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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9章 论道

胡家老祖……早已不是血肉之躯!!

不,确切的讲,它只剩下了一半的血肉之躯,腰部以下的位置,如同烧焦了一样,黑乎乎的,周遭的火光照射在上面后,甚至反射出点点晶莹,质地如同上乘的煤炭一样。

难怪它要坐着轮椅,难怪它要用毯子盖住自己的双腿……

作为胡家这一门的定海神针,它确实不宜让外人看到这样的面目,否则对于它的族群来说并不安全,可能会引来灾祸。

“您这是……修行出了一点问题?”

我比较委婉的问了一句。

实际这就是屁话,修行出了问题怎么可能会是这个模样?修行出的问题多是因为心浮气躁,以至于自身的灵气失控,轻则丧失神智,疯疯癫癫,重则当场当场暴毙,用一个比较耳熟能详的词儿来说就是走火入魔,所谓走火入魔可不是小说的专利,实际上,玄门百家,道门也好,佛门也罢,皆有走火入魔一说。

可即便是走火入魔,也不是真的成魔了,更不用说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怪物!!

哪怕眼前这是一个经年得道的老狐狸,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妖,也断然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我如此说,不过就是想旁敲侧击的弄清楚这老狐狸身上发生了什么,往后有个什么情况……我也好应对一些。

我没打算隐瞒自己的意图,所以很坦然。

胡家老祖也很坦然,眼睛微微眯了一下,似是笑了,它真的太苍老了,皮毛松松垮垮,仅是如此一个简单的神态,眼皮几乎都快垂落遮盖住整个眼睛,悠悠道:“小子,你信宿命吗?”

这个问题让我沉默了很久,最终还是踯躅着点了点头:“我信!”

“我便知道这世上若有一人能称之为是知音的话,那个人一定是你!!”

老狐狸大喜,连连的拍着自己的双腿,竟有铿锵之音,只是笑着笑着,那笑声已经难以分辨出到底是悲还是绝望,总归没有半点喜悦的意思:“这倒是省事了,曾有人问我,你千辛万苦修行至此,为何要死守在这里,自己不快活,子孙们也嫌你不让路,怨恨你,我说,我守在这里就是为了不白活,你所看到的不快活,只是你眼中的不快活,我却快活的很。他又问我,为何?我费尽心力与他解释半天,最后他还是问我,为何……

后来,我懂了,倘若没有相同的感受,无论我怎么解释,最终对方都会问为何,永远都不能明白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道:“其实每一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价值与目的,这便是……命!

汝今日之所作所为,对出身之抱怨,对处境之不甘,于命运之逆行,本以为自己在改命,然,皆是命。

愤怒也好,欢喜也罢,终是改变不了什么,它就在那里。

于是,有人知天命而悲喜难控,郁郁一生,这是凡夫,有人涅槃重生,一切贪嗔痴一朝化去,朝着自己该走的方向一路走去,疯狂暴雨不易其心,坦然受之,使命完结之时,九泉亦可含笑,这便是不白活。于我看来,人若至此,便是得道。

有道是,红尘亦是飞升地,不遁空门可为仙,所谓仙与凡俗,不过就在一念之间,便看你肯不肯放过自己了。”

“不错不错,正是这个道理!”

胡家老祖抚掌道:“所以,这诸般付出,一切代价,都是为了不白活,纵化身妖魔,于我却如饮甘霖!”

你本就是妖!

我心里吐槽一句,仔细琢磨胡家老祖的话,随即面色大变!

它这是明白的告诉我,它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就是为了续命,为了完成自己的宿命,这明显是一种诡异妖邪的法子,最后它大大概率会失控!!

我冷汗簌簌落下,抬眼见胡家老祖正意味深长的看着我的衣兜,仿佛隔着我的衣兜都能看见里面呼呼大睡的小白,犹豫了一下,我又问道:“您所谓的宿命,指的是小白?”

胡家老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我有些搞不清楚它的意思,只听它说:“我时日无多了,最近心有所感,日后……或许得靠它了,所以,你尽可放心,一切我都安排好了,不会伤到你!”

它这是要在自己死后让小白当家?

胡家老祖没给我继续发问的机会,忽然话锋一转,问道:“小子,如果有朝一日你成了天官,是否还会像你的祖先一样,冷酷残暴的镇杀这里?”

它原本浑浊的眼睛里陡然绽放出一缕精光,熠熠的看着我。

被这样一个老妖盯着,压力绝对不小,我一连做了几个深呼吸,才让自己躁动的心绪平复下来,抬头直视着对方说道:“实话说,我真的不知道。

你有你的宿命,我也有我的宿命。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我的祖先,我甚至没有因为自己是礼官后人有一丁点的自豪,我只想到了我爸的挣扎和无奈,相比于他,我算是很好的了,其实他比我更有资格做一位真正的礼官,他本是一个腹中有锦绣的人,却因为自己的祖先,把自己的一辈子活得狼狈、苟且,这不公平,很不公平!

你说,我能喜欢我的祖先吗?

可不喜欢归不喜欢,但我坚信他们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们屠戮这里肯定有不得不屠戮的理由!

这个理由是什么,我不知道,恐怕你也不知道,假若有一天我能成为天官,我应该会追寻他们曾经到底图什么。

同样,揭晓原因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或许会像他们一样,或许不会,所以没办法向你保证什么,但有一点,我不喜欢非此即彼。”

“嘿嘿嘿嘿……”

胡家老祖忽然笑了起来,笑的有些森然,咧着满口白森森的牙对我说道:“你倒是说的真话,如果你说自己一定会放过这里,那我今天说什么也要除了你,因为我知道你在骗我,而根据我对你们家人的了解,当你们家的人为了自己的安全考虑开始骗人的时候,被骗的一定没好下场,回头一旦有了实力,必定要疯狂报复,如今多么的婉转苟且,未来就有多狠辣果决!

嘿嘿……不喜欢非此即彼……

仅此一条就够了,张天师把你教的不错,至少有了仁心,一个在道门寄养的礼官,终是和你的那些祖先有些不一样了。

不过,你们家的忍耐和阴狠,你却是全都继承了,我听过你的事情,很确定在这一点上,你和你的祖先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卧槽,这老家伙真毒!!

我都被这老东西吓了一跳,看它那模样,如果我骗它的话,它绝对是要除了我的,一点没开玩笑,我原以为他问这个问题,意思是让我以后别伤害这一窝狐狸,谁知道丫原来是琢磨着要不要盘我,不是说好的就是来聊聊天的么?咋的一转头就要动手动脚呢,真过分!!

胡家老祖跟变脸似得,很快又换上了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看似不经意的问道:“倘若日后小白需要你,你当如何?”

我说道:“我到现在还没有放弃过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真话!”

胡家老祖跟个测谎仪似得老神在在的说道:“如此,过往的那些不愉快就让它过去吧,你往后的路不好走,且记住了一条,无论发生什么,胡门,都是你的朋友!”

胡门如果是我的朋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窝子胡家子弟也是我的朋友。

这算是它认可了我?

我心下暗自揣度着这老狐狸有些莫名其妙的态度,不过这里头肯定牵扯很多,老狐狸不肯说原由,估摸着是有隐情,问了恐怕也没用,所以我还是很快转移到了小白身上:“小白要做的事……大概就是您所谓的宿命?照这么说的话,您是想让它继承您的位置?”

胡家老祖摇头:“它太小了,太弱了,把它抬上去是害了它,而且,它与你有缘,还是要跟着你,我所指是什么,想必你应该是知道的吧?”

“这也是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之一,它跟着我在药王沟时……表现的……”

想了半天,我才斟酌着形容了一下那种感受:“骨血交融,对,就是骨血交融,它……仿佛是我的一部分!!”

“嗯,这个描述很准确,理应如此。”

胡家老祖一言激得我差点跳起来,随即又笑眯眯的补充了一句:“它本就不是一只纯粹的狐狸,它流淌的血液……只有一半是狐狸的!!”

……

(最近太难写了,不是我偷懒,真的,这段剧情关系到了全书的主纲,一直写的小心翼翼,思路不好的时候宁可停下也不想匆匆忙忙的写,摸金就是因为赶得匆忙,后期写的不尽人意,这本寻龙是我近几年的全部期望,不想写不好,抱歉让大家久等了,这段应该是快结束了,揭晓了小白这一段以后,后面就好写了,会陆陆续续加更的)

m.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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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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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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