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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1章 流徙之魂

三颗蜡丸子在老白手掌心里一字排开,每一颗蜡丸子都约莫是鸽子蛋大小,颜色却和寻常蜡质不太一样,并非是乳白色或淡黄色的,而是隐隐呈现出了青绿色。

那是蛇胆的缘故。

在中医的角度来看,蛇胆性凉,味苦微甘,是祛风除湿、清凉明目、解毒去痱的良药,华夏中医理论起源便是阴阳之说,这和诸多玄门同出一脉,故而多有相通之处,多用来入药的蛇胆拿来浸泡封着流徙之魂的蜡丸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这东西性凉,于鬼神而言,亦不燥热,不会让本就脆弱的流徙之魂直接完蛋,偏偏蛇胆祛毒去邪,鬼神辟易,以此物浸泡蜡丸,既不伤流徙之魂,又不会让对方逃掉,算是封禁流徙之魂时最为至关重要的一环。

几个小而精致的金字烙印在蜡丸子上,那是殄文,翻译过来的意思大致是——太玄三一,守其真形。

看着这些小小的金字我就觉得牙疼,不必说,这就是我“失窃”的那几枚符纸了,不同于寻常符箓,这几枚符纸很是珍贵,每一道都蕴着我浑身的灵力,往往我制作一枚,都需要休息好几天,腰酸腿软,苦不堪言,从我踏入玄微一来,拢共就做了七道而已。

这些符纸的用的就不是寻常的朱墨,而是道家常说的赤金墨,材料相当复杂,单单是其中一份阳鱼骨,就得是反反复复在众多野生鱼中逡巡揣摩,寻到其中年份极长、体型却不大的那一条,而后反复炮制。

用这赤金墨做的符纸,专门是用来封禁一些鬼器的,如同现在年轻人常常会用的纹身纸一样,符纸打在鬼器上,点燃后,纸灰落下,赤金墨与灵气却烙印在了上面……

眼前的这三颗蜡丸子,少说有一半功劳是我的!

不过,正当我伸手去取的时候,老白又一下子缩了回去。

“非得要这个?”

这厮斜着眼看着我,磨磨唧唧的嘀咕着:“这些东西制作大不易,浪费了可惜……”

“你就是个贼!从老子房间里偷东西也大不易吗?”

我恼的咬牙切齿:“赶紧的!”

老白唠叨个不停,一脸纠结的扒拉着三颗蜡丸子,好不容易从中挑了一颗递给我,我正要接过,却又收了回去,然后又陷入了纠结……

往复几次,鹞子哥的耐心被他消磨的干干净净,一记老拳打个踉跄,伸手就夺来一枚递给了我。

蜡丸子入手,微微发凉。

我捏在指尖看了又看,而后用眼神逼退凑上来的老白,这才问道:“里面这东西是怎么个来历?”

问话的功夫,我已经摘下了背包,飞快从里面取出了符纸。

张歆雅见状,习惯性的就取出墨盒,准备帮我调制朱墨。

我用笔抵住她手背,微微摇头:“这回不用这个,调青墨!”

张歆雅瞳孔一缩。

不过,略作沉默后,还是取出了一个小小的瓶子,就是那种去痛片的塑料药瓶,打开后里面却是些黑红液体。

这便是招鬼神物黄鳝血了。

黄鳝有青黄二色,其中青色之血最阴,故名招魂血,这东西在寻常人家大门上泼了,结果大抵是很酸爽的,当然,在现代的城市里怕是用不上,没辙,人气儿太高了,除非极怨的东西,寻常的怕是不敢冒头。

黄鳝血里面添了薏仁粉、阴香皮,这就是道家常说的青墨。

有句话叫做,朱墨辟邪,青墨养邪。

用这青墨书写符箓,多是利鬼之符,许多鬼怪因为心有执念,盘桓不去,道家人觉得其情可悯,不想枉造杀孽的时候,就会用青墨来满足鬼怪一些要求,化解怨气,使其自去,算是另类的超度。

我先是要了老白搜集的流徙之魂,又让准备青墨,这等布置,由不得张歆雅不多想。

不过她也没问,动作很快,青墨转瞬便已经备好了。

因为里面加了阴香皮,所以这青墨散发着一股子陈皮的味道,混淆着血腥气,活人不喜,闻之作呕,当我饱蘸了青墨后,灵气蕴在笔锋上的瞬间,甚至有些微微目眩的感觉。

这是正常反应,我抵住了这股子不舒服的感觉,凝神开始在黄纸上动笔。

青墨落在纸上,第一行殄文成型刹那,地下无端端的生出了阴风,声音好似鬼哭狼嚎,吹的黄纸“哗啦啦”作响,可却不见铺在地上的黄纸飞起来,只是四角抖动而已。

“好邪性的手法!”

鹞子哥目光微凝,沉声道:“这不是礼官的手法,更不是道家的手法,道家的手法中正平和,充斥正气,相较而言,礼官的手法则孤傲霸道,犹如刀锋直逼人胸膛,尽显凌厉,可是这手法……却鬼气森森!”

这话点评的是对的,我用的确实不是礼官和道家的手法,而是……偃师一门的手法!

这正是当初我得来的那本偃师机关术上记录的法子,如今也是我第一次尝试罢了。

黄纸一共五张,其中四张四四方方,大小如同春节对联里的方子,另外一张则跟正常符箓差不多。

与其说我现在是在制作符箓,倒不如说是在布置一门阵法,或者说,在制作一个独特的……人偶!

只是此事有巨大风险,且一旦开始就无法停下,我也无暇再去和鹞子哥他们解释什么。

老白早已被我这一系列的布置给镇住了,他大概是瞧见我面色苍白,知道这事儿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极为吃力,稍有不慎,就万劫不复,不敢再有任何小觑胡闹的心思,趁着我在布置的时候,徐徐说起了我身上这颗蜡丸里的流徙之魂的来历。

他说,这应当是一个在冰山地狱里被镇了六百多年,最终扛不住成了流徙之魂的女人。

为了能控制蛊王,他其实早就动了利用三垣天市阵的想法,知道我们可能不会同意,就一直偷偷摸摸的进行,借着外出研究虫草的机会,偷偷和以前一些信得过的故人有了联系,处处收集一些有意思的讯息。

找到这个女人,全然是一次意外。

不久前,大同那头有俩人偷摸着倒了一座斗,从中挖出了两个玉盏,诡异的是,俩兄弟出来以后就成了傻子,明显是被流徙之魂给冲撞了。

古墓里遇到流徙之魂,这算是稀罕事儿,因为流徙之魂被阴间赶出来后,要不了多久就会魂飞魄散了,在古墓里遇到的几率很小,这俩兄弟纯粹就是倒霉,估摸着墓主人刚刚受完刑,被阴司赶出来后,没了去处,干脆回了自己的墓葬,俩兄弟好死不死的偏偏在这时候闯进去了。

除此外,没有第二种可能。

老白见过俩兄弟倒出来的玉盏,看成色明显就是明清时期的,平且薄,盘内浮雕图案,多数图案表面较平,有剔地浮雕的感觉,这是明代杯盏之物的突出特点。

透过这些,老白初步推断,那墓中的流徙之魂应当是个明代的主。

趁着此事发生没多久,估摸着那流徙之魂还没散掉,他屁颠屁颠的赶去了,顺手就给捉了去。

那是个女子,在冰山地狱里沉沦了六百年……

具体原因,那女子不肯说,甚至几次三番都想反噬了老白……

不过,老白大概是能猜到,他看那女子哪怕是变成了鬼,依旧有些烟视媚行的感觉,明显就是个放荡的。

而冰山地狱里镇压的都是些什么人?

谋害亲夫的、不孝顺……

大抵都是这么些。

这女子不必说,肯定是谋害亲夫,进而跟着姘头跑了的……

冰山地狱五十年一轮回,也就是说,你干了那些坏事,得在那里面磋磨五十年,这女子被镇压了整整六百年,直至魂魄撑不住了,也就是说,同样的事儿她足足干了十二次……

这是至少!!

兴许比这个次数还多,只不过冰山地狱里撑到第十二轮,她撑不住了,于是阴司把她流放了出来!!

这就是个活脱脱的黑寡妇,每每嫁人要不了多久就得红杏出墙,然后——来,大郎,喝了这碗药!

这是个狠角色,三颗蜡丸子里封的流徙之魂中,就这位最让老白忌惮。

我一边饱蘸青墨在黄纸上飞快书写,一边听着老白说这些,暗自盘算着……

很快,我要做的一切准备都做完了。

当我停笔刹那,一道诡异的声音忽然在我身旁响起。

“嗬嗬,有些意思,连我都有兴趣了呢……”

声音,赫然是从张歆雅身上冒出来的,正是绾娘儿的声音!

张歆雅一下子捂住了嘴巴,满眼的震惊……

这东西是我做的,我自然知道它对于鬼魂之流有多大的诱惑力,头也不回的说道:“你就不要多想了,不阴不阳,不生不死,说到底就是个假的,果真套上了你就后悔了,那时再想回头可就难了,倘若你要是真对这东西感兴趣,回头我满足了你又如何?”

果不其然,绾娘儿没动静了。

我笑着摇了摇头,把四张四四方方的黄纸分布在了四方,又把那道符箓擎在手中,这才摸出了老白给我的那颗蜡丸子,稍一迟疑,终是狠狠捏了下去……

……

(第一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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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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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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