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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异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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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明终于找到人类了,只是终归是最坏的一个可能性,他很可能已经不在洪荒天庭政府时代,也就是人类历时代,而是回到了人类历之前的洪荒历时代了。

一共六名人类,他们猎捕了一只巨大山猪,有小象样大小,全身呈土黄色,也是一只魔兽,只是本身攻击力不强,防御力极强,同时六人中有两人受伤,所滴下来的血液既有这头野猪的,也有那两人的。

这六名人类都裹着兽皮,看那皮质并没有硝化,穿在身上硬邦邦的并不舒服,这些也就罢了,吴明主要观察的是他们的武器,一看到他们的武器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全是石制武器,虽然每块石头显然都有雕磨,但是石制武器就是石制武器,这文明层次一下子就从神级文明降到了新石器时代,看得吴明心里真是哇凉哇凉的,最关键的是还没有远程武器,当然,若是投石头算是远程武器的话……

看了武器,吴明再仔细观察这六人,那股子凉意真的快深入到骨髓里去了,这些人类六个都全是普通人,除了非常健壮,居然一个超凡者都没有,全都是普通人啊!

虽然吴明不是考古专业,但他也知道在原始社会中,狩猎人员往往是部落中最精锐的人员,因为只有最精锐的人员才可以狩猎到猎物,同时也减少着伤亡,而最精锐的人员居然都没有一个超凡超凡者,这其实已经很说明问题了。顶点小说

“也有可能是这里地处偏僻,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考古节目,据说商朝后期,乃至周朝时期,华夏文明已经事实上进入到了青铜器时代,但是在华夏诸部中依然还有许多原始部落存在,说不定这个部落就是这样,这里是十万大山旁,想来是偏僻,可能在主平原,冲积平原等处有人类大型势力也说不定。”

吴明只能够这样自己说服自己,不然还能怎么样?知道自己回到洪荒历时代已经够绝望的了,虽然之前从地球世界穿越到洪荒大陆,但是那里人道昌盛繁荣,更还有超凡力量体系,虽然机会不大,但是总有那么一丝永生不朽的念想,那时候吴明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但是从人类历时代穿越回洪荒历时代的洪荒大陆,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体验,虽然在洪荒天庭的网络中没有太多信息,但是只字片语中莫不是透出血色来,再一看到眼前的人类,吴明心里连叫苦的心思都没了,只能够走一步算一步。

这六人遇到了吴明,他们倒是非常高兴,张口就是一大堆吴明根本听不懂的语言,但是奇妙的是他却可以清楚知道这语言的意思,不过吴明倒也不惊奇,在各种无限流小说中,只要确认了是主神主导的无限流,这种语言翻译都是基本福利。

六人倒是非常热情,不停询问吴明从何处来,又问了那火堆是怎么回事,莫非吴明带着部落的圣火出来了?可是圣火没法保存很久啊,刮风下雨都可能熄灭。

虽然不停问着,但是六人还是很热情,他们中的一人用石斧割下了野猪身上一大块肉,就在这火堆上烤了起来,吴明也不说话,只是冷眼旁观,而在肉烤熟之后他们就切下了最肥嫩的那处递给了吴明,而看到这里,吴明心里才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是他太过谨慎,毕竟初到贵地不说,他也不清楚这里人类的秉性,要知道在原始社会可不是人们想象的那种温情脉脉的原始大同社会啊,那是真正最为残酷的时代,食人族知道不?在原始社会几乎每个人类人类都是食人族,吃别的部落的人,吃自己部落的人。

所以吴明一直很谨慎,他所坐的位置是最适合逃跑的,甚至不开口说话就是怕一说话间失去了气息稳固,而现在看起来这六人还算不错。

吴明接过了肉,边吃边在心里想着一些事。

首要任务完成,找到了人类聚集地,只要跟着六人走就可以去到他们的部落,虽然情况很让人失望乃至是有些绝望,但是至少还不到最坏的情况。

接下来就是暂时先安顿在他们的部落中,搞清楚这个时代的情况,顺便可以的话能够掌控这个部落最好,他脑袋里有现代社会的知识,虽然不可能是全才,但是那怕是基本的知识在原始社会都是无价之宝,若是能够顺利掌控这个部落,吴明有信心在十年内将这个部落做大,至少可以达到青铜器时代。

当然了,他可不是要回到这个原始社会当什么部落大王,他的核心还是自我变强,看在同是人类的份上,只要这些原始人不是那种食人族,那么他能帮还是会帮一下,别的就要集中精力在修真上了,而且基因锁也不能够放松,作为人类特有的血脉之力,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去努力增强的人,那一定是脑子抽了。

就如此,第二天吴明就跟随着六人去往了他们部落,他也对六人如此的热情有些疑问,不过在听过了他们的交谈后,大概也知道了原因。

原始社会中每一份力量都弥足珍贵,首先他是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成年男子,虽然体格比不过这六人,但是说一句强壮青年也不为过,这样不单单可以给部落带来劳动力,更可以给部落带来新血,原始人其实早就知道近亲通婚的坏处,有新血加入是他们的头等大事。

而且最关键的是,吴明是一个人,没有另一个部落,人数也不多,不会引发他们的警惕,不会让他们觉得是另一个部落过来俘人了,这样热情一些也确实说得过去。

就如此,吴明跟着他们又走了几乎一整天,直到临近黄昏时,才走到了一个山谷凹地中,在那里有一些简单的木架子,架子上有兽皮遮挡,看起来似乎是很简易的帐篷,除了这些帐篷,在距离帐篷不远处的山壁上还有一个大洞,外围还有简易的围栏,放眼看去,这个部落大大小小,男女老少加起来至少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这个人数其实已经不少了,至少对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来说,吴明心里略略松了口气,然后就带着审视的目光查看着这个部落。

部落里有火,有一些石制工具,还有一些木制工具,没有看到金属,老年人只有两个,浑身涂抹得花花绿绿的,应该是原始部落的祭司长老之类,还有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孩子,女性数量比男性要少一些,但是基本平衡,绝大多数人都是青壮年,看起来这个部落确实还不错,属于原始社会有巨大潜力的部落。

就在吴明带着审视的查看部落时,忽然他心头一动,猛的向一片空地处看去,在那里躺着一个浑身搭着破破烂烂兽皮的男子,虽然是躺着,但是吴明刚刚确实感觉到了第六感的危险预感,而且吴明运行真力到眼睛上,就看到这个男子身上若有若无的光彩。

“超凡者!哈,果然有超凡者!我就说,若洪荒历的人类全无超凡者,那又是如何在洪荒大陆这样危险的世界崛起的呢?莫非是靠人数?别开玩笑了。”

吴明心里甚是兴奋,这个部落虽然只有一个超凡者,但这就是好现象啊,他正打算走上去和这个超凡者对话时,不想这个超凡者直接做起身来,然后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他,反倒是把他给看得有些发毛了。

吴明看了看自己的身体,也不在意,只是走到了这男子面前道:“请问你是这个部落的人吗?还是有别的人类聚集地?我有些问题想要询问你,请问方便吗?”

男子不说话,只是看着吴明,就在吴明打算继续询问时,忽然从远处传来了一阵吱吱汪汪声响,既像是老鼠的声音,又仿佛是狗的声音,吴明莫名其妙的看了过去,却不想就看到所有人类都是脸色剧变,那些小孩子更是疯狂逃入到了洞穴里,所有人类的表情都是如临大敌。

(莫非是什么凶猛魔兽?)

吴明心里嘀咕着,但是让他奇怪的是,所有人类居然没有拿起武器,反倒是将武器深深藏在身后,然后一个接一个的跪了下来。

吴明心里更是奇怪,正打算询问旁边的一个原始人,却不想那个超凡男子猛的将他按跪在了地上,吴明心头大怒,可是任凭他如何挣扎,他的身体都动弹不得,反倒是表现出一副恭敬跪拜的样子。

(好强!至少是筑基层次的力量,甚至更强,对我没有敌意,不然我连反抗都做不到……但是为什么要跪着?)

就在吴明百思不得其解时,他就看到远处有一只队伍出现,约莫有七八只生物,双腿行走,只是背弯着,脑袋有些像老鼠,又有些像狗,身上有稀松的毛发,皮肤有皱褶,看起来甚是丑陋,这些生物行走的样子像是站立起来的大号老鼠或者狗一样,高度约莫在一米二三左右,但是让吴明惊奇的是,它们扛着金属制武器,显然不是野兽,而是智慧生物。

异族!非人类智慧个体。

这个词汇在洪荒天庭网络中有出现过,但是已经成为了过去时,据说人类历开端之后,整个洪荒大陆的所有非人类有智慧生命都被逐渐赶尽杀绝,在洪荒天庭时代的洪荒大陆,是不存在任何异族的了。

而在这里,出现了异族!

最让吴明莫名其妙的是,这些原始人为什么放弃了抵抗,一幅奴隶样的跪拜迎接?

七八只像是狗头人的生物,虽然拿着铁制武器,但是吴明没有从它们身上感觉到任何超凡力量,显然都是凡物,看那体型实在是有些弱不禁风,和这些原始人比起来简直像是孩子和壮汉的对比,而且才七八只,部落里上百多人,围也围死它们了。

他们……为什么要跪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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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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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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