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牵扯到个人隐私,凌霄并没有说的很清楚。
现在的她是不会直接说托马斯就是手控,为了她的手上门。
这是背后说别人的是非,她和她交情不深,说到底只是点头之交。
她们之间的交情还没有好到相互说人是非的地步,她还不想让人感觉存不住事。
菲丽达是满脸的不高兴,感觉凌霄藏奸,什么都不告诉她,但唯一和那个男人认识的是凌霄。
想要和托马斯搭上关系的她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压下心里的怒火,挤出笑容想要和凌霄好好说话。
凌霄正在忙着做甜点,在她看来菲丽达根本是病急乱投医,有些走火入魔,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可能而努力。
她们之间真的是泛泛之交,她当然不愿意随意谈论一个外人,被人当成大嘴巴,就算是对方自认为在求也是一样的,最终没有说什么。
菲丽达眼睛转了转,想了一下还是希望凌霄能够开口,看着忙碌的她不搭理自己,很想上前去抓住凌霄的手,可上面是不少面粉,她不得不缩回手。
她最终还是往前一步去抓凌霄的胳膊,然后就摇了好几下,叫着原主的名字说:“琳达,你就行行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怎么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是不认识那个人。”凌霄手里甜点不成样子,就是因为菲丽达拉扯自己胳臂。
甜点没有做好这件事令凌霄是有些不怎么高兴,她好好地工作中,都是菲丽达捣蛋,就转头看着那人。
菲丽达被凌霄的目光盯着后感觉有些讪讪的,再看看不成形的面团,不怎么好意思地放开了手。
一看就知道她的行为已经打搅了凌霄的工作,这让菲丽达有些发慌,因为这是她的缘故。
只是听到凌霄的话后,她心里有些愤怒,她不怎么明白为什么凌霄就是不说情况。
明明知道什么,却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这真的令菲丽达有些生气。
菲丽达心心念念想要到另一个地方去,这个小镇不适合她。
就是住在这个小镇里,也要等她老了再回来养老。
小镇对她这个想要飞翔的人来说:太过清闲。
她不愿意庸庸碌碌一生。
想要抓住身边的每一个机会。
有了机会,就让他有了向上爬的契机。
她很是懊恼地发现,那些太年轻的男人并不适合于她。
他们倒是有着十足的活力,但一般是没有什么经济实力。
两个人要一起苦哈哈地奋斗,每一分钱花时都要精打细算。
等到经济好转后,她都年纪一大把,女人没有钱花,老得很快。
既然是这样,她觉得还不如一开始就找个有经济实力的人,女人要对自己好点。
啥?要个人奋斗一把?菲丽达知道自己是没有大学文凭的人,就没有什么可能有更好的前途。
她心里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唯一有资本,能和其他人竞争的是她的美貌。
自然是想要看看自己能不能能攀上一位有些地位的人?离开小镇。
可她并不敢一个人直接到大城市一趟,需要有个中间人。
托马斯先生的出现令菲丽达是眼前一亮,就是这位了。
凌霄自然看出来菲丽达自己的打算,但她能说什么?
她已经说到这个地方,对方依旧是有什么打算。
不是菲丽达没有看出来其中的一些问题。
她应该还没有蠢到那个地步。
或者看出来也是不在意。
反正凌霄感觉这么一把年纪的人。
应该是结婚的人,她才不会和他多接触。
即使她知道有些地方妻子和情人是和平相处的。
不管是绿了别人,还是被绿,都令她是根本无法接受的。
看了一眼有决定的菲丽达,凌霄觉得有必要和这位保持一定距离。
有人为了达成目标,可是什么都可能干的出来,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踏脚石。
她忙着把刚刚烤好的甜点出炉,谁有功夫在意托马斯在哪里?在知道他的手控后,凌霄是不想看见他。
虽然她不能反对他上门消费,他有资格来酒馆坐着等待,但没有权利让凌霄出来。
想清楚后的凌霄开始再一次做点心,根本就没有在意外面的情况。
也更加不会在意那个野心勃勃的女人,随她的意就是。
至于菲丽达则再一次打扮一番后,腰肢扭着出去。
凌霄有些无语地看了一眼那一扇门,微微摇头。
过后菲丽达就没有再过来,她轻松下来。
等到第二天,才知道酒馆下班后。
菲丽达带着托马斯走了,这速度太快了点。
对此凌霄只是惊讶了一下后,就完全放开自己的注意力。
要知道菲丽达是成年人,既不是她的亲人,也不算是什么好友。
凌霄自认为没有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正所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她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菲丽达因为什么和托马斯搭上关系,经过一番交流菲丽达决定出击。
再说菲丽达那天夜里带着托马斯回了家,拿出来一些酒馆成员坐在一起的照片给他看,有几张被托马斯单独挑出来。
她看了之后感觉酸溜溜的,因为她知道托马斯想要的是凌霄的照片,尤其是露出来的手。
但她也知道这个机会是很难的,反正那个死女人就是一个无趣的老处女。
根本就对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念想,对她来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而托马斯是惊喜莫名,照片里的那一双手真是十分完美。
尤其是他亲眼目睹,知道肌肤十分细腻。
恨不得能够放在手里。
这样就可以好好把玩一番。
可惜的是那人明显是十分警惕。
还很聪明,对他的癖好很快就察觉出来。
真的是有些可惜,好在是对他十分殷勤的人,手也不错。
凌霄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在咖啡馆里的合照会传出去。
她平常的妆容都是很注意,但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遇到一个恋手癖的人。
没有经历这些事情的她,正忙着拿到、学习更多的保命方法。
对于有些事她是一无所知,危险有时就是猝不及防来临。
再说此后,倒是看见过菲丽达在撒狗粮。
常常是故意挽着托马斯的胳膊。
就如同是热恋中的男女。
来个亲亲我我的。
凌霄对上带着炫耀的菲丽达。
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什么感觉。
同时她还无视了那位托马斯伸出来的手。
这位对手之迷恋,还是不要送自己的手上门。
菲丽达看见后,脸色变了一变,还狠狠瞪了凌霄一眼。
凌霄很想翻个白眼,有病吧!我都这样避嫌,还不满意?做人真的是很难。
对于菲丽达的不满意,凌霄只能是装看不见的,她有自己的原则,反正他们两个人恶心了她一把,那么就不稀罕搭理就是。
在菲丽达这么做时,其他员工都是一边默默看着,有些感觉菲丽达做的过分。
凌霄则很快就转身进入厨房,开始了自己分内的工作。
过了一会菲丽达竟然进来,被凌霄直接挡在外面。
她双手抱着胸前,带着几分不耐烦看着她。
然后说:“有什么事情?你直接说就是。”
如今的菲丽达更加是令人不喜欢。www.
凌霄不打算让着这位。
有人喜欢乱咬。
她可是不打算奉陪。
万一这人给甜点加点东西。
岂不是她这个做甜点的人会倒霉?
为了预防万一,这位还是在外面站着吧。
“你......”菲丽达想要说:你以后离托马斯远点。
但张口后就间凌霄的眼睛扫了她一眼,让她想起来这位不是一般人。
而且最最憋屈的是,在托马斯心里凌霄的地位要比她的高,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
要是她们两个人争吵起来,只怕是托马斯会在意这个死女人,这么一想的她真的是出离愤怒。
为什么?他和她已经有了这世上最亲密的关系,为什么这个女人占的分量要重?
此刻看着凌霄的那一双手,菲丽达的双眼中流露出来无比的羡慕。
她看看自己的手,原本也是不错的,十分纤细。
但要是和凌霄的手一比,就差了不少。
就是精修和毛坯之间的差距。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一比后,她的手太粗。
虽然皮肤都很白。
一个明显的毛发旺盛。
而另一个几乎看不出来汗毛。
也不是没有汗毛,但是要细了很多。
而且手型上凌霄的手要小点,手指瘦不露骨,根根如玉。
和凌霄一比,菲丽达原本不错的手就感觉粗了不少,要是......
要是能够把她的手给砍掉就好了,她的目光恨不得变成一把锋利的斧子,就这么把她的手砍掉。
凌霄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冷冷朝着菲丽达的方向看了一眼。
就在刚才,凌霄从菲丽达身上感觉到一股不小的恶意。
靠!她已经是这么退让,还不满意的样子。
竟然想要搞事?你好好活着不好吗?
真的要是想要搞事,凌霄不惧。
为了一个鸡毛蒜皮的事情。
有人又在记恨。
想到双方的三观不合。
她最终选择闭嘴,没有呛声。
因为一旦搭上话,绝对是一场PK。
凌霄懒得和这种人多说话,三观不合的人在一起彼此都是折磨。
看向了菲丽达,十分冷淡地说:“你现在可以出去了,咱们将来以后也是陌路人。”
菲丽达想不到自己被赶走,不由地暗中咬牙,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实在是嫉妒自己的这个同事。
托马斯想要带走的是凌霄。
说只要看见她就可以。
气死她了。
她知道凌霄不会答应。
就答应托马斯多给拍几张照片。
想到这里她不得不拿出手机准备拍手。
凌霄看到这里,有些生气用东西挡住自己。
然后说:“你没有资格拍照,你这是在侵犯我的隐私权、肖像权。”
这句话说出来后,菲丽达的脸色很不好看,要知道她心里一直是有着怒气。
为什么琳达那个死女人什么都没有付出,却能够到得托马斯的在意?
她知道不能怪琳达,人家就没有抢托马斯。
道理她都懂,但心里就是很不爽。
看凌霄如同看到断人财路的人。
这思想在不停的发酵中。
看凌霄的目光带着几分怨毒。
在她看来:不就是想要拍几张照片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拍她就是看得起她,而且只是手,又不是她的脸,竟然不让拍,这是太可恶了。
听到她的话,凌霄差点被气乐了,不到某些时刻都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人,她做错什么?
她的确是有这种权利,有什么不能被拒绝?一想到照片里的手,被人一直*来*去,她就浑身有些恶寒,打定主意不让拍,把菲丽达送出地方。
“喂喂喂!你怎么......”菲丽达刚想说你怎么敢把我推出来时,就看见光头老板马丁看着她。
马丁身材十分魁梧,手里拿着好几个大大的啤酒杯子,眉头拧着站在厨房的门口处。
他声音很是低沉地问:“怎么一回事?现在很忙,你跑到这里干什么?”
“我......”菲丽达被吓得是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马丁是前几年接手这个小酒馆。
微微瘸着一条腿。
身上带着煞气。
接手这个小酒馆后。
倒是没有人敢上门找事。
酒馆里的人一般也不敢和他对着干。
菲丽达也是有些怕,被老板盯着她有些怂了。
“快去干活,店里这么多人我都忙不过来。”马丁粗着嗓门道。
菲丽达赶紧忙着去招待客人,整个人忙得不行,没有时间再去骚扰凌霄,
而凌霄自然是忙着做甜点,还一心二用观想生命树及反生命树。
小酒馆是小镇最热闹的地方,男人们会到这里聚会。
虽然要花上一些钱,但最主要是热闹。
一到下午酒馆就渐渐人多起来。
菲丽达忙得不可开交。
都顾不上和自己的情人说话。
要知道男人一喝多酒,就会醉醺醺的。
有人喝醉了酒,就会老老实实的趴着睡觉。
但也有人是变得喜欢占便宜,尤其是对上女侍应生。
菲丽达在服务的过程中,就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防止别人占便宜。
酒精麻醉了不少人的思想,咸猪手频频出动,这么干的男人有些年纪上偏大的。
菲丽达想要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她是很讨厌那些咸猪手,他们喜欢拍女侍应生的P股。
让她从心里很想发疯,却又不得不忍着点。
她很生气凌霄不需要到醉鬼中间来。
这一点上令她是十分嫉妒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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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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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