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走出杂志社,沈漫琳才松了一口气,拽着许墨的手一蹦一蹦地进了电梯,差不多整个人重心都压在他的手上。
“许大帅哥,幸好今天杂志社没几个人,要不然你就没那么顺利出来了。”
许墨温和地看着她,嘴角弧度微微上扬,一脸兴趣浓厚的模样,“下回我找个人多的时候登场。”
“提前支个声,我帮你组织个粉丝团。”她脑袋一歪,假装认真地询问,“你说叫什么好?墨水?墨粉?墨鱼?”
“粉丝团团长决定就好。”他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发顶,手指随意一转揉乱了头发,“刚那个笑比哭还难看的女人是你同学?”
沈漫琳泄气地靠向电梯墙,无奈地垂下头,有一下没一下地理着头发。
“看出来了?果然什么都瞒不住你。不过啊,你的演技比JIM还自然。”她朝他竖起了大拇指,却立马被他拍掉。
“演戏?我才没你那么无聊,看你可怜来顺道接你而已。”
她没趣地嘟起嘴,瞪了他一眼。
不巧,电梯门一开,迎面正好走来安慕遥和李严华,安慕遥先看到了她,视线只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就很自然地撇开了眼,依旧旁若无人地朝前走去。
这是自从出院后,沈漫琳第一次这样正面见到他。他脑袋上的一圈纱布已经拆穿,但伤口处还是有一处触目心惊的一块小纱布,上面还微微渗出了点血丝。她的心揪了起来,很想看一看问一问,作势要走向前,许墨的手掌在扶着她的手臂上紧了紧,若无其事地对慢慢走近的李严华大声打这招呼,硬是把沈漫琳濒临失控的情绪叫了回来。
“李叔。”
“许墨,好久不见啊。”李严华拍了拍他的肩膀,双眼不停在许墨和沈漫琳身上逡巡,“这位是?”
“好朋友,前几天一起去爬山扭了脚,所以今天来接她下班。”他很顺口地接答着,还不忘看看安慕遥的表情,比之前更寒了几分。
“哦……你呀……”李严华似信非信地看着他们,不知道在质疑他的哪一句话,意味深长地用手指点了点他,“上次放我鸽子。改天一起吃个饭。”
沈漫琳始终低着头,不敢去看安慕遥的表情,也不去探究李严华的深意,她连一个问候性的笑容都不想给。几个人寒暄完毕,安慕遥和李严华先行离开。
她感觉安慕遥擦身而过时,他冰冷的指尖轻触过她的指尖,似是无意,却让她浑身一凛。
“漫漫,至少我们可以做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不要刻意推开我,不要拒绝我的关心,好不好……”
她记得,在医院里,他握住她的手这样说。
她的脸上骤然笑了开来,似乎什么东西放下了,如释重负。
安慕遥,如果逃不开,我们就努力好好面对。
“许墨,我们走吧。”她轻快地说道。
对于她如此坦然地反应,倒是出乎许墨的意料之外,一时反而没有回过神来,脚步却跟上她的。
“谢谢你许墨。”要不是他在身边的话,她恐怕不可能全身而退。
“嗯,所以认真组织好我的粉丝团。”许墨也一本正经地说,却自己没忍住先笑了起来,“你一客气说话我就觉得特不靠谱,你还不累么?拜托你对着心理医生的时候把面具拿下来吧。”
沈漫琳咬着牙瞪向他,还不敢大声说话,只好压低着声音,几乎是从牙缝里一字一字挤了出来:“丫的,我道谢也有错了!我一直都是真实的好吧。”
“哈哈,就这样就好,特真实,真的,哈哈……”
见着许墨压抑着笑声,但双肩明显还在颤抖着,她咬牙切齿地在他的手臂上狠狠拧了一圈,直到他止住了笑才肯罢手。
李严华回头看向他们离去的背影,一派和和睦睦的景象,再看了眼安慕遥,正好撞上了他无波无澜的视线。他大拇指摩挲着下巴,好似自言自语。
“这个女孩好像在哪里见过。”
安慕遥双瞳幽暗,眉心郁结。
“杂志社新员工,之前采访过LINDA,难道你见过?”
“那倒没有……只是觉得许墨和她那么熟有点怪……是他介绍进来的么?”李严华紧追不舍。他终于想起来,原来这个就是得到李玉茜高评价的一个记者啊。
“人员招聘的事情一向都是人事部直接进行。”安慕遥低垂着眼眸,依旧回答的云淡风轻。
“是吗……”他若有所思。
“李叔,我们是不是应该说说明天记者会的事情了。一个新员工没必要那么放心上吧。”
“嗯,对。我也只是觉得很面熟。”
安慕遥的脸上一闪而过的不安,李严华的表情绝对不是能让这件事就此打住那么简单。但他很快便恢复了镇定,坦他妈的*地说:“如果李叔有兴趣的话,要不要我帮你去问问?”
“哈哈,我开玩笑而已。”举手拍了拍他的肩,迈步先一步走进电梯。
深夜,安静的书房。
安慕遥坐在软椅上,始终维持着工作时的姿势,面对着屏幕上密密麻麻的数字,修长的手指未曾离开过键盘,只有荧幕光明明灭灭地印在脸上,闪烁着他的专注与落寞,只有一旁的烟灰缸满满的烟蒂昭示着时间的流逝。
旋身,唰地拉开落地窗帘,整片暮色袭来,唯有远处点点的灯光传来微微的暖色。
“ANN,别逼我动手!我不管你心里藏着谁,当年又是为了谁落魄成那样,但我希望你明白,既然我可以给你机会,也照样能让你起不来。如果你不在乎自己,也不要忘了,只要我有意要查出那个人,是谁都阻止不了我的!所以这个婚礼你要不要答应,自己看着办!”
李严华是个定时炸弹,时不时威胁着他,唯有彻底卸除,以防后患。
这么多年他的冷酷、容忍与坚持,只为了当初那一年那一刻所有人对他的薄情。
蓦地起身,甩手,桌上的文件飘飘然地散了一地,一只半旧的相机也应声落地,电板随之跳了出来。他猛地坐到地上,拾起那个相机,重新装上电板,手指摩挲着那个凹进去的一个角,伫立在落地窗前,被浓墨的夜色紧紧包围着,唯有怀里的这只相机伴随着一段美好的记忆才给予他无限的温暖。
那年他大四,假期采风回来。分别了两个月,两个人腻歪了很久才从机场出来。
“想我了没?”
“有那么一点点。”
“那我应该再待几个月,累积起来就很多很多了。”
“讨厌!”
安慕遥兴致勃勃地说着好玩的事情,还骄傲地晃了晃相机包。
“想要的东西都在这里了,回去好好给你看,那里生活条件很差,不过很值得,拍到了想要的东西。”
“赶紧的,快红灯了。”
两个人跑着过去,只听一声清脆的响声,安慕遥肩上的相机包拉链脱开,相机脆生生地摔在地上,沈漫琳见状眉心一揪,飞快地挣开他的手冲出去,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人行道上的信号灯已经换了成了红色。而她已经从对面冲了过来,安慕遥被通行的车生生隔在外面。
汽车飞驰而来,明晃晃的车灯一下子挡住了所有的光亮,刺痛了双眼,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一声凄厉的急刹声让安慕遥整个人都软了下来,嘈杂的喇叭中这一声呼唤却是如此惊心动魄。
“漫漫……”
他不顾一切地拦住了车,飞跑了过去,沈漫琳正抱着相机跌坐在人行道上,离迎面而来的卡车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司机下车大大咧咧地骂。
看她完好无损地蹲在地上,安慕遥舒了口气,责怪的语言一句都说不出来,只是蹲下身倏得将她拥住,死死地紧箍在自己的怀里。
“你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她的心还在狂跳个不停,电光火石间,车子直直地冲向她,几秒的空白时间,她以为自己真的就这样葬送在车轮下一命呜呼。许久,她才抬起头,泪已满面,但还是笑得一脸灿烂。
“还好,它没事。”
沈漫琳刚想起身,脚底一软。安慕遥二话不说打横抱起了她,旁若无人地穿过人行道。
“你疯了吗,这样冲出去。”
“那是你很重要的东西啊……”
“傻瓜,对我来说,没有比你更重要的东西。”
……
走到街对面,他才将她轻缓地放下,然后深情地凝望着她。
“刚怎么突然落我后面了呢?”
她指了指鞋面,“系鞋带。”
她正打算把另一只的鞋带也系上,安慕遥已经屈膝半跪在地上,双手娴熟地将鞋带交叉穿过鞋孔,拧成死扣,最后还细致地打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固定。
起身,抬眸,微微一笑,右手包裹住她的左手,缓缓展开掌心,将自己的手指一根根地穿入她的指缝中,十指相扣。
“傻瓜,你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也是相机里最珍贵的风景……”
……
安慕遥手里的相机已经拽被拽出了湿汗。他这辈子没有说过多少好听的情话,却在遇到她后,每一句都随着内心脱口而出。
空洞洞的公寓,没有烟火气,始终缺少家的感觉。突然很怀念以前的日子,越渴望似乎越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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