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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乞巧节

宋团圆问她:“你多大?还不到十八不是么!”

王玉兰愣怔了一下,是啊,她还不到十八啊,可是如今却生了三个孩子……

“你也是个小姑娘呢,只是因为成亲早,早早地就背负起家庭的责任来了!”宋团圆进了屋,从屋里拿出一只银簪子来,上面还有流苏,十分好看,插在了王玉兰的头上。

“去玩玩吧!”宋团圆说道。

王玉兰心中一动,点点头。

王玉兰洗了脸,换上最好的衣裳,简单打扮了一下,带着宋笑笑出了门。

今日村子里有乞巧会,村里的女娃子都会去。

宋团圆抱着小囡囡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一边数着星星一边哄孩子,小囡囡的婴言婴语,还有此起彼伏的蝈蝈叫声,平淡而真实。

宋双喜第一次参加乞巧节,兴奋得小脸发红,她被宋荷花等人扯着,一起加入到火把旁跳舞的队伍里,她不会跳,还有些羞涩,可是心里却想要跟村里的女娃子靠近。

王玉兰带着宋甜甜在边上瞧着,满脸的羡慕。

她已经成亲了,不能去里面跳舞了,也不能参加乞巧,只能当一个旁观者。

可就算是这样,她也觉着满足。

好久没有这般轻松过了。

不远处有烟花绽放,有人叫起来。

“是陈家村方向呢,听说今天水家小公子与镇府大人的小女儿定亲呢!”有人喊道。

“那小公子不是娶了一次媳妇了?”有人问道。

“早死了,这是第二个!”

……

宋双喜一下子愣着,她呆呆地站着,脑海里盘旋着那两个字——死了,死了……

“双喜,怎么了?”宋荷花见宋双喜发呆,推了她一把。

宋双喜回神,摇摇头:“没事儿……”

“没事我们去乞巧啊,看看谁的针在上面漂得久,谁的手最巧!”

乞巧节,村里没成亲的女娃子都会自己带一根针出来,放在晒了一天的水桶里,谁的针最迟沉下去,就说明谁的手巧。

宋双喜摸了摸自己胸前的绣花针,点了点头。

“乞巧了乞巧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大家都围在一起拜了织女,然后各人都拿出了自己的绣花针。

“咱们数一二三一起放!”宋荷花喊道。

宋双喜点点头,有些紧张地握紧了手里的绣花针。顶点小说

“一、二、三!”大家伙都喊起来,随着“三”字声一落,大家的绣花针都落在了水桶里。

有针头向下直接就钻到水里去的,小姑娘急得直跺脚,引起人们的哄笑,也有的稳稳当当地横在了水面上。

宋双喜与宋荷花的都横在了水面上。

慢慢的大家的绣花针都开始下沉,最后只剩下宋双喜与宋荷花的。

宋荷花是村里出名的巧手姑娘,从十岁开始就自己绣荷包卖荷包的,所以宋荷花的绣花针能坚持下来,大家一点都不奇怪。

宋双喜平日里不怎么出门,再加上去冲喜的事情,大家都对宋双喜有些异样的看法,如今见她的绣花针与宋荷花的绣花针并驾齐驱留在水面上,大家都兴奋起来,大声地喊叫着。

宋双喜的脸色涨红,有些不好意思。

她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关注过,她想伸出手来拿回自己的绣花针,却被宋荷花抓住手臂。

“干啥,还没掉下去呢!”宋荷花说道。

宋双喜低声说道:“我认输,我哪里有你的手巧!”

宋荷花笑起来:“这就是个游戏,你别当真!”

宋双喜只得将手收回来,点点头。

宋双喜的针终于慢慢地向下落了。

宋双喜缓缓地舒了一口气。

她并不想赢过宋荷花。

宋荷花是村里第一个向她伸出友谊之手的女娃子,她不想失去她。

最后宋荷花赢了。

宋荷花笑得很美,握住了宋双喜的手。

宋双喜笑笑,真心为宋荷花高兴。

因为有了第一个朋友,宋双喜格外的开心,一回家就与宋团圆说了乞巧节上的事情。

“就应该多找同龄孩子玩一下!”宋团圆说道,看着宋双喜开朗的笑,自己也觉着高兴。

之前因为水家的事情耽误了前去找宋大吉的事情,如今水家的事情解决得差不多了,宋团圆与宋福贵就又提起这件事情来。

宋福贵立刻将家里的事情交代给宋双喜,第二日就上了路。

按照原主里的记忆,宋大吉应该是明年开春被休的,也就是嫁到夫家正好三年的时候。

宋大吉嫁到一个叫做二十里铺的地方,算是个小城镇,论地理位置要比青山镇发达。

宋团圆找了一下原主的记忆,那一年,媒人带着一个长相呆滞的男人前来,说是外地来宋家村找媳妇的,家里趁些银钱。

当初宋秀才是瞧不上那人的,但是那会儿宋秀才已经开始生病,家里的事情做不得主。

原主见钱眼开,收了五两银子的彩礼,就将宋大吉嫁了。

宋大吉出嫁那天,宋家连酒席都没有摆,宋大吉只是穿了原主成亲时穿的嫁衣,坐上那男人的牛车就走了。

原主还心疼了那身好嫁衣好几日。

将记忆搜寻出来,宋团圆忍不住叹了好几声。

前世宋大吉被休弃没有回宋家村,一来是害怕回去,二来也是心里有怨恨吧?

宋福贵赶着车,走了三日终于到了那个叫做二十里铺的镇子。

这镇子十分繁华,因为离着太平城不远,到处是做买卖的人。

按照媒人说的,那宋大吉嫁的人家在镇子上开一个杂货铺子,家里只有一个儿子。

这样的条件,又在这镇子里,可是非要去那偏远的流放之地宋家村找媳妇,本身就很奇怪了。

可是当年原主只看到了钱,却没有细想这里面的问题。

宋富贵去打听苟家,却被人翻了白眼。

宋福贵有些摸不着头脑,回来与宋团圆说了这件事情。

“咱们先找个地方住下吧!”宋团圆说道,“住下再打听!”

宋福贵望望这繁华的镇子,一时之间不知道住在哪里。

镇子里是有客栈的,可是门面都十分的豪华,比青山镇的最大酒楼都豪华,宋福贵有些胆怯。

“穷家富路!”宋团圆说道,走到一个顾客很多的客栈前,笑嘻嘻地去前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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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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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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