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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他怎么不娶我呢

慕云蝶欢欢喜喜地上了马车,与陈嬷嬷说了宋团圆答应的事情。

“你瞧,之前的确是我高估了她!”慕云蝶说道。

陈嬷嬷点头:“到底是乡下女子的,目光短浅的!”

慕云蝶开始憧憬起来:“我若是学会了那些菜式,纪哥哥喜欢,每日都等着我将菜端过去,以后自然会离不开我!“

陈嬷嬷见慕云蝶有了信心,也就说道:“小姐多学一点是好的!”

慕云蝶点点头。

宋双喜知道宋团圆要教慕云蝶做菜之后,忍不住问了宋团圆:“娘,你为何要教慕小姐,这位慕小姐为人不好,万一纪公子真的喜欢吃她的菜,娶了她……”

宋团圆忍不住笑道:“首先,这做菜一人一个味道,她一个厨房小白,能不能学到我的精髓都难说,之前我教了厨房的姚婆子,不也很难做出我的味道来?再说了,若是纪长安因为几个菜就娶了她,那他也太肤浅了,他怎么不娶我呢!”

宋双喜想了想,也是。

“而且我教她做菜收钱,她在心里一定觉着我目光短浅,以后也能少针对我一些!”宋团圆叹口气。

看来她与慕云蝶是互相瞧着不喜欢呢,这样化解了也好,她不指望慕家会帮宋福信,总不能给宋福信捣乱吧。顶点小说

第二天开始,宋团圆就去教慕云蝶做菜。

教了慕云蝶几天,慕云蝶打了无数个盘子碗之后,终于做出一道鱼汤来,欢天喜地地给纪长安端了去。

闻见香味,纪长安忍不住回过头来,还以为宋团圆来了,等他瞧见是慕云蝶,眸色忍不住一暗。

“纪哥哥,上次是我任性,你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我听大山说你喜欢喝鱼汤,特地向宋大娘请教做了一碗,你尝尝?”慕云蝶说着,还故意露出烫红的手背来。

纪长安瞧了说道:“你不适合做这些事情,以后还是不要做了!”

慕云蝶一愣:“纪哥哥,我只是想为你做个汤喝而已!”

“你从小锦衣玉食的,哪里做过这些粗活,还将手烫伤了,若是恩师知道一定心疼。我这边有做饭的婆子,不需要你动手!”纪长安忍下心中烦躁,低声说道。

慕云蝶咬咬唇,觉着自己这样做也真是荒唐,她又不是做饭婆子,为什么要做这些粗活?

“可是纪哥哥,你不愿意理我,我以为若是给你做些吃食,你就……”慕云蝶十分的委屈,“要不然你尝尝再说?

纪长安皱眉,还是说道:“最近我身上起疹子,大夫说不能吃腥!”

慕云蝶十分委屈,纪长安起疹子,她怎么不知道?

将慕云蝶送走,纪长安忍不住皱眉。

这个宋团圆,鱼汤随便都能教给任何人是吧,之前是那个姚婆子,如今又是慕云蝶!

他想喝的鱼汤,只有她亲手做的。

别人做的他不喝!

回去的马车上,宋团圆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娘,怎么了?受凉了?”宋大吉赶紧问道。

“没事没事!”宋团圆摆摆手,掂量了手里的银子一下,沉甸甸的,她忍不住勾起唇角来。

教了慕云蝶五个菜,五十两银子,再加上周细辛给的分红与月银,加起来也有一百多两,可以过一个好年了!

宋福信还在读书,马车晃动得厉害。

宋团圆瞧了一眼忍不住说道:“读书不差在这一时,别把眼睛瞧坏了,瞧瞧外面的风景也不错!”

宋福信点点头,放下书本,掀起帘幔来望向外面,突然僵住了身子。

“二哥,瞧什么呢?”宋福传忍不住凑过去,一眼看到外面,忍不住低声喊道,“原来是瞧美娇娘呢,还真的好看!”

宋福信脸色一下子涨红,将帘幔放下来低声说道:“老小,胡说什么呢,我只是觉着那位小姐可能需要帮助!”

宋团圆忍不住勾唇笑笑,也凑上去掀起帘幔来望出去,这一瞧,忍不住咦了一声。

那站在马车外的竟然是秋缪缪,秋金鸿的女儿,原主前世的二儿媳妇。

“娘,怎么了?”宋双喜也要看。

“没有什么好瞧的!”宋团圆赶紧拉上车帘。

前世宋福信与秋缪缪这对冤家,这一世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娘,那姑娘的马车似乎坏了!”宋福信说道,似乎很在意。

“坏了咱们也没有法子,咱们这一辆车上坐了一大家子人了,你瞧我这腿都伸不开了,哪里还有空盛下其他人?”宋团圆说道。

宋福信还想要开口,就听宋福传说道:“娘,大哥不是会修马车么,说不定帮帮人家,人家还会感谢咱们呢!”

“赶紧赶路,若是今日赶不到镇子,你们晚上住在什么地方?想要冻死?”宋团圆不悦地说道。

宋福信还要说什么,宋福贵却突然停住了马车。

宋团圆皱眉,这个宋福贵,这个时候停住马车干什么?

“娘,有行人向咱们求救呢,可能马车坏了!”宋福贵在马车外说道。

宋团圆抢在宋福信前面开口:“咱们还有要事,不能耽误!”

宋福贵乖乖地应了一声,与那前来求救的管家说了什么,继续赶路。

宋福信要探出头去,却被宋团圆拦住,“不要瞧了,安心读你的书!”

宋福信一愣:“娘,您刚才还说不要看坏眼睛。”

看坏眼睛总比误了自己终生的好!

宋团圆腹诽着,期盼着赶紧将秋缪缪的马车越过去。

这会儿管家回到马车旁,望着冻得鼻子透红的秋缪缪说道:“大小姐,那人不肯帮忙呢!”

秋缪缪无奈地说道:“这么冷的天,再加上天色就要黑了,人家肯定不愿意帮忙!”

管家四处瞧了一眼:“小姐快去马车里等一下,我到附近村子里瞧瞧,说不定能买一辆马车!”

秋缪缪只得点头。

婆子与丫鬟护送着秋缪缪进了马车,管家赶紧前去。

这一路上,宋福信哪里还读得进去书,脑海里总浮现那站在寒风中瑟缩的女子的模样。

那女子一身粉色的斗篷,站在黄秃秃的大地上,就像是春日的阳光,一下子照到了他的心中。

天要黑的时候,宋家的马车也到了前面的镇子,一家人找了个客栈住下来。

刚住下,一辆没有车篷的马车就停在了客栈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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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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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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