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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这个朝三暮四的女人!

师妹……纪长安真的觉着这世间最刺耳的称呼莫过于如此了!

郝离弦先夹了一筷子放在嘴里,炖烂的猪蹄子入口即化,再加上面酱与糖的调味,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好吃!”郝离弦瞪大了眼睛。

上次他只是在纪家吃了点榆钱饼子,到现在还想着那味道呢,如今这“红烧蹄筋”可是让他更加耳目一新。

想他跟着郝老头,走南闯北这么些年,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没吃过没见过,却没有想到竟然折服在一个乡下女人的厨艺里。

郝离弦一边吃一边说道:“真是好吃,师妹,以后你跟我爹学医的时候,顺便把我家的饭做了吧?我爹最好吃,你将他哄高兴了,肯定会将压箱底的绝活都教你的!”

纪长安冷冷地瞧了宋团圆一眼。

宋团圆完全不惧纪长安的眼神,笑道:“好啊!”

纪长安握紧了手指。

这个朝三暮四的女人!

郝离弦埋头吃起来,似乎一点都不想给纪长安留。

纪长安顾不得生气,赶紧下了筷子,两人同时看中一块带有脆骨的肉,两双筷子在碗里搅起来,你来我往,杀气腾腾,毫不相让。

宋团圆瞧着头疼,这么一大碗,非要抢那一块吗?

宋团圆懒得理会他们,回屋带着孩子们开饭。

宋笑笑端着碗坐在门槛上吃,一边吃一边瞧着院子里抢食的两个大人,跟瞧耍猴的似的。

隔壁何嫂子忍不住探头看了一眼,一眼看到宋家院子里竟然坐了两个身着华丽又好看的男人,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宋大娘,来贵客了?”何嫂子整理了一下头发,趴在墙头上问道。

宋团圆从屋里出来,无奈地指着郝离弦说道:“这是我那表弟,你之前见过的,这位……”

宋团圆正想着怎么给纪长安编造一个身份,那何嫂子竟然认出了纪长安来。

“这不是收杂货的纪公子么,您也是宋大娘的亲戚?”何嫂子热情地问道。

“不是不是,这位纪公子我不熟,就是在乡下收东西,没地儿吃饭,到我这里吃一顿饭,给银钱的!”宋团圆赶紧说道。

纪长安夹肉的手有些颤抖。

同样是人,郝离弦就是亲亲热热的表弟,他就成了不熟的上门买饭的人?

“宋大娘之前是不肯做饭啊,这一旦开始做饭,手艺的确好,我们街坊四邻的天天闻这那么香的味道都吃不下饭了!”何嫂子笑着说道,眼睛落在那猪蹄子上,“吃肉呢?吃肉好!”

宋团圆无奈,只得让笑笑去端了一小碗去送给何嫂子。

何嫂子接了,这才笑眯眯的自动消失。

郝离弦夹着肉等了好一会,终于等到何嫂子消失,这才无奈地摇摇头说道:“有趣,有趣,这乡下真有趣!”

纪长安眸色一暗:“我不觉着!”

曾经,他看着她在这小破屋里生儿育女,但是却找不到靠近她的机会,如今终于有了机会,他一定要带着她离开这里!

“那纪公子还往这乡下跑?”郝离弦说道,“也不知道这乡下到底有什么好东西让纪公子如此惦记,以往,纪公子每年不都是要来几次的吗?”

纪长安眸色一暗。

宋团圆听着,忍不住问道:“以前纪公子也经常来乡下收东西?”

纪长安放下筷子,淡淡地摇摇头:“不收东西,只是单纯来走走,看看,看看这里的山,这里的水,这里的人……”

最后一个“人”字,纪长安几乎消音。

宋团圆应了一声,前世,她在原主的记忆里没有找到与纪长安交集的内容,却没有想到,原来纪长安经常来这里。

郝离弦又抢着吃起来,纪长安也顾不上感伤,两人开始又一轮的抢食。

宋团圆懒得再看,回屋继续吃她的饭。

下午的时候,双喜的精神又好了很多,郝离弦也就放心,再次调整了药方,然后坐着纪长安的马车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郝离弦瞧了纪长安一眼:“你对师妹似乎有些特别!”

纪长安面无表情:“是吗?”

郝离弦凑到纪长安的面前,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但是不应该啊,我那师妹虽然还有点姿色,但是到底是半老徐娘,孙女子都三个了,你瞧瞧这一大家子人,真是累赘!”

纪长安眸色一暗:“你没有经过她所经过的事情,怎么就认为那些人对她来说只是累赘?”

郝离弦一愣:“说得好像你很了解她似的!”

纪长安摇头:“不了解!”

不了解,所以才更好奇,更不确定!

纪长安说完,就闭上了眼睛,似乎不愿意再与郝离弦说话。

郝离弦也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不太熟的来买饭的人……

纪长安握紧了手指。

“娘,这是咱们家的马车?”这会儿宋家院子里,宋福贵与王玉兰等人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

宋双喜的身子没大事了,只是需要休息,而他们家竟然有了马车!

马车啊,这十里八村就只有像陈家村的陈老爷、水老爷这样的人物才有的!

“马瘦了点,车破了点,但是马没暗病,车轱辘也算结实!”宋团圆上前摸了摸,将缰绳交给宋福贵,“我跟牛大伯说了,他忙完就来教咱们赶车!”

“咱们?”宋福贵愣了一下,“娘也学?”

“当然,你不在家的时候多,我这马车买了总不能当摆设,以后我去镇子里就能自己赶车,这送药买点东西什么的也方便!”宋团圆说道。

宋福贵犹豫了一下说道:“娘,似乎没有见女人赶车的……”

“怕啥,那我就成第一个好了!”宋团圆说道。

宋福贵不敢违抗宋团圆的意思,只得应着。

傍晚的时候,牛大伯从镇子里回来,家也没回,就到了宋家,教宋团圆与宋福贵赶车。

三个人在河边学,一会儿功夫就吸引了村子里的孩子瞧,那些孩子又跑回家跟家里人说,很快宋家买了大马车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宋家村。

“宋家真是发达了呢,大马车都买上了!”大家伙站在堤坝上瞧着,眼里全是羡慕的光。

“听说宋大娘教了何嫂子一个方子,说是做什么面酱,一碗十文钱呢,虽然贵点,但是真好吃!”又有人说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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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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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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