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宋团圆答应搬去纪家宅子,因为纪长安说会找一个婆子来跟宋团圆学厨艺。
宋团圆回去程王府之后,去跟淑妃说了这件事情。
“教纪家的婆子做菜?”淑妃愣了一下,“这是为何?”
宋团圆只得说了因由。
淑妃听了之后说道:“那牡丹王是珍贵,但是也不是找不到的,你若是不愿意,我就去帮你找几棵牡丹王还给那纪长安便是!”
宋团圆摇摇头说道:“纪公子对我们宋家有恩,他那人挑食,我瞧着这些日子没吃我做的菜,就又瘦了,我还是去教上两个月吧,教会了他的人,我也就完全脱离开了,这事儿也就了了!”
淑妃见宋团圆打定了主意,再加上纪长安那个人,就连她都不敢得罪,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要宋团圆常回来瞧瞧,她很喜欢吃宋团圆做的糖拌西红柿等。
宋团圆立刻应着。
临走之前,宋团圆又去了郝老头的院子。
宋团圆来了天城都快大半个月了,可是郝老头一直在闭关没有露面,每次宋团圆去,就只能听郝老头的声音。
“师父,你闭关到什么时候啊?”宋团圆在外面喊道,“我要去纪府了,暂时不能天天来瞧你了!”
过了好久,郝老头的声音才传过来:“去吧!”
宋团圆愣了一下,问道:“我走了,你不馋我给你做的饭?”
这些日子,宋团圆一日给郝老头送两餐饭,说什么闭关,那些饭也全都不见了!
“这几日被你的饭勾引的,都没有好好研究方子,你要走赶紧走,免得破坏我的修行!”郝老头的声音传过来。
宋团圆皱眉,得,还被嫌弃了!
“那我走了!”宋团圆恋恋不舍地离开。
这会儿那房间里,周景天望着躺在床上半身不遂的郝老头,眉头紧皱,“为何要逞强?为什么不直接告诉宋团圆真相?”
郝老头虚弱地笑笑:“她不擅长解毒,你都解不开,她更不可能,所以与其让她担心,不如就先瞒着她!”
周景天犹豫了一下,在考虑要不要告诉郝老头宋团圆的真实身份,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来。
人清国已经灭亡几十年了,就让那些事情随风去吧,没有必要再纠结,况且他与纪长安一样,与希望宋团圆能够平平凡凡过完这一生。
宋团圆又搬进了天城纪家的大宅。
说是大宅,可真是一点都不夸张,足足有两三亩地的大宅子,从前院到后院,光走路都要半天。
在太平城与青山镇,纪家的宅子虽然大,但是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如今这宅子……可是看到天城的纪家大宅,宋团圆忍不住有些怀疑起纪长安的身份来。
普通商人,似乎住不起这么大的宅子吧,而且最重要的是,纪家离着程王府不远,离着秋府也不远,这一条街上,个个大门威武,狮子林立,这纪家大宅,看起来比他们都富丽堂皇。
宋团圆一边瞧一边皱眉,若是纪长安只是个商人,这么招摇,就不怕被人惦记上?
“你就住这里!”纪长安带着宋团圆去了后院的一个院落。
这里是独立的院落,装饰与青山镇纪家差不多。
宋团圆一边走一边摸着那假山芭蕉,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
纪长安站在身后,默默地望着宋团圆。
每次看到宋团圆站在这副场景里,他都仿佛见到了二十年前那个笑得一脸无邪的小伙伴,她给他治伤,给他讲很多新奇的故事。
这假山芭蕉,都是他按照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小女孩的时候精准复刻的。
当宋团圆回过头来,那眉眼就与那个小伙伴精准地重合。
“看什么?”宋团圆见纪长安一直站在后面发呆,忍不住回头问道。
“没事!”纪长安说道,上前指了指那棵芭蕉树问道:“有没有觉着这芭蕉树熟悉?”
“当然熟悉,你那青山镇的宅子里,太平城的宅子了,都有这样一棵芭蕉树,这样看来,连树型也差不多,你这是从一个地方批发的?”宋团圆问道。
“批发?”纪长安不解。
“就是成堆买的?”宋团圆解释道。
纪长安忍不住笑起来,“从前有个小伙伴,她说的话我也听不太明白,也需要你这样解释!”
小伙伴?宋团圆愣了一下,“哪里的小伙伴?现在她在哪里?”
纪长安转眸去看书,低声说道:“在梦里!”
“你那梦里东西可真全,有生日蛋糕,有手术刀还有小伙伴!”宋团圆忍不住说道。
纪长安淡淡的笑笑。
“公子,陈姑娘来了!”这会儿大山前来,带来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姑娘。
陈姑娘?宋团圆打量了那女子一眼。
那女子一身简单的青色裤袄,长长浓密的睫毛盖住白玉一般的肌肤,投下伶仃妖艳的阴影,青丝蜿蜒漆黑,薄而软的衣领衬着乌发的润泽,五官明艳,十分美丽。
宋团圆愣了一下,这又从哪里出来一位女子?
“这是陈姑娘,我这次来的路上所救的女子,她无处可去,想要留在纪府中,我想了想,就让她跟着你厨艺吧!”纪长安说道。
宋团圆皱眉,不是说好的婆子,为什么来了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子?
那位陈姑娘赶紧说道:“宋姐姐,你喊我陈雪瑶就可以!”
宋姐姐……刚认识就叫得这么亲热,怕又是个人精!
宋团圆直觉地有些不喜欢这个陈雪瑶。
宋团圆歪头看了纪长安一眼。
曾几何时,这男人还教训他随便教人做菜,如今倒找来这样的一个美女专门学做菜!
男人啊,真是没良心的动物!
宋团圆一直没有表态,陈雪瑶就张着那双明媚的大眼睛盯着宋团圆瞧。
宋团圆瞧了纪长安一眼,问道:“这位陈姑娘会一直留在纪家吗?”
纪长安愣了一下,不解宋团圆为什么会这么问。
“既然是萍水相逢的,以后说不定会离开,你对吃食这么挑剔,最好还是找一个信任的人!之前的姚婆子就不错,我也教了很多了,总比一个新人强!”宋团圆说道。
“我会一直留在公子身边的,只要公子不赶我走,我永远不离开纪公子!”不等纪长安回答,那陈雪瑶就抢先说道。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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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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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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