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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弓之骑士固有技能:公主抱

半小时后。

当远坂凛吃上新鲜出笼、美味可口的牛肉小笼包时,她不禁心想:

“如果每天早上起来,都能吃到现成的美味小笼包,那叫他几声爸爸,貌似也是可以接受的?啊呸呸呸……远坂凛你可真没出息啊,区区一屉小笼包,就可以收买你的廉耻心了吗?”

一边自我反省着,她一边快速而优雅地吃完一屉小笼包。完了又喝了一杯热腾腾的红茶,顿时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那么,今天的安排是什么?”吃过早餐,常威问道。

远坂凛放下茶杯:“今天要带你在冬木市到处走一走,先熟悉一下环境。”

穿上红色外衣、及膝短裙,换上圆头小皮鞋,远坂凛招呼常威一声,便出了大门,走出了庭院。

走着走着,她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回头一看,就见常威默不作声,缓缓走在自己身边。

远坂凛奇道:“Archer,我不是说过,要你以灵体形态隐身跟着我吗?你怎么还保持着实体状态?”

常威淡然道:“灵体隐身?不,那样子太鬼祟了。本座自出道以来,从来都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从来不作鬼祟行径。”

远坂凛一捂脑门,无力道:“可是我们现在是要去市区里啊!你身材本来就已经够显眼啦!又穿着这一身华夏古服,堂而皇之跟在我身边,你知道这会招来多少异样的眼光么?”

常威一手环抱胸口,一手轻轻磨蹭下巴上坚硬的短胡茬,若有所思道:“唔……这倒是个问题。”

远坂凛汗然:“然而这个问题,本来就不应该存在。身为英灵,在公众场合虚化隐身,是理所当然的保密原则好吧?”

常威又考虑一阵,终于点了点头:“好吧,你说得也有道理。那我就勉为其难,隐身好了。”

说罢,他身形蓦地虚化,幽灵般跟随在远坂凛身后。

见他还算听得进去劝告,远坂凛不禁暗自松了口气。想起他身上那套威武漂亮的黑色劲装,不禁又好奇地问:“Archer,你身上那套衣服,是模仿的明朝飞鱼服吧?”

“嗯。”

“为什么是飞鱼服呢?难道你是明朝人?”这是想打探常威底细了。

“并不是。我选择飞鱼服,仅仅是因为它既威武,又漂亮。”

“那你是哪朝人?”

“天朝人。”

“哈,天朝人?手机号多少?”

“15*********”

“……”远坂凛嘴角微微抽搐两下,说道:“你还真报出一个号码了啊!好吧,说正经的,你究竟是哪个朝代的人?”

“这个嘛……”

隐形状态的常威,嘴角浮出一抹恶趣味的笑:

“我曾在宋朝接连打败了当时天下最强的六个人,获得了‘无敌’的成就。之后我去了隋朝末年,在洛阳又同时打败了那个年代,天下最强的三个人,又一次赢得至强之名,之后就去了东汉末年。

“我见到了赵云赵子龙,和他交手两招,不分胜负。还结识了诸葛亮,赢得了他的尊敬。我还和周公瑾一起喝过酒,看过他的妾侍小乔剑舞……

“离开三国世界时,我曾经惯用的佩刀不小心遗失了——就是你用来召唤我的那把刀。然后呢,我去到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神奇世界,在那里成为了天下第一大社团的总长,先后战胜了好几个强敌……

“你说,我究竟算是哪个朝代的人?”

凛嘴唇微张,一脸呆滞,半晌才讷讷道:“你是在开玩笑的吧?时空旅行……那可是,第二法啊……”

这方天地的施法者们,称得上“谦虚”。

但凡是能够用科学技术,达成同样效果的法术,都被称之为“魔术”——比如火球术,科学技术轻易就能实现,所以火球术只能算是“魔术”,哪怕威力像核弹一样巨大的火球术,也只是“魔术”。

只有现有的科学技术,绝对实现不了的法术,才被称之为“魔法”。

在古代,自然是所有的法术,都能称为“魔法”的。

但随着科学发展,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的法术,被踢出了“魔法”范畴,降格为“魔术”。

到了如今,已只剩下五个法术,能够被称之为“魔法”。

掌握了真正魔法的施法者,才有资格被称为“魔法使”,其余施法者,都只是“魔术师”。

远坂凛所说的“第二法”,便是仅存的“五大魔法”之一,其功能,便是可自由穿梭平行时空。

正因有“第二法”的存在,远坂凛才没将常威所言,斥为胡言乱语。

但她还是感到难以置信,自己这个不靠谱的英灵,凭什么能穿梭时空,难道他还掌握了第二法不成?

“我究竟是怎样穿梭时空的,这个并不重要。我真正的身份是什么,这个也不重要。”常威笑道:“凛你只需要知道一件事就够了:有我在,你必胜无疑。”

……

远坂凛一路与常威说着话,有时被他打击得麻木无语,偶尔又能触发天赋毒舌,犀利吐槽还击。就这样且说且行,不知不觉,便到了车站。

坐上电车进入市区,又下车在市区里大街小巷地逛着,一边逛街,远坂凛一边将各处地标性建筑,介绍给常威。

“怎么样,身为古人,还没有见识过如此繁华的现代都市吧?满街都是汽车,遍地都是大厦……虽然你现在隐着身,看不到你的表情,但我猜你一定目瞪口呆,快要傻掉了,嘿。”

常威面无表情:“你真的想太多。天朝随便一个二线城市,就比这里繁华得多。”顶点小说

远坂凛嘿嘿直笑:“你不会真以为随便报出一个电话号码,你就成了现代天朝人吧?”

“呵呵。”常威发出意义不明的笑声。

远坂凛以为他被自己驳得哑口无言,心情舒畅之下,背着手儿,一蹦一跳地走着,双马尾都愉快地飘了起来。

逛到中午,远坂凛随便找了个快餐厅进去吃饭。

常威问:“这餐厅,不符合你名门大小姐的身份吧?”

远坂凛面不改色:“勤俭持家,不是你们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吗?”

“你懂得可真多。”常威赞许一句,又认真问道:“然而你真的不是因为贫穷么?”

“……”

远坂凛啊呜一口,将一团乌冬面想象成常威的脸,狠狠咬了下去。

吃过午饭,继续到处逛,傍晚时分,来到了一座大桥上。

远坂凛靠在大桥栏杆上,看着下方的河流,介绍道:“这是贯穿整个冬木市的未远川,将冬木市一分为二,直流入海。”

“唔,这倒是一个好战场。”常威道:“如果遇上强得不合理的对手,就带他到河边来。”

“嗯?”远坂凛有些不解:“河边是你最擅长的战场?”

“确切地说,是水里。”常威笑道:“有水的地方,我就是神。”

远坂凛纤眉一挑:“哈,那我到时候可要见识一下。”

“何必到时候?现在就可以让你见识一下!”

见周围无人,常威忽然实体化,同时一手抄起远坂凛膝弯,一手托住她腰背,以弓之骑士固有技能“公主抱”,将凛抱在了怀中——凛现在身高才一米五九,脚尖微微踮起,头顶也才勉强能够到常威心窝,常威抱她,就跟抱了个小孩子似的。

在远坂凛的惊呼声中,常威抱着她自大桥上一跃而下,眼看快要落水时,河面忽然一阵翻腾,一条近百米长的“巨龙”,自水中冲了出来!

“哇!”远坂凛瞪大双眼,难以置信地看着那条通体由河水凝成,但鳞角须爪俱全,栩栩如生,宛若真龙的白色巨龙,看着它腾出水面,迎向自己与常威。

噗嗵!

轻响声中,常威落至巨大的“龙头”之上,脚掌没入龙头,直没至踝,牢牢固定住身形。

随后,那条百米巨龙,便载着常威与远坂凛,向着大河下游飞驰而去。

远坂凛蜷在常威怀中,双手紧紧揪着他的胸襟,迎着扑面而来的疾风,激动地声音都在发颤:“这,这,这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万一被人看到……”

“天都快黑了,我们在河中央,没人能看到的!凛,能承受住音障么?”

“哈?音障?我我我,我用魔术强化身体后,能短时间承受……”

“那就强化身体,我便带你,体验一把超音速移动!”

凛身上那颇似集成电路的魔术刻印,绽放出湛蓝莹光,启动身体强化魔术加持,将她的身体变得异常强大——在这种状态下,她可以一秒挥出一百拳,承受音障自然不在话下。

“我准备好啦!”远坂凛大声说道。

话音一落,便听常威哈哈一笑,豪笑声中,又听砰砰之声响起,远坂凛强化过后的视力,清楚地看到,前方的空气,在巨力冲击下,变成了乳白色,又飞快地被抛诸身后,形成垂直地面的环状云雾。

她知道,这便是突破音障时,产生的音爆云了。

“啊啊啊……”

感受着前方那宛若实质的空气冲击,凛发出阵阵无意义的呼喊,半是兴奋激动,半是惶恐害怕,揪着他胸襟的双手,不自觉地往上移动,紧紧搂住了他的脖颈。

【最后一天啦,求勒个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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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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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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