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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宋家明日之子

宋福贵被宋团圆抓着那双手,他心里一暖,低声说道:“娘,我没事的,我这手皮糙肉厚的,不要紧!只是老二,他没有干过这些粗活,身体是受不了的,再说那脚指甲他不可能故意弄伤的,那得多疼啊!”

“赶紧去,少废话!”宋团圆沉声说道。

宋福贵赶紧去洗了手。

宋团圆教训宋福信的时候,王玉兰就在屋里听着。

自从那日闹腾了之后,宋团圆照旧让她吃了细面,那可是家里为数不多的细面,只有她跟笑笑与二喜能吃的,家里男人与婆婆都没得吃。

宋团圆越是这样,王玉兰就越发觉着难堪,如今听宋团圆竟然在宋福信面前如此肯定她为这个家的付出,那心里就更是难受,忍不住偷偷地抹了眼泪。

“娘亲,您怎么了?”宋笑笑端了面条进来,“小姑姑说了,这是最后的细面了,明日娘亲就要吃野菜粥了!”

王玉兰赶紧起身,端着那细面面条出去,走到宋团圆的面前说道:“娘,你这出去累了一天,还没吃饭吧?这面条你吃了吧,我这几日奶水足够!”

宋团圆的确是饿了,最近她减肥减得厉害,方才走了两个时辰的路,回来又骂了宋福信一顿,这都需要力气。

“你吃了吧,你还要养小的呢,我吃块地瓜就行了!”宋团圆说道,指了指刚洗完手的宋福贵,“你男人手上全是刺,你年轻眼睛好,去给他挑挑,涂上药!”

王玉兰还要推辞那半碗面条,宋团圆就附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不行就跟老大一起喝了,反正这面条是给你的!”

王玉兰一怔,脸色一下子涨红了,她不好再说什么,喊着宋福贵进了里屋。

宋团圆望着两人的背影叹口气,这两人甜甜蜜蜜的多好啊!

宋团圆正要转身,就看到宋双喜正望着她。

“你不要着急,今日我去药铺里拿到药了,明日就给陈家送去!”宋团圆还以为宋双喜担心陈家的事情呢,也就说道。

“娘,你就不怕二哥以后不认您,您不能跟着去都城享福?”宋双喜突然问道。

宋团圆一愣,低声说道:“若是没有德,这书读得越多,爬得越高,祸害就越大!”

宋双喜一怔,没有想到宋双喜一个整天只知道为了鸡毛狗跟村人打架的乡下女人,竟然说出这样一番大道理来。

“如今我管教你二哥,是救他,不是害他,他以后会知道的!”宋团圆去厨房拿了半块地瓜啃了,使劲地咽下去,进了屋。

在屋里躺了一个时辰,都要半夜里,宋福信还不见回来。

宋福贵扯着宋福传敲了敲门。

宋团圆应了一声,两人就进来。

“娘,咱们两个去找找老二吧,这都半夜了,别再出啥事!”宋福贵说道。

宋福传也点点头。

宋团圆叹口气,低声说道:“算了,我去找吧!”

宋福贵还想说什么,宋团圆说道:“他生我的气,你们去没用!”

宋福贵与宋福传赶紧应着。

宋团圆出了家门,瞧了一下黑乎乎的村子,突然记起来宋福信是怕黑的。顶点小说

宋福信从小怕黑,再加上原主宠爱他,一直搂着他睡觉到四岁。

一想到宋福信怕黑,宋团圆心里就酸酸的。

她是从心里气恼宋福信的,尤其是想到他自私自利的性子,可这种性子不就是原主养成的么!

现代的时候,她的身体里全是癌细胞,她每日里要做化疗才能维持正常的机体功能。

如今这身体,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是三十一岁在现代还是青春好年华。

她占了原主的身子,总要负点责任!

宋团圆想着,就向着河边走去。

现在这夜里黑乎乎的,亮亮的地方只有河边。

果然,在桥上,宋团圆看到了一个蜷缩在一起的黑影。

宋福信从来没有如此狼狈过,从小,他就是宋家的宝贝,原主有恃无恐的偏爱让他觉着自己就是天之骄子,可是后来考中了秀才去了白云书院,他这才发现,这个世界上比他优秀的人很多,家庭也很富有。

所以宋福信这两年,一直在自卑与自傲之中痛苦挣扎。

在宋家村,在宋家所有人面前,他还是那位骄傲的宋家明日之子,唯一一个能让宋家冒青烟的人,可是在书院,他只能用撒谎骗来的那宋家一两银子的血汗钱,来买新衣服,应酬,在维持着自己可怜的自尊。

可是今日,竟然连最宠爱他的娘亲,都不再疼爱他!

宋福信的肩头忍不住抖动了起来。

宋团圆上前,望着这个委屈的孩子,幽幽地叹口气。

宋福信听到声音,身体惊慌地抖了一下,迅速地抬头,看清是宋团圆,他立刻擦干了眼泪,倔强地挺起身子。

“你还找我干什么,你不是说我自私自利不想要我了吗?”宋福信沉声说道。

“我不想要你,你就不是我的孩子了吗?”宋团圆问道。

宋福信不说话了。

“你只看到自己的委屈,你的兄弟姐妹的委屈,你可看到了?”宋团圆问道。

宋福信瘪瘪嘴:“你若是还想来教训我,那我……”

宋团圆扯着他的手:“不是我想教训我,是我想向你道歉,其实你是最像我的一个,我也最疼爱你,可是我现在才发现,再宠溺就是毁了这个家!”

宋福信皱眉:“娘,你胡说什么,怎么宠我就毁了这个家?我做什么事情了?”

宋福信最委屈的地方就在这里,他那么辛苦地读书,没日没夜的读,不就是为了宋家能变好,他娘却说他会毁了宋家!

宋团圆不能明说以后发生的事情,只得说道:“你只顾着读书,都看不到亲人了,我就想着这些日子你住在家里,好好的看看你的兄弟姐妹都在忙什么!反正在家里也不耽误读书的!”

宋福信咬咬唇,低声说道:“娘,那日看到你跟老小挨打,我没上前,真的是我做错了!”

宋团圆知道一时不可能改变宋福信,只能慢慢来,她心里虽然有气,但是若将宋福信赶走,不受控制,那也更麻烦。

“好,我知道了!”宋团圆拍了拍宋福信的肩膀,“快回去吧,天色太黑了,你不是最怕黑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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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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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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