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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你有的东西,我都要抢(1)

前两天,听沈焕之说,要把公司从a市搬到上海来。

他在景初半躺着晒太阳的时候向她俯下身来,遮住了一大片的阳光。景初感觉到照在自己身上的温度被一大片阴影隔了开来。他温热的鼻息喷在她的脸上,像一片羽毛那样轻柔。

景初着实迷茫了好一会,才仰起头,没有焦距的眼睛对着他的方向,有些疑惑地问道:“你把公司搬来搬去的,不嫌累么?”

沈焕之温暖的手掌轻轻地落在景初的发顶,摩挲了几下,然后停留在她的发上,不动了。似乎是他的手很眷恋她柔滑的青丝:“不累。你的身体不适合奔波,让你跟着舟车劳顿地去a市,我舍不得。”

景初瑟缩了一下,沈焕之的手一颤,缓缓地拿开去。

曾几何时,她做梦都想要他这样的温柔,并且想,只要他能这样对她,她一定付出任何代价都在所不惜。

其实景初也没有想到,沈焕之竟然可以这样的温柔。连在他们少年时期,他都没有这样温柔过。少年时期的沈焕之,总有种与生俱来的傲气,时不时还要打击景初,虽然是开玩笑的,可是每每也让景初羞恼交加。可是现在的沈焕之,好像随时都怕她生气一般小心翼翼,她常听到他打电话责骂下属的时候都气得要命了,进了她的房间之后,还是会轻柔的问她:“冷不冷?是不是饿了?”

原来沈焕之也可以这样的。甚至比她想象中的还好。

可是当她真的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之后,得来了他这样的温柔,她却开始害怕了。

沈焕之说到做到,才告诉了景初这件事情之后,当天下午就开始着手转移公司了。毕竟搬一个公司可不像搬家那么简单,随便打个电话叫一个搬家公司,然后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公司总部的转移,就意味着一定要放弃当地的一些业务了,然后交接工作也要慢慢完成,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的。

而他作为一公司的总裁,自然不可能堂而皇之的在上海的安乐窝里偷懒,毕竟一公司的人都指望着靠他吃饭呢。所以虽然有副总裁张琪时不时的帮衬着,可是作为正牌老大的沈焕之也不能缺席,而且好多事情必须他亲自过目。

这就导致了,从两天前沈焕之告诉景初这件事情开始,他就一直很忙。

沈焕之的公司还没迁过来,就先把于妈接过来了,他说这几天会很忙,景初一个人在家他不放心,既然于妈可以照顾景初,而a市的房子没有人,所以他就先让于妈过来了。

果然,如他所说,他这几天果然是忙的要命,连早饭都没有时间吃。可是,让景初奇怪的是,虽然他这么忙,可是他每天晚上都会回家里陪她。有时候下午通电话的时候还说他在a市,可是入夜他又会准时回来,一分钟都不让她多等。难道他每天都是坐飞机在两个城市往返的吗?

虽然他们不住在一个卧室,但是沈焕之每天都过来陪她说一会话,直到她睡着。

自从那次坠崖之后,景初的身体变得很虚弱,时常觉得困倦,有的时候倚在沙发上小憩也会睡着。每到这时候,沈焕之就会拿来毛毯,将景初裹起来搂进怀里,或者抱去卧室。

每到这时候,沈焕之的心脏就像有一根细细的针在扎一样。景初太瘦了。以前的她只是稍微有些清瘦,好像她本来就是比较容易轻减的体制,只是因为年少的时候婴儿肥,后来重逢之后,有一次沈焕之提过讨厌看到她过分瘦弱的样子,觉得假的很,她就开始每顿都努力多吃,所以那段时间,她虽然瘦,但是还看得过眼。哪里会像现在这样,轻飘飘的,跟个纸片人似的。这几年她到底是怎么过的?沈焕之的手臂紧了紧,把怀里的身体更加搂近自己的心脏。

因为身体太需要修复,景初每次都会睡得很沉,所以醒过来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怔愣,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又是如何过来的。后来慢慢地反应过来,应该是沈焕之把自己带过来的。自己怎么丝毫没有感觉呢?一定是睡得太死了。景初捏了捏自己的脸,手里捏着的肌肤柔滑但是冰凉,她埋怨着,自己怎么这么能睡。

不过,虽然对于被沈焕之抱在怀里的经历完全没印象,但是一想到自己进来的过程,还是会忍不住有些微的尴尬。毕竟自己还不能够做到真正的心如止水,如果她真的能的话,也不会在这三年当中时不时地想起他,更不会想着死也要死在他们一起长大的地方了。

可是现在沈焕之这样对她,真的让她不知道该如何自处。

可是到了这样的程度,一切都尘埃落定了之后,景初才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还是会为他心疼。

以前她就说过,沈焕之是她的劫难,真是一语成谶。

不过现在看来,是她要苦尽甘来的意思吗?沈焕之,你让我如何敢去相信你。

算了,还是不想这些了吧。景初想起这几天每天早上沈焕之都不吃早饭,这样肯定对胃不好,自己的身体和睡成猪的程度又不能保证每天早起做午饭,就想着应该在下午做好便当,放进冰箱里,明早用微波炉打一下就可以吃了。恩,自己做的食物,他应该还是不会拒绝的吧?

于是说做就做,景初当天下午就放弃了休息的时间摸进了厨房。因为景初儿时常常在沈焕之家里赖着不走,所以厨房这个产生各种好东西的地方自然逃不过她的折腾,再说她早就在小时候就对沈焕之的家了如指掌了,而且这家里的格局几乎没有产生过变化,所以摸进厨房做个菜对景初来讲还是不在话下的。

可是正当景初撸起袖子打算开动的时候,于妈就惊叫着把景初给轻轻地拖了出来:“景小姐,这些事情哪能让你做呢?你去歇着就好,想吃什么,于妈给你做。”

景初不好意思起来:“不是,于妈,我是想给沈焕之做个早饭来着,你看他天天都不吃早饭。我打算现在做好,让他明早可以吃……”

于妈对景初一直都是极好的。她是看着沈焕之长大的,所以把沈焕之当做亲生儿子的同时,自然而然地也把景初当成了亲生儿媳妇儿。而且在重逢之后,景初知道,于妈是少数几个愿意相信她的人之一,而且还常常帮她制造和沈焕之见面的机会。可以说于妈老早就在心里认定了沈焕之的夫人非她不可。

听到景初这样说,于妈是很开心的,她早就看不过去这两个小年轻明明互相有那个意思却互相折腾的劲儿了。既然景初愿意低头,而焕之现在对景初又是那么好,那么两个人重归于好简直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于妈拍着景初的手背,慈祥地说道:“景小姐的意思我懂了,不过这样的事情让你来动手始终不好,景小姐身体虚弱,不宜做这些事情。这样吧,你想做什么,告诉于妈,于妈按照你的说法来做好不好?”

于妈盛情难却,景初也不想表现得对沈焕之的事情太过热情,只好同意了。于是于妈就去客厅搬了个凳子,让景初坐在凳子上,然后自己站在炉灶前,拧开了天然气打火,一边转头问景初:“景小姐,你想做什么早餐?”

景初想起之前自己走遍大江南北的旅游的时候,最喜欢去品尝当地的小吃,有一次吃到一种名叫“椰汁糕”的小点心,味道甜而不腻,清凉爽口,用来当早餐再适合不过了。曾经有一段时间,景初几乎天天吃,因为她觉得,椰汁糕咬在嘴里,有一股幸福的味道。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景初喜欢上了吃各种和椰子有关的产品,像什么椰子糖,椰子奶,都不在话下。

回忆起过去那些美好时光的景初禁不住微微笑了一下,对于妈说:“就做椰汁糕吧。”

于妈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上海倒是不流行吃这样的早餐的,于是于妈向景初讨教做法:“椰汁糕啊……具体该怎么样做呢?需要哪些原料?”

“炼奶,鱼胶粉,白砂糖,模具锅,当然,最重要的原料是椰子汁……”

景初忽然住口了,这才想起家里面并没有椰子汁这种东西。沈焕之从小就觉得这些饮料是为了吸引小女孩的眼球,他本人只喝白开水,或者喝酒。而两人重逢之后,沈焕之对景初恨之入骨,自然是不会关心她的这个新喜好的。所以现在他们再次同居,景初不讲,沈焕之也不知道,于是这房子里当然不会有景初喜欢的椰子汁。

景初意识到现在的状况,又有点不好意思:“对不起啊于妈,我忘记了冰箱里没有椰子汁。”

于妈连连摆手笑道:“没有关系,景小姐,我现在就出去买。”

景初张了张嘴,想阻止,最终还是作罢。毕竟于妈现在为了他们俩的事情这么开心,她也不好意思让她失望。于是只好点了点头:“辛苦于妈了。”

于妈慈爱的摸摸景初的头发:“景小姐开心就好。”

于是收拾了零钱出门去了,临走之前对景初说:“景小姐稍等,我很快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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