春对于林季言语之中的轻视颇有些不满。

“高凌啊。”林季了然。

“带路吧,我去向你们老爷道一声谢,然后便该离开了。”林季当先走出了房间。

见状,林春和小花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能为林季带路。

一路来到了林家宅子的主厅,林春带着林季在厅中候着,小花则去叫人去了。

看得出来,林家的家风并不算严厉。

没过多久,外面就响起了脚步声,紧接着,便是一道带着笑意且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

“怎么,本家的老弟不愿在老哥这帮忙?真是可惜。”

听到这话,林季的第一印象,便是这林家老爷林宇轩很会说话。

明明是收留,却说成帮忙,里外都留着面子,是个八面玲珑之人。

但紧接着,林季又觉得这声音熟悉。

心有所感的回头向厅外看去,而那大腹便便的中年人也恰好走进大厅之中。

霎时间,林季瞪大了眼睛,微微张嘴说不出话来。

林宇轩也顿住了脚步,怔怔的看着林季。

诡异的沉默足足持续了十数秒,终究还是林季率先蚌埠住了。

“卧槽?!”

林季的声音打破了这诡异的沉默,也让林宇轩终于反应过来。

“我的儿,你怎么来维州了?!”

“什么?!”一旁的林春和小花都愣住了。

林季也觉得难以置信。

先前听说这里是林家,他还专门问了主家的名字,才确定这里跟自己爹娘没关系。

但此时此刻,眼前这个穿着华贵,顶着大肚子的富态胖子,分明就是他这个身体的亲爹,林有福!

“爹...你怎么改名了?”林季有些勉强的叫了声爹,但很快勉强就被诧异所取代。

一听这话,林宇轩脸上泛起几分尴尬,连忙摆手。

“不说这些,不说这些!”

他脚上快了几步,一把握住林季的手腕,在他旁边坐下,死死的不愿意撒手。

“这大半年时间你怎么连书信都不来一封?我和你娘往青阳县寄了不少家书,都石沉大海,送信的说青阳县查无此人。”

“维州与梁州相隔甚远,我们即便想要去探望也多有不便,你娘整日整夜的念叨着你。”

说着,林宇轩的眼眶都泛红了。

“小..小花,快去把夫人叫来,就说儿子来了,是大儿子林季!”

小花这才如梦初醒,难以置信的看了林季两眼,然后连忙跑了出去。

一旁的林春还在震惊之中,死死的盯着林季,一言不发。

林宇轩则继续道:“儿啊,可是在监天司中犯了错误,叫人家赶出来了?这是好事,那监天司何等的危险,爹在这维州四五年,见了不少监天司的人死的不明不白的,赶出来了好,起码能安心过日子了。”

“这...”林季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林宇轩则滔滔不绝道:“你看咱们林家现在也发家了,当初要不是你说我们林家贵在西方,给我银子让我来西方做点小生意,我还不敢下决心跑来维州,不然我也拼不到如今这个产业。现在你能来维州再好不过,明天我就让你娘给你去安排相亲,这玉城里哪家的小姐你看上了只管开口,我跟你娘就是抢都把姑娘给你抢回来!”

“呃...”林季抿了抿嘴,当初自己随便忽悠人的话你还当真了!

“爹,孩儿已经有未婚妻了,有名有份的那种。”

他跟钟小燕的确是有名有份,虽然有点稀里糊涂,但终究是只差明媒正娶了。

“已经有了?那更好!在哪呢?”林宇轩有些激动的连忙问道。

“她还在襄州,一时半会恐怕过不来了。”林季无奈道。

说话间的功夫,外面又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紧接着,一名中年美妇快步走进了大厅之中,然后目光都一直停留在林季身上。

林季起身,微微行礼。

“娘。”

一声呼唤,让那美妇顿时泪流满面。

“我儿...你..你到底跑到哪去了?为娘我整日的担惊受怕,怕你出了意外。你怎么一点都不顾忌一下为娘,闲暇之余来一封家书道一声平安,就那么难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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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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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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