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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我常威,读书人,做军师!

夏口,刘备军营地。

赵云刚刚参加了一场军议,受刘备委派,要护送诸葛亮前往柴桑面见孙权,游说联军抗曹之事,正回营中收拾行装时,有亲兵进来禀报:“将军,营外有一自称将军故人者求见。”

赵云一边打着包裹,一边问道:“来者可通报姓名?”

亲兵道:“来者自称姓常,说是在长坂坡与将军见过一面。”

“姓常?长坂坡?”

赵云眼睛一亮,包裹都顾不得打了,一把拉住那亲兵胳膊,大步往帐外走去:“人在哪里?”

亲兵见素来沉稳自若的子龙将军如此急迫,连忙说道:“就在大营门外候着!”

赵云二话不说,出了军帐,大步流星般走向营门。

到了营门附近,赵云远远地就看见,一位身形高大、体魄雄伟的年轻男子,正负手屹立营门之外,意态悠闲地四下打量。

可不正是在长坂坡救阿斗时,见过一面,交手两招的常威?

“常兄!”

见着常威,赵云哈哈一笑,隔着老远便出声招呼。

“赵将军。”

听到招呼,常威亦笑着招呼了一声。

赵云疾行至营门前,先与常威对揖一礼,这才笑道:“一别半月,常兄风采更胜当日。只是,今日为何作这打扮?”

嗯,今天常威羽扇纶巾,文士长衫,打扮得跟个军师似的,与他高大的身材、雄壮的体魄颇为不搭。

常威却毫无自觉,轻摇羽扇,微微一笑:“赵将军有所不知,仗剑游侠,只是常某一点小小爱好。我真正的身份,其实是个读书人。”

虽苏妲己教了他许多过滤煞气,令他在日常生活、饮食中不受煞气侵蚀的法门,但若长时间剧烈战斗,仍然会受到煞气侵蚀。

即使战斗不可避免,也要尽量在一百次呼吸以内,快速解决战斗。

而武将上战场,一场战斗怎么都不可能只打一百次呼吸。

所以常威干脆恢复本来身份——咱可是大学生,又懂四书五经,兵法韬略,农田水利,五行阴阳,奇门遁甲……乃是货真价实的读书人啊!

赵云肃然起敬:“原来常兄文武双全!”又颇为期待地说道:“常兄今日,莫不是来投奔刘皇叔的?”

常威笑道:“常某闲云野鹤,受不得拘束。”

见赵云眼中隐隐流露出一抹失望,他又话风一转:“不过曹军暴虐,滥杀无辜,不恤百姓,常某认为,大汉江山,绝不能落到曹操这样的人手里。听闻刘皇叔深得百姓爱戴,又誓死不降曹,我便特意前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

这年头,君择臣,臣也择君,人才选择是双向的。一个人才是否愿意出仕,上位者也不能逼迫。

因此对于常威不说投奔,只说帮忙的说法,赵云可以理解。而且在他看来,只要常威愿意入刘营帮忙,那么长时间相处之下,很可能受刘皇叔魅力感召,真正投入刘备阵营——没看诸葛亮都被皇叔三顾茅庐的诚意打动了么?

当下赵云热情的握住常威胳膊,连声道:“常兄肯来帮忙就好!走,我这便带你去见皇叔!”

这年头,男人们喜欢“把臂同行”,表示亲近。因此对于赵云的热情,常威并未推辞,任他抓着自己胳膊,带自己走向刘备中军主帐。

跟着赵云到了主帐跟前,就见一位面有风霜之色,两鬓已然斑白,但脊背笔挺,神情坚毅,耳垂特大、手臂特长的中年男子,正与一位身材挺拔,五官俊朗,羽扇伦巾,着文士长衫的青年,站在帐门外说着什么。

当常威远远打量那二人时,那中年男子与俊朗青年似有所感,停下交谈,同时举目望来。

“主公!”见二人看来,赵云连忙大声说道:“主公,军师,半月之前,在长坂坡救过少主的常先生来了!”

“常先生?”耳垂特大的中年男子眼睛一亮,大步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先向常威深深一揖:“常先生仗义援手,救护犬子,刘备感激不尽,请受刘备一拜!”

常威生生受完了刘备这一礼,这才上前一步,托住刘备手臂,笑道:“刘皇叔不必多礼。真正带皇叔幼子杀出曹军重围的,乃是赵云将军。常某不过适逢其会罢了。”

客套一番,刘备又叫过那俊朗青年,介绍道:“常先生,这一位复姓诸葛,名亮,字孔明,乃是我军军师。”

方才常威与刘备客套时,俊朗青年一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常威,似乎感觉常威那一身与他高度相似,只是颜色不同的羽扇伦巾、文士长衫造型颇为有趣儿。

此时刘备介绍到他,他便微微一笑,朝常威拱手作揖:“诸葛亮,见过常先生。”

常威则作惊诧状:“诸葛孔明?莫不是‘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的卧龙先生?”

刘备哈哈一笑,面有得色:“正是卧龙孔明!”

他虽颇有些得意,但笑声爽朗,那得意之情也是纯然真挚,非但不令人反感,反让人觉得亲切。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很接地气。像是我们身边某个人缘很好的普通朋友一样,有什么得意之事,拿来炫耀一下,却能因其本身的气质与魅力,令这炫耀不至于令人反感厌恶,反有了分享快乐的感觉。

便连常威,都不禁被刘备这笑声、这得意感染,心情一下愉悦起来,好像刘备得意之事,也与他常威有什么关系一样。

察觉到自己的情绪,常威心中暗自感慨:

“不愧是屡战屡败,却又能屡败屡战,无论怎样落魄,都能得到匡世之才追随,最终奠定三分基业的昭烈帝!有这等人格魅力,又有百折不挠的毅力、勇气,他不成功,才真是没有天理!”

正感慨时,便听诸葛亮微笑说道:“不敢当主公、常先生谬赞,卧龙之说,只是长辈厚爱。亮年轻识浅,许多道理,还要多多向前辈、长者们学习请教。”

诸葛亮今年才二十七岁,年纪比常威还小,乃是在场四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因此自谦一句“年轻识浅”,也是应有之义。

又互相谦让客套几句,刘备目光炯炯地看着常威,说道:“常先生,如今曹贼势大,我军困窘,几乎无力抗衡,不知先生有何教我?”

常威轻摇羽扇,笑道:“刘皇叔不是已经有了定计,要联孙抗曹么?”

刘备叹道:“联军之事说来容易,可是江东世族未必愿意出力抗曹。”

常威收敛笑意,肃容道:“既如此,威愿与孔明先生一同出使江东,说服孙权,联军抗曹。”

“……”

刘备嘴巴半张,一时有些愕然。

他方才那一说,只是想请常威帮忙出一出主意,顺便试一试常威的眼界、智谋。

但即使常威的主意不靠谱,可单凭赵云描述的,他那足以与赵云分庭抗礼的强横武力,也值得刘备大力笼络了——话说,以刘老板如今的落魄,那真的是个人才就想招揽,更别说常威这样的猛将兄了。顶点小说

然而刘备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常威居然不按常理接招,直接就自告奋勇,要跟诸葛亮一起出使江东……

这让刘备颇有些措手不及。

可诸葛亮却是呵呵一笑,朗声道:“如此甚好。有常先生同行江东,此次联军之议,必然马到功成!”

刘备一脸诧异地看着诸葛亮,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有此一说。

从赵云讲述的,他与常威在长坂坡的两招交手看来,常威是一位武功超强的猛将,不能因为他一身长衫,羽扇纶巾,打扮得像个诸葛亮,就认为他具备使者的口才与智谋吧?

不过自中隆中对策之后,刘备对诸葛亮的眼界、智慧十分信任,并未因他年轻而稍有轻视,否则也不至于将出使江东、说服孙权联军抗曹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诸葛亮来承担了。

因此见诸葛亮应下了常威之请,刘备便也作置疑,只是又向着常威深深一揖,感激道:“先生高义,备感激不尽!备这便吩咐下去,准备酒宴,为先生接风!”

常威却道:“接风酒宴却是不必了。方才来时,子龙将军曾与我说,正准备收拾包裹出使江东。既孔明先生与子龙将军都已做好出使准备,这出使之事,又岂能因我而耽搁?军情如火,懈怠不得。还是照先前决议,即刻启程,赶赴江东吧。”

既然常威自己都要求即刻启程了,刘备又还有什么好说的?

又感激了两句,刘备便在常威强烈要求下,临时给他安了一个“军师”的职务——刘老板如今落魄得很,手下精锐战兵,只剩两千人,这么一点兵马,哪来那么多官职任命?

因此连诸葛亮如今都没有正式官职,只以军师相称。

赵云亦只是在长坂坡救出阿斗、甘夫人之后,得到了一个刘备自创的“牙门将军”职务。

所以能给常威安排一个非正式的“军师”,让他随诸葛亮出使江东时,多少有个叫得出口的头衔,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一个时辰后。

常威与诸葛亮、赵云在夏口码头上登船,乘战船顺江而下,前往江东柴桑。

【求勒个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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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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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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