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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爱很简单

那是某个著名现代艺术家的抽象派作品,一直盯着欣赏的女郎觉得非常具有美感。

直到脚步声近了,她才回头,笑嘻嘻的:“表哥,你觉得现在这个布置,是不是现代感强多了?”

强森随意看了一眼,不置可否。

“我不喜欢那种霍比特人的风格,感觉太庸俗了,而且,模仿性太强了,有山寨之感,所以,我设计了现在的风格。这一切的布置,全部是我亲手弄的,表哥,你觉得还可以吧?”

强森还是淡淡的:“我老了,欣赏无能。”

“老了?”

她瞄他一眼,有些嗔怪:“你还年轻着呢。表哥,你可不许这样一副老头子的口吻,我不爱听。”

“在你面前,我本就是老头子了。姗姗,你才21岁。”

“哈,我21岁,你觉得在我面前老了?那米宝呢?她也不过才二十七八岁,你在她面前,觉得自己老了嘛?”

她自知失言,忽然闭嘴。

可还是愤愤的,却强笑道:“表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也知道,你之前一直在忙碌,所以,我从来没有真的怪你推迟婚期。好吧,刚才算我无理取闹了,我给你赔罪好不好?”

强森,还是不置可否。

于珊珊自知理亏,换了一副甜蜜的笑容:“表哥,我把这里的装修风格全部变成这种现代艺术风格好不好?我收藏了好些抽象派的油画,其中不乏大师之作,我想把这里按照我的喜好完全重新布置,你有什么意见?你说吧,我也会考虑你的看法……”

强森环顾四周,这才发现,周围的许多风格都已经变了,那些古朴的藤椅,装饰以及稚趣的花墙,统统都不见了。

旁边,甚至堆着一大堆花色非常抽象的艺术大理石。

于珊珊兴高采烈:“我们新婚不是得有婚房吗?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栋房子,所以想把这里改造成我们的婚房,这样,我们今年结婚,就来得及入住……”

“姗姗,别动这栋房子!”

“为什么?”

“前年我就把这栋房子送给米宝了!”

于珊珊忍无可忍,忽然彻底爆发了:“表哥,你什么意思?为什么现在还口口声声把那个女人挂在嘴边?米宝米宝,人家跟你什么关系?你平白无故,干嘛送她这么大的房子?”

强森还是赖着性子:“我前年就把这房子送她了,难道,现在反而要反悔要回来了?姗姗,你几曾见我失信于人?”

“这么贵的东西,说送就送?哈,表哥,你可真大方。米宝,她凭什么敢要你这么贵重的东西?她是你的什么人?难道你还留着这房子金屋藏娇?”

强森一点也没动怒,还是心平气和:“就算她跟我什么关系也没有,我宁愿送她一份礼物!姗姗,这很奇怪吗?”

于珊珊,只是冷笑。

礼物,礼物!

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送这么大一份礼物,可真有够大方的,怎么没见他送别的女人这么大的礼物?甚至于,自己跟他已经订婚了,他送了自己什么礼物?

一口气在胸口堵着,她虽然一直忍忍忍,可是,毕竟青春年少,还只有21岁,完全藏不住心事,也无法压抑这口戳气,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反驳,只是冷笑。

因为这连连的冷笑,昔日娇艳可人的甜蜜脸庞,就显出一股子特别的残酷和狠毒——强森暗叹一声,女人,真的最好不要冷笑。

要是你面前有镜子,你就明白了,冷笑的时候,那种神情,真的特别特别难看,特别特别狰狞,将所有的女性美,完全损失殆尽。

他还是尽力和颜悦色:“姗姗,你先回去吧,我今天有点事情要忙。”

于珊珊尖声道:“你刚刚回来,又有什么事情?难道米宝都可以用你那么多时间,我是你的未婚妻,一点时间也不能用吗?”

米宝,米宝,又是米宝。

强森叹道:“这跟米宝无关。”

“那你还有什么好忙的?”

“林源死了。”

于珊珊以为自己听错了,忽然揉了揉眼睛:“你说什么?”

“林源被谋杀了。”

于珊珊后退一步,惊呼一声:“怎么可能?”

“他死在夏威夷的一家酒店里。”

“天啦!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于珊珊一边说话,一边往后退,脸色十分苍白。

“姗姗,怎么了?”

于珊珊转身就跑。

强森本要叫住她,可是,一转念,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然后,目光又落在树洞里那满眼的抽象派狰狞现代艺术风格上了——这是他最讨厌的风格,看着就倒胃口,而且,完全的欣赏无能,接受无能。尤其是那几个张着血盆大口的黑色小人,就好像食尸鬼似的。

天天对着这样恶心的图画,难道不会令人作呕吗?

于珊珊之所以要彻底清除那些霍比特人的童话色彩,是因为她以为,这些是米宝喜欢的,是按照米宝的爱好设计布置的。

只是,她不知道,这些,完全是他强森自己设计,自己的爱好。

米宝,只是无意中看到这个地方后,就被这风景给吸引了——因为,她为他所抚养长大,脑子里,早已烙印了他的痕迹,不知不觉,跟他三观相同,品位相近,喜好相似。

而于珊珊,跟他完全不是同一类人。

只是因为妒忌米宝,她就彻彻底底把这些东西给破坏了。

可见,妒忌中的女人,真的堪比战争贩子。

强森苦笑,完全顾不上这乱七八糟的场景,只是立即走进屋子,打开了一个特殊的装置。

……

连续几个艳阳天,仿佛春天一夜之间就到了。

春天的第一场雪早已无影无踪,地上的青草一片嫩绿,清高的玉兰花默默退场,垂丝海棠争奇斗艳。更可爱的是一排垂柳,昨天还是光秃秃的褐色,一夜之间,就垂下鹅黄色的嫩枝。

中午,阳光正浓。

许多病人或者被人扶着,或者坐着轮椅,三三两两,早住院部外面的草地上晒太阳。

米宝,也慢慢地试着从轮椅上站起来。

腿上的夹板,早在拆下时就换上了那副高达150万美金的特质夹板——她无法形容那是什么,只好以通俗易懂的夹板二字称呼——实际上,它根本就是一对自动护膝装置,有自动电流启动,能在复健保健的同时,起到拐杖的作用。

欧舒同站在她面前,柔声道:“站起来试试。”

她一直坐着,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已经躺了四个月了,这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接近痊愈:能站起来了!

“米宝,别怕,肯定能站起来的。”

她疑惑地看着那特殊的材料,说是合金吧,又不像,说是绵绸吧,更不像,只是无比轻薄,给伤者完全感觉不到什么负担,以至于她怀疑,自己会不会一站起来,就把那玩意儿给弄断了。

欧舒同知道她的担忧,笑道:“150万美金的东西,你以为会有那么脆弱吗?”

他伸手去扶她:“别怕,我帮你。”

她摇摇头,慢慢地,坐起身子。

终于,双脚踩在地上。

很结实,没有想象中的疼痛,那奇异的夹板当然也没有断。事实上,她一站起来,就感到一股温暖的电流在双腿上缠绕,仿佛一双手,牢牢地帮你撑着你的双腿,绝不可能让你倒下去。

“这夹板的功效,据说就算是真正的瘫痪病人,只要双腿还在,哪怕一点知觉都没有了,也能支撑着站立或者走动。”

但是,米宝的双腿是有知觉的,她非常清晰地感觉到,双脚踩在草地上的那种踏实厚重感。

呵,这时候才明白人类能直立行走的重大意义。

能直立行走,才意味着行动的自如,一种自由的扩张。

她兴奋地挥挥手,居然保持了平衡。

此时,阳光一览无余地洒在她的脸上,她四个月未见阳光的苍白的脸,多了一层淡淡的玫红。尤其,已经逐渐恢复了莹润的手臂、手臂、甚至五指,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透出一种粉红色的美丽光泽。

这一刻,她忽然非常非常感谢上帝。

是的,一定是上帝。

只有上帝那双大能的手,才能让一个脑浆并裂的人,起死回生。

她已经非常非常满足。

以后,有生的日子,每一天,都要认认真真的度过。

欧舒同在一边凝视她,也眼眶濡湿。

她回头看到他,笑嘻嘻的:“欧少,我们可以出院回家了吧?”

“再养两周吧。医生说,最好再养两周。毕竟,医院条件好一些。”

“可是,我已经在病房里呆了四个月了,简直没法忍了。”

“别急,我这不天天都陪着你吗?再熬两周吧。两周后,我保证,你几乎能自己走着回家了。”

米宝呵呵笑起来,无限向往:没错,两周后,自己就算不能走回家,至少,自己可以轻松自如的走出病房,走出医院,上车下车。

这一辈子,终于不用担心是个废人了。

就在她重新要坐上轮椅时,心里没来由的一跳,本能地,就看向对面,但见一个挺拔男子,大步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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