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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屈辱

接我下课的又是溪姐,她闲来无事,拽着我陪她逛街。我跟她提起王筱笙,溪姐听过王筱笙的名气,很欣赏对方的才华,说她在英国就参加过王小姐的画展,那时候,王筱笙才十九岁,水墨画出神入化,连英国的大师都赞不绝口。

“你说一个羊胡子怎么能看懂我们的国粹?”溪姐揶揄地哈哈大笑,她转身睇着心事重重的我,又道,“既然盛情难却,你就去嘛,这种名媛聚会也不是什么女孩都能有机会参加,你就当见识一下,反正又不用你花钱。”

溪姐知道我是个穷光蛋,不过我的犹豫并不是关于钱的问题。

“我怕我格格不入,恐怕她们谈论的事情,我全都不知道。”

“她们谈她们的,你就听,不说,不参与其中也就不会有人知道你究竟是否明白。”

王筱笙主动找上门,除了道谢就是邀请我参加她们的聚会。这种聚会不同于喧闹的舞会,她们在临江的古楼别墅准备了顶级糕点,这些糕点都是女孩们亲手制作,红酒也是从自家酒窖拿来,醇香袭人,都是价值不菲。

我借了溪姐的礼服,为了遮住肩头的刺青,又带上披肩。我以为准备妥当,于是下了出租车,过了马路直接走进了聚会的古楼。

古楼并不大,像是民国时期的小洋楼,据说,这小洋楼是另一位千金小姐的私人茶室,过段时间可能要拆迁,所以她们召集要好的名媛一起为小楼送别。

小楼有三层,进去的一楼都是安保人员,只有上去二楼才能看到装扮优雅的女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踏着木质的楼梯再上去,便是视野极佳的第三层,这第三层的三面都是落地玻璃,拉开窗帘,远眺江面的景色,很有韵味。

g市的夜景,一览无余,我看得心醉,尽然忘了下去二楼打声招呼。

“唐小姐。”王筱笙寻到我,心急地说,“唐小姐,我还以为你没有来呢。”

我应了一声转身,歉意地笑了笑:“我,我直接上来这里,实在抱歉。”

由于用餐都在二楼,所以这会儿大家都聚在二楼,而晚霞刚落幕,我又贪恋夜景的精致,于是干脆继续留在三楼,以免打扰她们。

“这没事,都是我照顾不周,冷落了你。”王筱笙客气地说,“刚才有点事情要处理,不然也不会让你一个人在这里发呆。”

“不会,我觉得这里风景独好。”

“其实,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王筱笙尴尬地道,“之前说了些话,多有得罪,今天我一并补偿。”

“千万别这么说,我没有放在心上。”

“既然如此,那就跟我一起下去用餐吧。”王筱笙主动伸出手,而我碍于她的热情,只好将手伸过去。我随同她下了楼,餐厅已经布置好了,七八个女孩围成一桌,本来聊得欢快,因为我们的出现,她们不约而同地看过来。

“筱笙,这个女孩的脸……”坐在最靠外面的女孩莫约二十出头,她一时口快,准备问我脸上的伤疤。

王筱笙瞥一眼我,平静地解释:“唐小姐不小心弄伤了脸,但是并不影响她的美貌。”

“刚才见过她,因为不知道是哪家的千金,也就不便打招呼。”另一个略显成熟的女孩,主动笑着对我说道,“我叫许嫣,是餐饮大亨许建忠的大女儿,刚从美国留学回来,准备创业。”

“我叫……”这个叫许嫣的女孩自我介绍后,其他人像是多米诺效应,突然都一一自我介绍,每个人的身份都很显赫,有的留学归来准备创业,有的正准备出国读博,还有的更是安排了联姻,已经是待嫁状态。

一轮介绍之后,击鼓传花传到我这里就停了下来,我抬起头看着王筱笙,她依然面无表情,她总是一副冷漠的样子,很吝啬她的笑容,只是她应该知道我的背景,我不可能有与她们媲美的家世,我开不了口,我是不知道如何开口自我介绍。

“大家一定很好奇唐小姐的身份。”王筱笙沉默片刻,终于启动她的薄唇,不过,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踱步到我身后,意味深长地说,“其实我跟大家一样,也很好奇唐小姐的身份。”

我觉出不对劲,想要反驳的时候,王筱笙又抢了话语权:“这一个月,我利用好不容易得来的休假仔仔细细地回想整件事情,我算是福大命大,捡回一条命。”

“我听说,是郑先生奋不顾身救了你。”有人补充地说。

“这个郑先生好像真的挺不错,我爹地说,他以前是有名的律师,现在继承郑家的事业,才半年时间就已经是不可小觑的有为青年。”

“可惜已经是我们筱笙的囊中之物了。”

“那天救我的不只是郑先生。”王筱笙对着大家说道,“还有这位唐小姐,她也是在现场的人。”

“啊?”道出这句话,在座的各位瞬间诧异地打量我。

“不是说你和郑先生出去度假吗?”

“就是啊,她怎么会在场?”

王筱笙凑近我,厉声问道:“你要不要解释一下,为什么是你在场?”

王筱笙的局,我还是上了当,我始终没有领悟到母亲的教诲,防人之心不可无,偏偏只是一点点的好,我就能相信所有人。

“我有点不舒服,先告辞了。”就在我打算全身而退的时候,王筱笙抓住我的手,她抓得突然,我一挣扎,被她扯住了披在身上的披肩,我心里咯噔一沉,不敢再乱动。

王筱笙沉着脸,冷笑地问:“请问雪禾又是谁?”

“不知道。”我蹙眉,不客气地喝道,“请放开我。”

“不知道?”王筱笙抓得更紧,我疼得皱起眉头,其他人倒吸一口冷气,凝神注视着我们。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只是想让你看清楚,你,和我们的区别。”王筱笙切齿地啐道,“你认识那个女杀手,你告诉她,你叫雪禾,可是你明明叫唐馨,我就想不明白了,为什么你一会儿是唐馨,一会儿是雪禾。”

原来,王筱笙还记得她被子滢挟持的时候听到的话,情况紧急的时候,我来不及思考该不该透露自己曾经是雪禾的身份,我想得太过简单,却不料被心思缜密的王筱笙记在了心里。

“谁还没有个别名?”我无力地解释。

“哼哈。”王筱笙用力一甩,将我甩开她的身边,而用力过猛,她将我的披肩也甩得不知方向。

踉跄转身,我撞到身后的餐桌,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却听到一声刺耳的尖叫。

我就知道,披肩不如外套,可是为了迎合借来的礼服,我又不得不冒险换上披肩,我想,我掩盖得很熟练,也不差这一晚,可偏偏就是今晚,我将背后的刺青暴露在这些千金大小姐的眼前。

我气喘呼呼,不敢转过去欣赏她们花容失色的样子,因为楼上的动静,楼下的保安立刻跑上来。

我只对王筱笙感兴趣,我看到她手足无措地盯着我的后背,我穿着杏色的吊带礼服,我很喜欢杏色,可以提亮我的肤色,而这会儿,将我背后的刺青衬得格外显眼。

身子颤抖不是因为寒冷,不是因为恐惧,不是因为暴怒,所以我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就是不停地抖瑟。

保安还有些摸不清楚状况,只好立在门口一动不动,抱团的千金小姐们看着我背后的刺青,其中有个女孩,颤颤巍巍地说:“这是饕餮。”

倘若我的刺青是朵玫瑰,兴许她们不但不会害怕,还会跟我交流纹身的心得,可偏偏是稚嫩的肌肤上刺了一头猛兽,十分恶心难看的猛兽。

“原来是真的。”王筱笙缓过神来,镇定地说,“一开始我还觉得匪夷所思,看来……”

“你说的没错,我们之间的区别太大,我从来不会出卖女人。”

“哼,你这种下三滥的女人,根本不配留在颐园庄。”王筱笙又燃起了怒火,冲上来咆哮,“我现在总算明白,明白为什么郑先生被你迷惑,狐狸精的手段,我不屑。”

我仰起头,理直气壮地质问:“试问王小姐,知道什么是先来后到吗?知道什么是患难与共吗?知道什么是不离不弃吗?”

“那又如何?”王筱笙高我一个头,倨傲地瞪视我,“我就是再不济,也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而你,不过是一个死人的未亡人,是个破鞋。”

“你说谁是破鞋。”我气急败坏地驳斥。

“我告诉你,这一个月,我根本没有养病,我的伤早就好了,我就是调查你,查出你这个女人的真面目。”王筱笙指着我的鼻头,毫不留情地呵斥,“我今天找你来,就是让你一辈子都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抬不起头,让你一辈子都别想踏入上流社会,你这种下三滥的女人,连给我们提鞋都不配。”

“真够恶心的,这女人。”

“她究竟是做什么的啊?”

“不会是那种场合的女人吧?”

“我看可能是,你看她的样子,她脸上有刀疤,背上还刺了个什么鬼。”

她们鄙夷嫌弃的眼神,像一把把利刃刺中我的心脏,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她们对我的看法,我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只是为什么会心跳加速,脸上有种火辣辣的感觉,为什么我想逃离这里,却抬不动脚,一点力气都没有。

我扶着椅子挪动两步,也就走了两步,我虚弱地双腿一软,在她们的嗤笑与嘲讽中晕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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