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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偷看

菲丽达自然是想起来这段往事,在学校里的琳达就是身手实在厉害,又不是学霸人物,还长得是平平,自然是没有人太过针对她。

那么她自然是不敢和凌霄硬杠,只能是在暗中骂那些醉*就是一群没用的废物,根本就无法对琳达造成什么伤害。

她看错了他们,高估了那些笨蛋的实力,好在是她在众人面前一直是保持着一种假象,没有想着起哄。

她在外面是一直表现的是个傻大姐,还比较爱钱,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是有心机的人。

这是她的策略,她很明白生存的要素,在很多时候女人在外面不要表现的太过精明。

太过精明的女子往往不会得到男人的怜爱,看上去不怎么有心计的女人招人喜欢。

当然像她一样憨直不解风情的女人就是傻子,不会利用自己的先天上的优点。

一张熟悉面庞浮现在她的脑海里,却让她感觉想要唾弃一把,真的是傻。

死活要离开那个男人身边也不要些钱财保身,蠢得要死!

害得她这么多年来一直是过的那种苦日子。

有钱人的日子真的是太向往了。

她最怕的是没有钱花。

这一张脸是她吃饭的家伙要保养好。

想到这里她啪啪啪在脸上用手轻拍着保养品。

做完保养后,她看看镜子眨眨眼,里面的她也是眨眼。

因为刚才在意肌肤细嫩的缘故才会感觉自己长得是一点也不好看。

但现在一看,这张脸长得真不错,轮廓分明,还有大大的蓝色眼睛,属于典型的金发碧眼。

菲丽达脑海里浮现出来琳达的样子,纵然她的皮肤长得好,一双手长得好,但脸蛋长得是太平常。真的是太好了!这一点上她是占上风的。

要是她长成一张祸水脸的话,她都会想办法杀了琳达。说起来她比琳达还小一岁,但看起来比琳达还要大,想想就让她从心里讨厌琳达。

菲丽达离开镜子,朝着自己床铺走去,她想起来一件事:今天就没有机会拍凌霄的那双手。

要是托马斯知道只怕是不会喜欢的,那么有可能导致她的计谋完蛋。

那么该怎么办?她是心里有些着急的,这个琳达太可恶了。

一想到有可能导致她的计划无法成功,她很着急。

等等,她想起来,她曾经拍过一张照片。

照片里就是一只美丽的手。

那是她在无意中拍下来的照片。

当时她就扔在一边,现在想起来最适合。

想到这里,菲丽达就飞速把自己的手机找出来。

在找寻时照片时她有些担心自己手快把照片删了。

即使记着没有删,但还是感觉到了有些不怎么安心。

翻了好久,才找出来那张拍了快一年的那一张手的照片。

拍照片时菲丽达刚刚进去酒馆不久,她和凌霄的关系还可以。

只是后来彼此熟悉后才知道各自的性情,然后发现根本就不能成为好友。

菲丽达仔细看着那一只手,依着她的想法也是感觉这只手很美,甚至有种想要摩挲一下的感觉。

那么把这张照片交给托马斯一定会有用的,菲丽达看了一眼打着呼噜的男人。

托马斯喜欢手这个毛病,菲丽达才不在意,他又不是她的丈夫。

即使她看见他惦记着琳达是心里不高兴,恨不得琳达死掉。

但她现在想清楚了,这是一种独占欲,而不是所谓的爱。

另外她的心里有恨,为什么看到很多人的活得这么好?

而她却只能是主要穿的是地摊货,差别太大。

拢拢身上的衣服,她垂下眼皮看了一眼。

睡衣穿过几次,这也太寒酸了点。

可这是她弄到的名牌货。

要是扔掉的话只能是穿地摊货。

可那些名媛们穿着的顶尖名牌衣服。

都只穿一次就不会再穿,是一次性的奢华用品。

顶尖名牌的衣服是不可以机洗,也不可以手洗、干洗。

当她知道这个信息是满脸的懵懂,机洗、手洗、干洗都不行,怎么洗?

后来有人就特意咨询了一把,才是知道所谓的名牌是不需要洗的,用完就可以扔掉。

噗!在她知道这个信息后差点被呕的喷出来心头血,这是要花大钱才能买到的名牌衣物。

她狠狠磨牙一番,明明都是人,那些有钱人的衣服是穿一次就直接扔了,而没钱人地摊货也是穿很久。

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也太大了点吧!这不由的让她想起来自己的事情,能搞到一件名牌是心花怒放,恨不得那一季多穿几次那件名牌衣服,显示一下自己有钱,可以穿名牌在身。

为此她是洋洋得意的,以为她成为有钱人这个行列中一员,但从名牌衣服是否需要洗这个问题出来后,她才知道之前的自己是多么的肤浅,根本没有真的明白富人是怎么活的。

想想就呕的不行,明明是想要显示自己有钱,可真的面对有钱人后,才发现自己行为反而是显得十分没钱。

那种名牌衣服多穿好几次的情况,根本就是属于打肿脸充胖子的行为,感觉是十分的羞愧。

偏偏之前的她一直是洋洋得意不自知,在不少同学面前一个劲的显摆,想想就有些抓狂。

好在是毕业后就见不到那些家伙,时间久了大家也会渐渐忘记曾经的一切事情。

而那种穿了一次名牌衣服就不要的人,应该也不会知道这段黑历史。

以后要是遇到后一定要小心谨慎,家庭环境什么都比她好的人。

想要弄死她,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她自然是不敢从心里恨上那些名媛。

因为差距太大的缘故。

她和她们之间的等级差距太大。

要是得罪那些人,即使心里恨也不可以。

因为一个不小心露出意思,就会成死的不能再死。

只是心高气傲的她,心里有股气总是要找个地方发泄出来。

偏偏也没有地方可以发泄,小镇上的人彼此都是知道对方的底细。

而且她还要捞些外快,在很多时候只能是忍着气,最终她就把怒气发泄在想象中凌霄身上。

要知道小镇里年纪相仿的女孩,也就是凌霄和菲丽达两个人,一直一前一后的上学,还在一个地方打工。

两个人还分别是差了一年的时间毕业,但一个上了大学,一个却没有考上,就此离开学校。

她们两个人之间渐渐出现差距,毕竟两者文凭上会出现一些差距。

如果凌霄在大学几年的时间里学的更好,说不定会更进一步。

但菲丽达自视奇高,觉得自己的将来不会次于凌霄。

可在一次次打脸后才发现她比想象中厉害。

而不是她可以随意欺压的一个人。

这怎么不令她心里极度不爽。

在菲丽达所有的一切不满积蓄起来后。

怒火自然是高涨,恨不得凌霄会立马倒霉。

但凌霄一直活得还不错,就算是有些小问题很快就度过。

而且菲丽达更加生气的是,在小镇人心里两个人的风评是不一样的。

在小镇里的眼里,凌霄属于那种风评好的,和她比菲丽达则是比较差的。

对此菲丽达心里是带着一团火,那些女的不就是看不得自己男人给她小费吗?

又不是她伸手讨钱,而是那些男人自动送上门的,菲丽达从来就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错。

她的思绪再一次转到自己的妈妈身上,要是她知道情况后说不定十分生气,只怕她会希望琳达是她的女儿。

想到这里菲丽达的目光变得很是漠然,那个女人也就是她的亲妈一直和她的想法不一样,她希望自己女儿老老实实地待在小镇里。

因为小镇属于比较安静的小地方,这里的人心眼比较少,就是有些矛盾也不是什么大事,说说就过去了。

菲丽达非常不爱听她的话,凭什么她这个美人就在这个小镇里住着?只有蠢货留在小镇里。

好在当妈的为了挣钱,去了远处的大都市里做护工,基本上很少回家,根本顾不上女儿。

每一次回来母女相见后说几句话后,两个人都是很不高兴,最后是不欢而散。www.

菲丽达看着母亲很不高兴,是因为当妈的为了挣钱,常常是把扔在家里。

甚至很长一段时间让她一个人在家里待着,为此她吃过不少苦头。

这么时间久了,在心里没有什么更多的情感。

她从心里不怎么喜欢亲妈的指教。

而菲丽达的妈妈也是很无奈。

她是未婚先孕生下孩子。

为了养活这个孩子到处打零工。

等到孩子大点后,需要的花费更多。

她不得不去做更加能够挣钱的工作,比如说护工。

这导致她和女儿团聚的日子更少,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因为她没有什么本事,不会用别的方法挣钱,除非是去挣皮肉钱。

那种来钱快,但要是病倒了,也是要花费不少钱财,她感觉护工更加适合。

只是母女之间的感情变得十分薄弱,她自认为把自己能够拥有的一切都给予孩子。

但菲丽达却觉得,从一开始就不要生下她,生下她又没有给她好生活,那么还有什么用?

而且这些年来每一次她需要妈妈时她都不会在,现在的她根本就不要一个母亲对她指手画脚。

每一次母女相见都是吵一架收场,但那个中年妇人还是每个月都会寄上一笔钱来,算是给女儿的花销。

菲丽达钱是收着的,但从心里感觉这是她应该得到的。同时还觉得亲妈很蠢,当时曾有人想要金屋藏娇的,结果她是根本不乐意。

在她看来就应该趁着那个男人惦记着亲妈时,多捞点钱防身,说不定会过上更好的日子,而不是现在变成一个丑陋的中年女人。

菲丽达早就发现自己和妈妈不是一样的人,她的心早就变得十分冰冷,一切人和事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怎么爬到高处成为人上人,所有的人在她眼里只有一个作用:能不能成为她的助力?

就如同她现在做的事情一样,至于这个照片也算是一个好的机会,那么一定要买个好价钱。

她把自己的手机收好,盘算着该怎么捞到最大的利润,听着呼噜声也是十分的悦耳。

就在她准备睡觉时猛地想起来一件事,就把手伸向了托马斯的那个手机。

她早就知道想要了解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看对方私底下的样子。

比如说日记什么的,当然现在的人一般写日记的减少。

那么最好是看他的手机里的东西有什么。

她想要看看托马斯的社交情况。

最好的办法就是偷看手机。

之前她根本就没有机会看一眼。

现在机会来了,手机的主人正在呼呼大睡中。

菲丽达看看托马斯,懊恼自己早先没有想起来,浪费了不少时间。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光,不过她没有再想下去,而是去抓托马斯的手机。

同时她还很是小心地瞟了一眼另一个人,发现他在呼呼大睡中。

她在抓起手机后发现需要指纹开锁,这操作正常。

她想了一下有了主意,偷偷探出头。

小心翼翼把手机伸过去。

但很快就停顿下来。

因为想起来对方是左撇子。

她记得托马斯一般使用的是左手食指。

回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要冒险,就用左手的食指。

她的时间不多,谁知道这位什么时候醒?为此她探出身体,去抓对方的食指。

在解开开机键时她抽眼看了一下托马斯,差点把她吓晕,因为他的眼睛张开了一下。

菲丽达差点把手机扔到一边,张开嘴巴刚要说什么,就见那个男人竟然闭上眼睛再一次睡着。

她回过神来,就感觉自己的心脏是在砰砰直跳,过了一会有些腿软的她猛地注意到手机屏的颜色要暗淡下来,就赶紧点了一下手机屏。

心脏还在剧烈跳动的她,看着手机上各个APP,快速地扫了一眼,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个APP上。

那是一个社交软件,颇受大众的喜欢,而她想要的就是这里面的东西,她点进去。

最终发现了一个叫吾爱的社交集合,她点进去才知道是一个恋手癖的集合。

里面的人都是或轻或重的爱好者,他们发出来自己认为好的手。

菲丽达就拿出来自己的手机,拍出来不少好东西。

如果托马斯走时不愿意带着她走,呵!

有了这些东西,她就不怕了。

翻了一遍后,她看着上面的图。

她有种想要把那张的照片发上去的冲动。

但转念一想,这不是她的手机,自然是不能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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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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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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