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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物尽其用

路景初第一次见到凌悦是在他十八岁的那一年,不早不晚,是他情窦初开的时候。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在他生病晕倒那天,付出真心关爱的女生,以至于他在很多年后的今天还是觉得,治好他的病靠的不是医生,而是那恰到好处的温柔关怀。

他对凌悦一见钟情。

第二次再见的时候,他是作为顾氏经理人出席宴会,在那歌舞升平的宴会厅里,于茫茫人海中再和她相遇。

只是一眼,他就认出了当年的那个女孩。

当他察觉到自己的心像当年一样欢快跳动的频率,他才明白,再见已是倾心。

从某种程度来说,男人似乎比女人更长情,他还记得她,她却不再记得他,像是陌生人一样从他身边擦肩而过。

那天晚上,他失眠了,如同以前想念她的夜晚一样,辗转反侧睡不着。

他第一次做好被嘲笑的准备,麻烦花想容帮他牵线,甚至听到花想容对她的“河东狮”评价,都没有半分动摇的心思,他自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喜欢她的全部。

花想容说她是官家千金,肯定是要走上联姻的道路,听到那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竟然是抽疼。

想到他记忆里的美好女子,却是连婚姻都不能自主选择,他除了替她悲哀,更是起了要娶她的心思。

一个劲的拜托花想容去打探消息,只为了给自己争取一次机会。

花想容很快告诉了他失败的消息,其实他早就预料到了,因为求他帮忙的那晚他就见到过凌悦,看到她靠在一个男人怀里,笑得很幸福。

他突然明白,她并不是婚姻不自主,身为凌家的千金,想必她那位高官父亲也不需要她再为自己谋仕途,而是让她顺着自己的心意挑选夫婿吧!

她不再记得他,仿佛他这个在那个盛夏出现的男子在她的记忆里早已不复存在。

花想容猜到他动了真心,让他用时间修复伤口,然而过去了这么久他依然无法忘怀。

所以他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把自己的心意在她订婚宴那天当作礼物送了出去。

预料中的失败让他几乎有些不能承受,他是个自命不凡的男人,一向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而这次的表露心意已经是他心理承受能力的极限。

他是真的不要脸豁出去了!

当他看到凌悦用那种“你是哪里来的疯子”的眼神看他时,他的热情彻底的凉了。

想他路景初虽然不像花想容那样人见人爱,但至少也是一钻石王老五,身边即便不是美女无数,也是不乏追求者。

面对凌悦的不屑一顾,他终于明白时间能改变人的一切,当年那个善良的女子已经留在了时间的记忆里,只能用来追忆,不适合出现在将来的生命里。

······

记起路景初是谁的时候,凌悦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在上次订婚宴的被表白幼稚行为后,她除了觉得可笑,便是不屑一顾的把这件事抛

到了脑后。

直到再次在父亲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父亲对路景初欣赏有加,甚至超过对女婿的评价,凌悦知道,父亲从不胡乱夸一个人,这么多年混迹官场,他早已经练就一双会看人的火眼金睛。

滨海优秀的男人那么多,要不是因为是近亲,她的理想目标人物是花想容。

以父亲和大伯在滨海的地位,想要通过她巴结凌家的男人数不胜数,父亲不需要她为他的仕途出力,她只需要借力为自己寻找对自己好的男人就行。

平时她社交广阔,却是知道对自己真心实意的男人根本没有,她从小出生在官家,自小养成的官家小姐脾性让她眼高于顶,不懂得迎合任何人,因为她觉得以她的身份地位根本就不需要,男人们只有迎合她的份。

现在想起来当初对路景初的伸手一帮不过是作秀,她记得那天是她被人知道真正身份的那一天,她知道身边有记者,所以处处表现得特别亲民,路景初的出现正好给她提供了一个完美表现的机会。

她看到他虚弱得几乎晕倒,心里下意识的抗拒靠近他,却在瞄到不远处的摄像机时,巧笑嫣然的走到他身边扶起他,关切的问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还细心的替他擦汗。

那个时候的她还只有十二岁,所以也不用被记者八卦早恋什么的,而且记者事后完全可以去调查,她和路景初在那之前并不认识。

那一年,父亲竞选局长成功,在他的专访里,记者用一大段文字描述了局长的女儿是有多善良。

那个时候的她,在一众同学和老师的表扬之下,心安理得的做了局长千金,如果不是现在想起来,她恐怕一辈子都可能会记不起来这件事。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不过是有目的的举动,竟然引来一个那么优秀的男人念念不忘好几年。

她看得出来,路景初对她是认真的,一个人的眼神不会撒谎,她在路景初的眼睛里看到了执着,还有被拒绝后的难过。

在认识钱淼之前,她觉得这世界上的男人都一个样,想要借她上位,想要借她发家,不外乎就这么两个目的。

她庆幸父母在给了自己一个好出身的同时给了她一张漂亮的脸蛋,所以她即便脾气再坏,想要和她结婚的男人还是前仆后继,虽然无关真心,无关爱情。

和钱淼混熟后,她经常会去钱家,在钱部长的有意撮合下,她认识了钱部长大哥的儿子钱轩,说实话,那是个很出色的男人,不让她也不会一眼就喜欢上。

她不排除钱轩对她也是带着目的的,即便他没有,但钱部长可是个老狐狸。

与钱轩一天天的相处里,她渐渐被他带来的温暖所感动。

钱轩说会给她一个家,一个有爱,有温暖的家。

她一下子就被感动了。

说来可笑,虽然从小她过的生活就被别人羡慕,但真正的悲欢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父母要应酬,所以经常不在家,她是在保姆的陪

伴下长大的,她内心的愿望就是能每天一家人一起吃饭,而钱轩的话圆了她的心愿。

从那以后,她的心似乎都收了回来,只专注对着钱轩,然后顺其自然的订了婚。

只是在想起路景初这个人的时候,脑子里那个病弱却坚强的少年总是挥之不去。

······

连着好几天没见面,杨朵儿约了凌悦出来,钱淼要避风头而且有事情要办自然留在了家里。

看着凌悦时不时失神的模样,杨朵儿心下讶异,却是不想问。

她自己的烦心事没解决之前,没有任何心情去倾听别人的烦心事。

和凌悦这样的大小姐交好不过是为了转移别人的注意力,而且以她的身份,也只能和这样的名媛交好。

她的交际圈不用太大,但也不能太小,只能通过钱淼和凌悦打开交际圈。

凌悦在她眼里不过是没有任何威胁性的刁蛮大小姐,不像钱淼,虽然是个没有脑子的女人,却是和她有共同喜欢的男人。

在本就虚假的友情和亲情面前,是个女人都会选择男人,更何况还是花想容那么优秀的男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钱淼就是她明面上的敌人,所以她利用她非但没有半点愧疚,还有报复的兴奋。

相比于没有脑子的钱淼,在有脑子的凌悦面前,她是不敢大意的表露自己的感情,虽然凌悦已经订婚,没有任何的威胁,但女人是易变的物种,一旦某样利益发生冲突时,即便是再无害,也能成长为一颗毒瘤。

她能看得出来,凌悦骨子里透着一股高高在上,即便是看起来和钱淼很要好,其实心底还是看不起钱淼的。

女人之间攀比的东西太多,只要看到对方强过自己一点点,心里就会不大舒服,尤其是在她们这个圈子。

她无意和她们攀比任何东西,只要最终能把花想容收入囊中,她就强过所有的女人,这叫一招必杀。

两人都不说话,只是喝着酒,一瓶洋酒见底,凌悦终于忍不住自己娓娓道来。

知道她是为一个男人烦恼,杨朵儿除了不屑还是不屑,像凌悦这样自视甚高的女人,会为男人烦恼也正常,再说她现在只是和钱轩订婚,又不是结婚,完全有机会重新挑选合适的人选。

凌悦的选择反正对她没有一点影响,她也懒得理会。

只是在探听到喜欢凌悦的男人身份时,她心里却是兴奋,某个未成型的计划彻底冒出脑海。

调查顾云裳的时候她就顺带查了路景初,才知道他是花想容的人,花想容把他调进顾氏,无非是单纯的动了真心。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背叛的印象一塑造成,以后所有发生的事都会被看成是背叛。

物尽其用也是自然生存法则的一种,她不介意再火上浇油,彻底切断顾云裳的念想。

再深爱,再坚定不移的感情,总会因为时间和某些事情而褪色,她要做的,不过就是在往上加一点催化剂而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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