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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初次邂逅

如同所有的狗血剧一样,程岚这朵娇滴滴的大校花,在人生最灿烂的时期遇到了靳岩这颗臭石头,然后狗血的爱上了他,并且为之付出惨痛的代价。

那天,她还记得就是那个下午,她三四节课没有课,因为讨厌学校里男生们时不时的给她递情书和搭讪,她特地带着书本来到那颗院子里的大大的老槐树下。

大大的老槐树下面有一张石桌子,还有四个石凳子。

可是今天与平时不一样的事,今天下午这张石桌似乎早已经被人霸占了。

上面工整地放着一本书和一本厚厚的笔记本,书本干干净净的,笔记本厚厚的,却已经快写完了,上面满满都是工工整整的笔记。

程岚饶了过去,就着书本和笔记仔细的看了看,发现上面的字迹很好看。都说看字如看人,程岚细细品味着上面的字迹,发现这人的笔锋不但苍劲有力,凌厉非常,更是有着如松柏难撼的挺立。看着笔记本上一个个并排着的字迹,程岚突然间觉得自己仿佛在他的笔记本上看到了一排排倔强的小士兵,倔强而又挺拔的站立在边疆,保护着祖国一样的刻板与守旧。

一时间,程岚就“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并且就在那个石桌子旁边笑得前仰后翻的。

随后,她笑着将他的书翻看到封面,想看一下这是一本什么书。

打开一看,她顿时再次笑得抽搐了。

原来这是一本《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一时间,程岚再次笑倒在石桌旁边了。

要知道,程岚高中时候选的是理科,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政治这门学科,尤其是跟马克思和邓论还有毛概想通的东西,她通通讨厌得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讨厌,就如老鼠讨厌猫,要程岚学这个,不如直接让她死了来得更好!

程岚在笑,这究竟是哪个奇葩,竟然连马哲邓论这东西都学得这么精细认真,要知道,这些东西在大学里,可是所谓的考察课,即考试的时候是开卷考试的,所以只要是个人,脑子灵活一点,考试的时候随便翻翻书还是能够及格的。

可程岚不知道,其实这门学科,是金融学本科生必考的一门学科,而且还非常重要,将来无论面临着任何银行等事业单位的招聘,这门学科都是必考的。程岚一看到“马哲”二字,就以为这门学科就跟她说认为的那些一样,毫无重量,因此,在她看来,这个这么认真学这门学科的人,一定是一个呆子。

鬼使神差的,程岚想知道这朵奇葩是谁。

于是,她控制不住只的好奇,悄悄打开了这个人的笔记本第一页,入眼,上面赫然写着这样两行字:

“靳岩*零零级*金融学院*电话号码:139XXXXXXXX

如果你有拾到这本笔记本,请拨打此号码将此笔记本还给我,本人将重谢!thanks!”

程岚一愣,这名字她似乎好像听说过,但是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

程岚平时就是那种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那种,对于她,除了读书,争强好胜,就是和几个好友一起疯狂玩乐。

而且像她这样的校花,学校里的追求者太多,她就更加不会去八卦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于是,在呆愣中,程岚只是随意的想着,原来这家伙跟她是一个系的,她是02级的,这男孩子是00级的,如果没有猜错,这男孩子还是他学长。

再看他的手机号码,程岚忍不住揶揄,哟,这呆头奇葩竟然家境还不粗嘛!竟然还能用手机!

那时候是02年的冬天,手机在大学生中并不算很普及,但是一些家境不错的孩子,还是能用了。程岚因为有手机,完全是因为当时她考上了C大,奶奶想奖励她,便给她买了一个粉白色的小手机。

至于家境,因为爷爷奶奶当年家也算是名门望族,虽然没落了,可留下不少财产和土地,后来他们房子周边的小家小户都因为房屋建造得不够扎实,而且还被房产商开发征收了,所以那个地方也就剩下奶奶一家的大院子了。

因为奶奶家是大家族,占地极广,而且院落修葺得犹如苏家园林那般美轮美奂,每年有人来征收,奶奶只要不愿意交出,政府也不敢强行拆迁,毕竟这还算是我国部分文化遗产。

正是因为如此,当周边的人的房子土地都被征收以后,开发商在旁边建起了不少商品房和办公楼。

渐渐的,那附近就变成了C市新的开发区,这些年毕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大家都往沿海地区跑,使得C市人口越来越多,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片土地也就渐渐的变得更为值钱了。

奶奶不想将这处美丽的家园就这样卖了出去,然后被开发商开来两三辆重型起重器,然后几分钟就将这处美丽的家园毁得一干二净,于是,奶奶便将这片宅邸里的部分院落就租给了一些守信用又听话的刚到城里务工的大学毕业生。因为知道他们都没什么钱,租金奶奶都收得很便宜,因为不要什么成本,因此,这廉价的租金一间房一间房的加起来,一年下来,就成了不少积蓄。

而这些大学生,也非常高兴,既有这么美丽怀旧的院子住,还非常廉价,这对于她们来说,无疑是减轻了很大一部分压力。为了感谢奶奶,这些学生们也都非常听话的不去破话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完全按照程老大大的规矩行事。

时间再次被拉了回来,程岚继续看着这本笔记本笑得咯吱咯吱作响,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随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程岚却再一次鬼使神差做出了她这辈子从来没做过的事。

她匆匆拿出自己的手机,将这本书和这本笔记本的主人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一并记了下来。主动记下男孩子的电话与名字,这还是她生人中的第一次。

她不知道,就在她刚才笑得前仰后翻的时候,在这个院子的下面,又一个单独的不大的篮球场,下面几个男生早已经发现了她的行踪。

这是一处不大的篮球场,因为这个篮球场三面被这座小山丘包围着,第四面又是一个大大的山谷,山谷下面有着浓密的树林和大大的荷花池。这个山谷明明起名为“姝韵谷”,可早已经被C大的学子们悄悄改名为“情人谷”。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个小小的篮球场,除了对面一条通往这里的马路以外,平时根本就没有什么人烟从这里经过。而也是因为如此,这个篮球场平时基本上都没有几个男同学过来打球。

那些爱耍酷的男孩子,怎么可能选择这样一个没有女孩子经过的地方来卖弄呢?

可有些人就不一样。

像靳岩这样的既有家世背景,又有长相和风度的男孩子,在学校里还是叱咤风云的人物,自然少不了一些蝴蝶和蜜蜂的追捧,为了减少这样的苦恼,他就喜欢在这个地方打篮球。

今天下午他正好没课,原本是在那个老地方看书的,看着看着,陆涛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里,他说在老地方,然后陆涛就带着一群哥们儿抱着一只篮球过来了,随后他就把书和笔记本扔在那个石桌上,跑下去跟大伙打球了。

打着打着,一群哥们就听到背后小山上突然发出一连串女孩子银铃般的笑声。

靳岩以为又是哪个花痴在偷偷的跟踪他了,心底一阵烦闷,看都没看,继续打球,而其他几个哥们,也没怎么在意,这种事他们见怪不怪了,只是其中一个还是抵不住好奇,他在想,究竟是哪家的女孩子,在自己心上人面前竟然还能这样“奔放而又粗鲁”的大笑的?

循着声音向上望去,正好在平时靳岩爱呆的那个地方此刻正有一身材修长美好的女子在捂着肚子毫无形象的大笑着,其模样有点儿夸张。

这名男同学是一个平时喜欢猎艳的主儿,这会儿看到美女了,更是狼眼里冒星星。一时间,他就顿了下来,并有手臂碰了碰身边的其他人:“瞧瞧瞧!没想到我们学校里的校花程岚大美女竟然出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呢!靳老大,以后可是有人跟你抢地盘咯!”

其他的男同学听着这名男同学的调侃立刻来了精神,他们虽然不喜欢学校里的那群花痴,但是或多或少还是对学校里的大美女名头还是知道的,当然,像程岚这样新晋校花,又是学妹,这些色胚自然不会放过八卦,这会儿看到程岚在这里,自然一个个都抬头看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不得了。

前面小山坡上,老槐树下,那名平时端庄骄傲的大美女,此刻正一个人趴在石桌上翻动着石桌上的书本,笑得前仰后翻的。

虽然她此刻正穿着一条长长的修身白色牛仔裤,和一件明黄色的雪纺衬衣,将她那修长美好的身材刻画得更为完美,但是这样的她,又哪里还有她平时的半分端庄与优雅?

程岚从小被大家闺秀的奶奶教育得礼仪娴熟,端庄优雅,在人前总是小孩子和女孩们的典范,这会儿笑得这么毫无顾忌,也是因为知道没有人在。

大伙儿看着这平时在人前都人模人样的新晋校花,突然发现她跳脱起来却也是这般的活泼与可爱,一时间小小的心脏都开始有点儿砰然心动。

当然,这样的事情也有例外,而靳岩就是这个例外。此刻的他,依旧对学校里的什么新晋校花毫无兴趣,继续关注自己手里的篮球。

一名男同学突然间想起了那石桌上的书似乎是靳岩的,立刻一边伸手拉了拉依旧还在拍球的靳岩,一边继续盯着上面的大美女,提醒道:“靳老大,那似乎是你的书呢!你说说,你究竟是在书本上画了什么皮猴儿,竟然让我们学校的新晋笑话笑成这样,说出来,也给兄弟们都支点招儿吧!”

靳岩这才突然想起,自己之前下来打篮球的时候,想着那个地方平时很少有人上去,便没怎么在意就把书和笔记本放在那里,岂料今天那里竟然有人去了,而且还好巧不巧的,有个可恶的家伙碰他的东西了!

心底微怒,就将球朝着其他男同学身上一甩,然后径直朝那边奔去。

竟然敢碰他的东西,他得赶紧去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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