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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程王府

宋团圆愣了一下,问道:“你舅舅很大的官?”

陆兆恩笑笑,似乎不想再提,只是将荷包塞在宋团圆的手中,“宋大夫,快拿着吧,这样我才能在这里吃住的安心!”

宋团圆也就不客气,取了那荷包。

陆兆恩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宋团圆看了一眼那荷包,上面绣着并蒂莲,或许是陆兆恩随便在路边买的吧,不过做工瞧起来还不错,也就随手放在了袖中。

既然要考恩科,宋福信与陆兆恩就要去国子监读书,好参加殿试。

宋团圆自然是要跟着去的,她怕宋福信见到梁王。

宋团圆想了想,就去找了个一个人——程王,相信只要跟着程王,就能离开那个梁王。

程王这些日子一直在镇子里纪家养伤,宋团圆去见了他。

程王听闻宋团圆与宋福信等三人,要跟着他一起上路,他自然是愿意。

“天城那边来了消息,要本王回去,说实话本王如今在这边也待不下去了,你能来,本王真的很感激!”程王说道。

宋团圆一听,这样就正好,起码这一路上,程王有求于她,也能对宋福信好一些。

宋团圆赶紧答应着。

程王那边公务紧急,宋团圆也就打算赶紧回去收拾东西,第二日就前来随着程王去天城。

从程王房间里出来,宋团圆本想与纪长安打个招呼,却听闻纪长安一直都没有回来。

“三日前,你们公子没回家?”宋团圆愣了一下,算起来,纪长安从她那离开到现在三日了,不回家又去了哪里?更何况程王还住在纪家呢!

“公子的事情怎么不好问!”管家笑着说道。

宋团圆只得点点头,满怀心事地出了纪家,回去宋家村收拾东西。

宋福贵听闻宋团圆又要带着宋福信去天城赶考,赶紧前来问道:“娘,需要我陪着一起去吗?”

如今家里就是正常做点药材,不算忙,宋福贵想着宋团圆雇佣马车不方便,不如让他送他们去天城。

“不用,我随着纪公子家的马车去!”宋团圆隐瞒了程王的身份,只是说随着纪家的马车走。

宋福信一听,问道:“纪公子也随着咱们去天城?”

宋团圆点点头:“也不算,是他的车队要去天城,咱们正好跟着!”

宋福信点点头,低声嘟囔了一句,“娘跟纪公子还真的挺有缘分的!”

宋团圆一愣,转眸望着宋福信,这孩子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咱们这出出进进来来往往的,可真的是多亏了纪公子呢,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宋福信赶紧说道。

“多给他做点好吃的就行了!”宋团圆嘴里说着,仔细地想了想,也的确有些心虚。这一年,纪长安的确帮了他们宋家不少,而且往往在她需要他的时候,纪长安总会及时出现。

说不定上辈子纪长安欠了宋家的,那一世是为宋家丢了性命,这一世如此帮他们!

宋团圆叹口气,反正她是瞧着,是离不开与纪长安的纠缠了!

这一晚上,宋团圆将宋福贵还有宋大吉等人来,好生的嘱咐了一下,第二日一大早,就带着宋福信与陆兆恩三人去了纪家。

程王的马车早就准备好了,在最前面,宋团圆的马车在最后面。

马车夫是之前送宋团圆他们回来的那个车夫。

“郑大哥,又麻烦您了!”宋团圆客气的说道。

郑车夫赶紧抱拳,“宋大夫与两位解元老爷客气了,您们上车,放心,这一路上一定稳稳当当的!”

宋团圆道了谢,带着宋福信与陆兆恩上了马车。

“娘,纪公子在前面马车里?不需要去打个招呼吗?”宋福信问道。

“那不是纪公子,是纪公子家里的贵客,咱们跟那贵客一起前往天城!”宋团圆说道,有些犹豫要不要告诉宋福信与陆兆恩程王的真正身份。

若是宋福信与陆兆恩一起都跟着程王,以后也就离着梁王远一些了,至少不会像前世一样,宋福信与梁王勾结造反。

但是这次程王前来,是治腿的,若是宋福信与陆兆恩知道多了……

宋团圆觉着,还是到了天城再说。

“那位贵客身份特殊,你们可要对他尊重一些,尽量不要靠前,不该说的话也不要说!”宋团圆嘱咐道。

宋福信点点头:“娘,咱们都是举人老爷了,知道轻重!”

宋团圆笑笑,也就点头。

马车缓缓地驶出了青山镇,向着天城而去。

跟着纪家的车队,这一路上,宋团圆不愁吃不愁喝不愁住,只管跟着就行,每日给程王换一次药,走到半路,程王的伤口就愈合得差不多,夜深人静的时候,程王就练习行走。

程王怕自己锻炼出现紧急情况惊动别人,就让宋团圆这一路上都住在他房间的隔壁,而宋福信与陆兆恩住另外的一个房间。

六七日之后,宋团圆跟着程王到了天城。

在进城之前,趁着用膳的功夫,程王将宋团圆喊来。

“你那儿子与朋友都要去国子监报到,那你可有什么打算?”程王问道。

宋团圆赶紧点头:“今年开了恩科,九月就要殿试,如今三月底,满打满算还有五个多月的时间,我担心我那儿子鲁莽,万一在天城惹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想要在天城租一套房子陪着。”

程王顿了顿说道:“你们可愿意住在程王府中?”

宋团圆愣了一下,你们,程王的意思是,她可以与宋福信、陆兆恩一起住在程王府?

“这样似乎很麻烦程王!”宋团圆说道。

“不麻烦,本王的腿还需要你!”程王说道,“你师父也在王府中,你正好与他叙叙旧,没事切磋一下医术!”

宋团圆一听可以见到郝老头,心里自然欢喜,再说,她也希望宋福信能彻底成为程王的人,与梁王那边的关系越远越好!

“那就麻烦程王了!”宋团圆说道。

程王见宋团圆肯答应,心里自然欢喜,立刻让车队赶紧进城,前去程王府。

程王府前,宋福信与陆兆恩下了马车,一抬头看到那烫金的招牌,一下子愣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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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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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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