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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不得之,我命

话音落,冷冷的字眼还在空中回**,他却缓缓起身,举步,没有在吝啬一个眼神。

林夏给他的八个字,他全数还给了林初,就当是报复了。

江在铖断得干净,走得彻底,连背影都是决绝冰冷的。

林初终于失措地大叫:“啊——”

一刀两断,两不相欠……

说得轻巧,她如今赔了所有,他便还她八个字吗?她所有的骄傲,她的自尊,她的事业,她的所有都用尽了,怎么能这样结束?

绝对不可以!指尖陷进皮肉里,她泄愤一般地将桌上的杯子拂到地上,一地杂乱狼藉,灰色的咖啡污渍染在了那些颜色缤纷的喜帖上,她踩着那些帖子,一点一点踩碎,眼里全是阴厉,她声音嘶哑,带着被焚烧的灼热:“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

既然如此,那谁也别想好过……

江在铖,都是你逼的……

当无路可退的时候,有人会选择另辟他径,但也有人会选择毁了所有人的路。

江在铖是恶魔的话,她给林夏筑了一个地狱,将她圈禁,她疯狂了。

谁说,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我说,得之,我幸;不得之,我毁。

本来便是爱生念,念生欲,欲生贪,贪生业障。

林初的业障已经势不可挡了。

夜里,华灯初上,霓虹璀璨。

不眠的听风城里,那是江在铖的城,不眠不休的城,在这样冬日的夜里,叫嚣地寂寞。

酒吧便是这样的地方,那里聚集了一群寂寞的人,唱着一处不寂寞的戏码,藏着一颗顾忌心,肆意热闹。

江在铖的城是热闹的,只是他那般格格不入,即便觥筹交错,还是有一个黑暗的角落,是什么也不能融进去的。

江在铖便在那个黑暗的角落里,独唱他的寂寞,以一种决然的姿态。

僻静的角落,似乎被隔绝,没有开灯,阴暗地只能隐约看见男人不断重复倒酒喝酒的动作。

一杯酒杯被劫走,江在铖抬眸,幽暗中的眸子像两点亮光,似乎要耗尽所有的亮度,他收回手,不置一词,只是拿起桌上的瓶子,继续不皱眉头地灌酒。

秦随风将杯中的就一饮而尽,又要去抢江在铖的瓶子,可是被江在铖冰冷的眼神吓得立马收回手,现在的江在铖简直就是地雷,他真不敢踩,但是依照江在铖这几天的生活习性,抽咽喝酒,不眠不休,早晚会半死不活地躺倒手术台上去,他拿本来就不怎么健康的胃,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秦随风再三思考,还是为了江在铖的胃,江在铖的命,踩一回地雷,他一副壮士断腕的模样,一股脑说:“你去找她吧,每天这样买醉,就算喝死了,她也不会知道。”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至于吗?凭江在铖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这样为了一个女人将自己整的人不人鬼不鬼的,真怀疑江在铖这厮的出息都让狗啃了……

自然这话秦随风也只能在心里腹诽腹诽,要是被江在铖知道了,那先进医院的就是自己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江在铖半生不死。

秦随风的地雷确实踩得准,江在铖的地雷就是林夏这两个字,江在铖立马起反应了,停了手里的杯子,仰头冷笑,那笑真够冷:“找她?说什么?有什么可以说吗?那天她说的都是事实,我无话可说。”他自嘲地扬唇,握着酒瓶的手指微微泛白,往日犀利沉冷的眸子,如今凉得一塌糊涂,全是浓浓的嘲讽,“是因为我,林初才对她动手,也是因为我她才受伤,她需要我的时候,愿意相信我的时候,我却害她断了一条腿,这样的我还有资格吗?”

已经没有资格了,一刀两断,两不相欠,林夏这八个字已经让他毫无退路了。

林夏的腿断了,连同他们之间最后一点牵连。

秦随风真是看不下去了,这样自暴自弃的江在铖简直是让人抓狂,他一把夺过江在铖的酒瓶子,江在铖却还是一副死灰模样,秦随风大怒:“有没有资格不说清楚怎么知道,去告诉他,你爱他,你愿意为她,都比你一个人在这买醉来得好。”

幸好是在这不见天日的角落里,要是被听风那些兄弟们看到江在铖这幅鬼模样,以后还混不混了?

江在铖为什么不长长出息这个东西?

他自己为什么要长义气这种东西呢?

真是让人不爽!

江在铖还是一副雷打不动地颓败模样,竟然连愠色都没有,坐在那里自贬自弃,自我嘲弄:“可是她不稀罕,我的所有她说她都觉得恶心,我还能怎么办?我甚至不敢见她,不敢看见她看我时眼里流露出来的厌恶,那会让我自己更恨我自己。”

江在铖第一次觉得自己这样无能,这样不堪一击,他现在甚至害怕起与林夏相关的任何了。

秦随风恨铁不成钢,饮恨败北地痛心疾首:“那就这样不死不活下去吗?成天除了喝酒就是偷偷躲在她的病房外,像个傻子一样看着。江在铖你真是蠢到一定级别了。”

这个傻子,秦随风都快看不下去了,大半夜地跑到林夏的病房守到天亮,天亮后就跑来喝酒,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干。待在人家门外不敢出声,喝醉了就一直嚷嚷人家的名字,真是白痴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秦随风打死也也不敢相信,他二十多年膜拜的偶像居然是这么个白痴。

白痴男人既然坦他妈的*地承认:“我是很蠢。”秦随风绝倒,江在铖这种男人居然亲口承认自己很蠢,这简直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让人惊悚。还有更惊悚的,某个已经半醉半醒的白痴继续自怨自艾,“可是能怎么办?我想她,想见她,想守着她,可是她不想。”

她不想?所以你就跟只夜猫子一样,天天守在人家门外?秦随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寻思一番,还是改变劝说方案:“那那天晚上的事你不想弄清楚吗?那天晚上明明是她,是她送你回的宾馆。”

秦随风想着,要是那天晚上真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也许这会是江在铖的转机,想起林初那个搞破坏的女人他就来火,女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真是坏了他兄弟的好事。

诶,只是那天晚上也这个白痴喝死了,什么也不记得了,真是让人头疼。

秦随风越发觉得江在铖这条不归路任重而道远。

果然,任重而道远,某人一副提不起劲来的模样,揉揉眉头,一眉间的颓废只是有增无减:“她都不在乎,我在乎还有用吗?”

不对,秦随风还是觉得林夏那厮觉得不像表面的那样洒脱不在乎,就是千年乌龟万年王八,藏得紧罢了。

这样一想,秦随风斗志昂扬:“江在铖,你怎么这么这么婆婆妈妈了,你他妈的不是爱她吗?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威逼也好,利诱也好,你不是最在行算计吗?你把他抢回来啊,你再这样,赵墨林那个小子就把她拐走了。”

反正这强取豪夺的事情,这威逼利诱的勾当,这占山为王的行径,江在铖都没有少干,不差林夏这一桩,只要把人弄到手了就好办,管她从不从,反正江在铖也不是柳下惠,做不来君子,要是不成的话直接霸王硬上弓得了。

秦随风想好了所有退路,自认为,不错不错。

江在铖那厮却不为所动,只是笑得扎眼:“她的幸福我给不了,如果赵墨林可以,便让他给好了。”

额……秦随风觉得一群乌鸦飞过,留下满头黑线,他傻眼了,他气绝了。

江在铖这厮他认识二十多年了,有多奸诈,有多阴险,有多霸道他是最清楚了,可是怎么就突然变成君子了,居然能说出这样酸溜溜,文绉绉的话。不是说爱情让人智商变低吗,怎么江在铖智商变低的同时,还诗人了。

这些话,听得秦随风耳朵实在受不住了,一声河东狮吼:“丫的少给我酸,你就是一个大老粗,强取豪夺的行少没少干,在商场上的雷厉风行都到哪里去了,怎么谈个恋爱在你这就这样忸怩,以前不是你说的吗?喜欢就算是抢也要抢到手,抢不到就毁了,现在怎么这幅样子,还是你吗?”

一个林夏,居然让这厮洗心革面了,但也不用这样面目全非吧,这样诗人一样酸溜溜的江在铖,他可受不了,也不知道林夏怎么调教的,江在铖简直就是彻底颠覆了。

要是江在铖再这样下去,秦随风的世界观倒要颠倒了。

江在铖却不为所动,继续颠倒秦随风的世界观,他艰涩的嗓音像八二年的索菲特,那种深沉的冷,还有洌:“那是林夏,不是商品,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那是我的命,我想,但是我不敢,更不舍得毁了。”

他何曾没有想过强取豪夺,他甚至想过所有将她桎梏在身边的方法,可是他太了解林夏了,她那样倔强,绝对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而且他自己也舍不得,舍不得她一丝一毫的为难与委屈,更被说毁了,那就是毁了他自己。

秦随风这下被雷到了,完全傻了,他还能说什么,所有邪恶因子,所有花花肠子都胎死腹中了,江在铖这厮将那女人视为命,还能有什么办法,抢不得,占不得,舍不得,毁不得,这下好了,他也没有办法了。

别人谈个恋爱也就是过过家家,顶多进入婚姻的坟墓,怎么江在铖就偏偏把命都搭进去了,这不得不偿失吗?

爱情这东西真要不得,秦随风暗暗下决心,一定要离这害人的东西远点。

秦随风随了他去,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将酒瓶子还给江在铖,自顾困恼地喝起来了:“算了,算了,懒得跟你绕弯子。”他冷不防又来一句,“江在铖,如果有一天林夏真的爱上别人了,那才是你真正的地狱。”

现在林夏不过是不接受江在铖,江在铖就这番模样了,要是将来林夏爱上别人了,那江在铖还不得疯狂,秦随风敢笃定,到时候不是江在铖亡,就是那个被林夏爱上的男人死,自然林夏是不会危险的,江在铖就算是自残怕是也舍不得动那个女人。

最好,那样悲剧的一天不要来,不然……这天绝对要翻了。

江在铖突然浑身一冷,冰寒肆意,他自嘲地问:“还不够吗?”一杯酒灌下,唇齿间不见半分酒意,醉意,全是狠厉与肃然,“林夏,如果真有那一天,舍不得毁了你,那我就毁了我自己好了。”

额……真是白痴,要毁也是毁了那个奸夫啊,秦随风真是饮恨败北啊,大叹一句:“疯子,一对疯子。”

江在铖不可置否,只是喝着酒,眸间沉冷,像落寞的北极星。

秦随风摇头愕然,碰上这一对极品疯子也算长了见识了,林夏那个狠绝的疯子,江在铖这个白痴的疯子,怎么两个疯子就没有凑成一对啊,多和谐的结果。秦随风困扰不已,连连斟了好几杯酒,十分自觉地给江在铖几杯:“喝吧,喝死算了,省的我操心你寻了短见。”

既然劝不了,那早点把这厮弄醉,然后把酒换成水好了,他那可怜的胃只能自求多福了,他这个做兄弟,真的没办法了。真是上辈子欠了他的,这辈子真是操碎了心,江在铖他妈怕是多没有他操的心多。

江在铖举起杯子,痛快地大喝,明明清醒,却说醉话:“醉了也许能像那天晚上一样,就能见到她了。”

可是偏生江在铖这厮酒量好了,这几天虽然一直一直喝,但是却一次都没有醉过,这对于一个买醉的人来说,似乎残忍了一点。

不过,就算醉了……某人也是做梦。秦随风好不给面子,还不顾及自家兄弟正失恋,十分鄙视地说:“痴人说梦,她现在正在医院陪赵墨林。”

江在铖眼神一冷,灌酒的动作越发猛了,简直是往死里喝。

可怜秦随风舍命陪君子,酒量不怎么样,还是陪着某人喝得天昏地暗,这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是喝完酒,他头疼欲裂,晕晕沉沉,江在铖那厮却依旧清醒,居然又驱车到了医院,开始给某人守夜了,秦随风实在折腾不住了,就在车里睡得天昏地暗。

病房里只亮着一盏低功率的台灯,江在铖站在门外,没有进去,他多想看看她,抱抱她,但是全是奢望,似乎隔了两个彼岸,他跨不过那几步的距离。

走廊里的沉沉的灯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有种萧瑟的灰白,淡黄色的灯映在他眼里却是沉沉的黑色,那浓重的黑色中间,是林夏沉睡的容颜。

那样眷恋,那样痴缠的眼神,似乎怎么也看不够一般。

不知道站了多久,天空似乎开始泛着鱼肚白,他才轻叹:“林夏,我想你,知道吗?”转身,他不敢回头,尽管不舍,他还是越走越远,昏暗的灯光拉长了他的影子。

他想她,很想她,像抱抱她,吻着她,就算看着她,还是会止不住地想念。

守了一夜,只是留了一句:我想你……

谁会知道,那夜里,那双眸子怎样诉说那三个字,那种噬骨的想念。

走廊的另一端,格子病服露出一角。

“江在铖,你的爱,也许并不比我少。”赵墨林苦笑,向反方向走开。

林夏住院五天,他四天晚上来看她,四天都见江在铖在门外,唯一没来的那天晚上,他因为伤口疼注了安眠药,他笃定那天晚上江在铖一定也来了。

原来,江在铖这般深爱了。

初冬的太阳微暖,林夏的病房靠窗,太阳晒地暖暖的,人也懒洋洋的,她半眯着眼,倒是闲适,曾经万分害怕憎恶的味道,也已经习惯了,大概这这阵子闻了太多消毒水的气味了。

岁月静好,如果不是某人的声音,会更静好。

“小夏。”

这一声无比缱绻,无比温柔,百转千回的‘小夏’,除了赵墨林那厮也不会有第二人了。

这厮看来好得差不多了,闲不住了。

林夏揉揉困顿的眼睛,看向门口:“你怎么来了,不是伤口不能下地吗?”

那边,不能下地的某人一手提着吊瓶,一手抱着一捧花,笑得风情万种:“来给你送花。”

林夏看着那一大捧红玫瑰,就头疼,揉揉眉心:“我花粉过敏。”林夏可不是矫情,她是真不喜欢这玫瑰花。

赵墨林了然:“这样啊。”想了想,大手一挥:“丢了。”

赵墨林身后,某个可怜的小护士一脸憋屈样,抱着某人的美女周刊,游戏机,瞪着眼说:“我手不够用。”

赵墨林看了一眼,顺手就将玫瑰花扔在身后。

张晓静小护士鄙视地翻白眼:简直是污染环境啊,暴殄天物啊,这妖孽,真是让人头疼。

赵墨林提着吊瓶,一眼阑珊地看着张晓静护士。

小护士无语,任劳任怨地放下手里的东西,抱怨道:“真是折腾人,居然这些都要搬来。”说完,替某个难伺候的大爷挂好吊瓶,铺好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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